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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的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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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微电影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商业模式,互联网生存是微电影发展的必然方向,其基本生态特征形成微电影的生长空间,新媒体的发展是微电影发挥其功能的重要形态,传统单一的信息传播只有发展成多重要素组合式模式,微电影商业模式才能真正落地,六种盈利模式在线上线下波动式产品植入下得以贯彻,九大优势得以全面发挥一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三创基地的推进,可以更快地加速微电影商业模式的转型速度。

关键词:电影艺术;微电影;商业模式;视频时代;波动式产品植入;全产业链;三创基地

微电影目前是指时长60分钟以下的各种短片,其发展与成长存在着多种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微电影与商业模式的不统一。当前,追求微电影创作的艺术人不懂得商业经营,懂得商业经营的人不尊重艺术创作规律,以至于微电影作品要么是有电影内涵没有商业模式,要么是有商业模式没有电影内涵现有大部分微电影作品可以分为两类:纯投入的文艺片没内涵的广告片。这种状态让微电影行业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到现在为止,虽然已经有很多网络连续剧网络剧网络大电影,但是没有一部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微电影。

影视艺术需要跟很多东西进行结合,找到并创新出自身适合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

一、微电影的互联网生存

在社会时代大潮中,微电影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它还在日新月异地成长,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必然的,而且必然符合时代环境的发展规律。

(一)微电影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

微电影作为整体电影产业中的线上分支,需要结合电影产业整体发展进行分析。线下电影市场,受限于院线建设,只要院线建设停止了或者电影基本上达到一定的饱和度了它就没有增长,电影市场就不再增长。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电影只有增长10年到20年的发展空间,美国电影的票房在25年前,到现在为止基本上都是在95亿美元到112亿美元之间,有时候负增长,有时候正增长,变化幅度最多不会超过10%,时多时少,整体规模属于饱和状态。从时间上预测,相类比可以预测,中国的线下电影大概还会有3年的增长,然后就像美国一样就不再增长了。因此,影视业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方向,是从线下搬到互联网上来做,互联网是未来影视产业的主要战场现在互联网占文化产业市场价值的比重已经接近70%了。今后包括卖票影视领域的各种事务都将搬到互联网上。

微电影一开始的定位就是互联网的产品,是以移动终端为主的互联网的产品

当前的移动终端特别缺乏内容,同时互联网平台空间非常大,适合在互联网平台上播放的微电影,恰好适应当前移动互联网快速成长的阶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微电影将线下电影产业的商业模式直接搬上网就可以了。互联网上的微电影商业模式,需要重新探索与创新,微电影现在是没有适合自身发展的商业模式的,单纯追求电影艺术的影片不能通过直接收费生存,互联网数字空间的各种特征,完全不同于线下物理空间。

互联网中成长起来的网络文学,一开始也没有商业模式,尽管早年设置了点击付费下载付费等功能,但很少有人付费大概经过三年之后,现在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已经很成熟了,它通过一种组合式的商业模式,不靠点击付费,也不靠会员制,而是靠很多包括实体图书改编权有声读物等等几个要素的组合,成功实现了商业收入。这是组合式的商业模式。微电影的商业模式,必须适合互联网的生态环境,多重要素影响着微电影的发展,这些要素都必须加以考虑,走组合式的商业模式,微电影产业才能创新。

(二)微电影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如果创新微电影商业模式,就要首先符合它存活的互联网环境的趋势规律。

互联网的第一个特点就是跨界的大平台我们可以把互联网看作是一个非常大的平台,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做各种各样的交易,这些交易包括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甚至包括农业,互联网可以把各种东西做一个统一的跨界的整合,比如BAT就这些公司经营的形态,已经跟传统的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的经营形态是真正的多元化,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能做什么就全部都做,只要能赚钱就全部都做,这是互联网平台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互联网的第二个特点是并购时代的来临

比如BAT一类的公司现在基本上都不自己开拓新业务,基本上都是靠并购进行发展,把别人的好东西整合进来变成它自己的业务。如果有专业的公司能把一个事情做到一定程度,就一定很有价值,BAT和万达包括其他上市公司都等着买。传统时期的商业环境,是大公司把小机构挤垮自己做,而现在的互联网环境,只要做得好RAT不会努力挤垮对手,相反希望做得更好成为他们的合伙人。这是互联网的一个很重要的时代特点。

互联网的第三个特点就是公司可以不盈利但仍然具备极大的市场价值。比如京东1年亏90亿,但是它值3000亿,这是与传统产业不同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其中之一是未来模式,即现在不赚钱,将来赚钱就足够,只要现在有市场地位,只要一家公司做的越来越好就可以。

现在的互联网平台是无边界的无限大,什么东西都被这个“无限大”吸纳上网形成各种各样的竞争这个无边界平台有着巨大的规模效应,做得越好,它的效果就越好。可以预测,互联网电商将会有巨大的增长,在十年之内大概有20万亿的零售额,如果这个20万亿的零售额当中有1/4或者1/5都做成衍生产品,先做影视或者游戏,再做成衍生产品,就像迪士尼生产服装,服装是它的衍生产品。如果电商都先做文化产业再做电商,可以预见十年之内将诞生几万亿规模的文化产业,可以培育诞生无数的上市公司,股市的主板就可能要超过100家,新三板可能超过5000家。

(三)微电影的新媒体生态环境

新媒体是又一个需要分析的影响微电影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需要指出的是,新媒体平台与互联网不是一回事,互联网不等于新媒体,新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种功能,就是说,互联网中的可以体现媒体功能的综合形态,我们叫新媒体。

新媒体的功能有两类,一类也可以做成一个平台,就像腾讯的微信,这是一个新媒体:另外一类就是自媒体,可以是在新媒体平台上进一步派生出的一个个频道,可以是一个个公众号,也可以是独立的APP。

自媒体大多建立在新媒体平台上,这导致现在新媒体平台发展非常快。比如腾讯主营业务是游戏,是互联网的新媒体平台上的一个游戏,以前是做因特网的游戏,现在慢慢以手机游戏为主,这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平台,腾讯现在1年纯利润200多亿,是中国利润最高的一家企业。

新媒体平台中的自媒体特别活跃,虽然好多自媒体在新媒体平台上仅仅只是一个频道,但可以做成几十亿的估值。然而当前的情况是,自媒体公众号无数,内容非常缺乏,好内容更少。内容的匮乏是自媒体现在碰到的一个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新媒体平台还是自媒体,仅仅传播信息是不能让互联网存活的

不仅仅是文化产业,所有未来互联网的生存,都应该是各种要素组合式的商业模式,单一要素是存活不下去的。

从现实市场活动中我们看到,BAT要么收购视频网站,要么自己做视频网站:而且有了视频网站还不行,还要进一步做内容:关于内容,要么自己做网络剧,要么委托别人做网络剧。互联网的平台已经开始全面地延伸,从互联网平台到新媒体平台,到自媒体,再到衍生品,进一步到电商,这是一个整体的趋势。今后互联网生存,必定是产业链的终端产品――衍生品,阿里巴巴正在大力做衍生品,他们在跟电影院合作,将来观众进入电影院看到二维码,一扫就可以买到电影里面的植入产品,用户今后在网络上看的视频内容,也可以下单买里面的植入产品。

从互联网生存的组合商业模式角度看,根本上,互联网上只有两种商业模式真正有前途:一种是规模很大,另一种是独家经营但不管哪种,新媒体是整个组合要素中的重要环节,因为,影响力是产品得以销售的第一推动力,新媒体实现影响力的各种手段中,影视是最具竞争力的,微电影当仁不让,互联网的视频时代已经来临。

二、微电影的发展路向

无论是超大规模还是独家产品经营,植入微电影进行传播,是推动销售的第一趋势。这种趋势决定了微电影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微电影具备无限的发展前景,能发挥出其使用价值从而适合互联网生存的电影,是电影业发展的新方向。

(一)互联网视频时代

从这个趋势上看,将来先做电影衍生品的微电影出品方,才是正确的微电影电商换句话说,做服装生意的电商,一定要卖像《疯狂动物城》里兔子穿的那件衣服,而不是自己随便做一件衣服网上卖就是电商,网店里的商品,必须是要有来头的通过真正的影视作品打动人心,提前巧妙植入的衍生产品就能在市场上崭露头角,就能够形成现实的销售,这是微电影电商的发展方向。比如微电影里的明星天天在电影里喝得醉醺醺的,如果作品打动了人,那么这种酒就卖得好,电影的播放不盈利,但线下酒品的销售让电影商赢得巨额收益。

“明星代言+衍生品+电商”。线上必须占领线下,从线上到线下不断互动,才是互联网的全产业链在现实商业领域,现在凡是跟影视内容有关的公司都在往线上走,跟互联网的公司合作,比如华谊兄弟跟腾讯合作,做星影联盟,做明星跟粉丝的互动,然后去开发衍生产品。

综合而言,全产业链的路径有两类:一类是互联网公司从线上延伸到线下,从互联网线下的电影院一直到主题公园,多元化,凡是能赚钱的都做:另一类是做全产业链,尽可能让一个IP很值钱,只做一个系列的东西,然后不断延伸,比如像《玩具总动员》衍生品,可以卖几十年。中国目前影视大多数还只靠票房,这个产业链还没做出来,其实这个产业链才是最大的价值,特别是跟互联网的电商进行结合,后面的空间就非常大。

(二)网络视频生存面临的挑战

在互联网的这个发展趋势下,各种传统行业都面临着挑战。我们来看一下电影业。互联网公司已经介入电影制作,传统的电影公司也在制作,电影,年生产七八百部,能播放的200部,能盈利的最多60部。中国电影大概10%能赚钱,25%左右盈亏平衡,剩下的是亏本的,而且在两三年之内,传统线下电影领域将会达到饱和,市场将会饱和。电影市场很快饱和,而且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现在所有电影公司的利润全部加起来都比美国一家公司少得多,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全产业链的利润全部算起来,整个中国电影产业的利润只有美国的1/50。可以说,现在线下的中国电影市场不是一个良性的产业,电影的规模虽然很大,但是利润很低,它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选择。

现在中国发展最快的是电商,所以现在电影公司都在做网络剧但是,电商现在大多在亏钱,只有像阿里巴巴这种提供电商平台,通过做导流和广告盈利。大多数互联网电商同样面临着挑战,两大问题制约着电商的发展:假货、降价竞争。无边界的互联网规模巨大的各种电商,让产品同质化成为必然的趋势,非独家没特色的产品一定会陷入恶性竞争,从而低价恶性竞争成为趋势。现在能盈利的要么是假货,要么恶性竞争,电商现在都陷入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很难赚钱。互联网上大多数电商真正能收益的,除了假货,还有独家产品。假货不可能持续,独家产品现在还比较少,但是可以预见,将来的电商走独家产品的道路,是根本的生存之道。

这种生存的需求趋势,让“微电影+(拥有独家产品的)电商”成为最好的电商营销方式――当然,也不一定只是微电影,还可能是影视、网络剧、大电影。

电商营销影视化,是时代的必然趋势。但是影视化的商业模式,也存在着挑战,没有内涵的广告式视频,在海量信息传播的互联网上,是不能形成影响力的。而要做到吸引用户的关注,就需要内容的创意内容的创意,是视频传播的灵魂,所以,现在互联网上IP(内容版权和改编权)特别火,因为一个好的网络文学的故事,可以阅读,可以改编成游戏电影漫画动画,优质的IP很贵、很值钱,IP是可以不断孵化的,这是腾讯收购盛大文学的根本原因。盛大文学拥有的IP,可以开发成各种各样的产品,从电影一直到游戏,一直到电子阅读和有声读物等等。好的IP都在被抢,追逐他人的IP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市场竞争力,拥有自有IP才是根本之道,而且,IP还需要转化成现实的影响力,需要具体地进行影视化网络剧是当前的一大热点,从目前的势头来看,网络剧可能要替代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已经很难赚钱了,而视频网上比较好的网络剧1集可以卖300万,现在做网络剧的空间比电视剧大将来,很可能是先做网络剧再卖给电视台,而不是先电视播放再网上播。

需要指出,并不是所有影视网络化的商业回报都是安全的,网络上60分钟到120分钟左右的网络大电影同样面临着挑战。当前,摄制网络大电影通常花的钱很少,质量比较低劣,既不像大电影,也不像微电影,而且需要参与分成回收成本。事实上,拍500部大电影,大概有50部能参与分成,剩下的都是给别人垫背,网络大电影的风险是不可控的。

(三)微电影之路

挑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发展的不可能,事实上,中国互联网影视市场空间极大,关键是找到中国微电影的发展之路。从现实的经验看,不管做动画还是做衍生品,中国微电影需要学习皮克斯的发展模式。

负责当前热门节目《疯狂动物城》的拉赛特,就是当年被乔布斯召入皮克斯动画电影公司的,皮克斯1984年底从苹果公司出走时,干了两件事,一件事是做一个电脑公司,一件事是做一个动画工作室皮克斯。皮克斯一开始就用计算机来做动画,是最早的计算机化的电影,总共做了14部电影,每部都能进入全世界票房的前12位以内,都是非常成功的,现在在全世界能够做到连续14部动画电影没有一部失败的只有乔布斯创办的皮克斯。皮克斯培养的拉赛特,仍然很成功。

乔布斯之所以成功,因为他前9年都不做动画大电影,而是做动画短片,通过短片不断拿奥斯卡奖,整整9年,反复累积了大量的经验,非常成熟之后,到第10年做出一个《玩具总动员》,大获成功。

中国的微电影之路应当借鉴这个成功的模式中国互联网有很大的影视空间,但是,我们现在没有好的内容,我们需要学乔布斯,从一个短片开始,这个短片可以是一个微电影。中国电影票房号称已经是美国的2/3或者一半以上,但是中国电影的出口额只有美国的1%,基本上是一个幼儿园儿童跟最牛时期的泰森相比。我们需要学习的还很多。当然,微电影的目标不是永远做微电影,微电影的目标是做电商和大电影。

现有的微电影有两类,一类电影是文艺式微电影,很不成熟,没有收入。所以,一般来讲做一集,最多做两集,然后就做不下去了,就像文艺电影很少上院线。但是,文艺式电影符合电影要素,主题、故事、人物形象都有。第二类是目前国内最流行的视频短片,大多是广告式微电影,包括广告片、纪录片、宣传片等等,它有收入,但是它不是电影,它基本上被商业的主题所裹挟,等于是代言广告。而且,它没有系列化,一闪而过,能植入的产品太少,自身没办法有长期的商业价值,其推广的成本要远远比拍摄的成本高。

三、微电影的商业模式创新

微电影需要结束单一形态的商业探索,必须走互联网要素组合的形态才能盈利推进自身的发展。各种互联网要素的组合,需要极具可操作性的创新。

(一)微电影商业模式创新

第一,微电影必须系列化。这是微电影商业模式的基本要求。系列微电影一个接着一个,同样一个主角人物、同样一个形象、同样一个主题一直做,可以8至10集一个系列,结成第一部。然后,这8至10集可以改编成一个大电影或者一个电视台的电视电影。这种系列化的方法,相当于8至10集把一部大电影里的8个戏剧冲突,各自做成单独剧集,可以独立观赏,同时,集与集之间又有连续性。可以是真人,也可以是动画,但都要适合在手机上观赏。

这种连续性区别于网络电视剧。网络电视剧必须是所有这些东西连起来才能看,但是微电影都能独立欣赏,因为它就是按独立微电影摄制的,就好像微小说,不必连在一起。连在一起更好,不连在一起也完全可以独立。

微电影系列化,其商业价值将全面延续。它可以改编成大电影或者其他作品,比如8集和10集合起来改编成一个电视电影,可以卖给央视6套,或者做一个网络电影参与点击分成。这样,就同时培育了一个自己的IP。

第二,线上线下波动式产品植入

其一,我们一开始就应当设计互联网上销售的一款产品,落地一个互联网的电商通道,然后,根据艺术规律创作微电影,但巧妙地植入该衍生产品。这样一来,微电影的互联网无边界传播,如果能改造成大电影更好,改造不成也没关系,植入的线上衍生产品可以实现传播销售。

其二,电影里的明星提前签约下来做产品的代言人,销售跟明星进行分成,这样播出的微电影,自身已经有一套模式可以变现。

其三,微电影植入文化体验中心的场景或者主题公园的场景,然后继续回到线上卖衍生产品,这样我们在体验中心卖衍生产品,在线上也卖衍生产品,通过线上传播主题公园,影响观众到主题公园消费。

通过这三个举措,形成线上线下波动式的整体形态,以移动终端为主,让观众可以随时随地观赏。

上述商业模式,多个微电影系列彼此都不冲突,可以发展出很多系列,随时可以挑选,也不存在电影院档期限制。即使跟别人有产品冲突,只要通过创意随时可以各显神通进行自由竞争。这样,移动终端就形成一个微电影全产业链商业模式这是总体的设想。

(二)微电影收入分析

这种综合的组合式微电影商业模式,遵循艺术创作规律,首先把故事编完,然后遵循商业规律,再来植入我们自有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互动的波动式推广,至少有六种主要的收入。

第一种收入,是植入我们自有品牌产品实现销售。换句话说,我们的微电影仍然具有广告的效应,可以带动电商销售,重点是,这电商卖的是我们自己的产品,是独家产品,就像奢侈品一样。只要这个微电影一直在互联网上循环播放传播,这个产品就可以卖一辈子,只要这个微电影不撤下去植入产品,就会永远在广告促销。

第二种收入,培育一个自有IP,只要将微电影系列化,我们就培育了一个版权,这个IP不是购买别人的,相反,它的改编价值可以卖给别人产生利润。

第三种收入,可以植入别人的广告。从容量上看,一个系列的微电影里可以植入三款产品,加上一个背景植入,总共有四种植入一种可以做背景,例如广告赞助植入旅游景区,三款可以做产品,自有产品植入一种,剩下的两种拿出来让别人植入广告。

第四种收入,明星经纪收入。可以提前把主演艺人的经纪关系签下来,微电影系列如果做到100集,主演一定能成名。迄今为止,中国能够一直做主演的人不会超过30个,我们每个微电影系列的主演一直用2至4个演员,这2至4个人演完这个系列再演下一个系列,一定会成名。提前签下经纪合约,就会有各种经纪收入。

第五种收入,综合改编大电影。前面收入完成后,可以综合改编电视电影卖给电视台,或者做成一部网络电影参与点击分成。如果担心电影不好,那么其实微电影第1集就通过互联网的测试砍掉了,如果反应好,才会做到8至10集,进一步收回成本,这种方式比直接摄制大电影风险小很多。

第六种收入,主题公园收益。提前跟区域的主题公园和文化体验中心合作,先做系列的微电影,再变成体验的内容,促成线上线下的波动式互动。

按照这种模式推进微电影商业,投入的可能是220万到250万,但营销的想象空间非常大,比如植入一种酒,这种酒可以卖一辈子,只要微电影滚动地播,酒就一直在被广告营销,拍完8集是否继续拍都可以。常规电影中明星同款服装,在天猫可以几天内销售三千万件,那么,一直在滚动传播的微电影植入的产品,如果销售额卖几十亿,也完全可以想象。

(三)微电影商业模式的优势

“微电影的结构内容+明星+粉丝+衍生产品”,演员采用植入产品分成制,这种商业模式的好处多达九个。

第一,可持续。微电影系列,将形成多方面的积累,包括拍摄能力积累演员知名度积累植入产品积累等等。像乔布斯拍动画短片一样,拍9年整体性积累。做文化产业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一定要有积累,积累是文化产业最大的增值,没积累就没增值。

第二,不怕盗版。盗版意味着更广泛的传播,也意味着植入产品卖得越来越多,比如赵本山以前的小品随便转载,如果有植入产品,反而越来越有名。这是病毒式营销。

第三,植入产品可以一直销售。只要网上在流传该微电影,产品就可以一直卖。时间够久的话,该植入商标也可以卖掉。

第四,孵化出自有IP。培育出一个值钱的故事

第五,风险小,微电影第1集如果互联网反应不好,可以快速转型,避免更大损失。

第六,上市快。拍微电影半年之内可以8至10集,如果产品卖得好马上公司就达到上市的要求,新三板上市很快。

第七,容易共赢。可以同连锁经营同行共同构建一个平台,相互支撑推送。

第八,不需要做第一。不需要爆款和超高点击率,只要做的还行,只要大家反复看,看完等着下一集,有一部分粉丝买植入产品就好了,不需要一下子为了分红要多少点击率。

第九,机会和空间大

(四)微电影三创基地

微电影的这种商业模式创新,是极具操作性的,适合很多人采用进行创业。当然,创业需要多方面素质,不仅仅需要微电影创作方面的能力。各级政府面对这种情况,振兴发展文化产业,可以通过微电影三创基地的方式:创业创投创导,对微电影创业进行多方面扶持,扶持缺乏其他能力的有志于微电影商业创业的人员,快速带动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现在很多文化产业园盈利的方式是完全收取资金,这种盈利空间相当有限,如果把文化产业园改为房产使用权或其他方式参与投资入股,帮扶企业上市,从里面分到的好处将十分可观。文化产业园应该是园区的运营加上投资,不需要大的硬件设备,需要引入三种机构――一种是投资公司,一种是运营公司,一种是辅导咨询公司,再加上主体的创业公司,就可以形成超级的化学反应。

很多有潜力的创业公司并不成熟,投资再加上给它做辅导,这个公司就会快速成长为一个非常具有市场价值的公司。比如《大圣归来》的制作团队一下身价就到天上了。

四、结语

现在的中国,笔者倡导在大众创业之前应该“全民创作”。大家都来参与讲故事、都会讲故事,才会形成创意,如果不会讲故事就没创意。当然,有了创意,创业活动还一定要有人辅导,自生自灭是不行的,创业不是玩游戏,它要有资源、要有理念、要有模式、要有人扶持、要有关系,它是一个组合体。

现在互联网上需要大量的内容,互联网经济需要视频营造自身的影响力,打动人心的微电影,是时代的趋势,发展空间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