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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的隐性权力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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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秘书群体是“领导身边人”概念中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类属。因其工作性质辅、工作内容庞杂性和工作环境多变性,秘书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易于与领导形成非同一般的关系。而靠近作为公权力掌握者和践行者的领导干部,实际上就是间接地靠近了公权力。现实生活中,许多秘书正是通过与领导干部形成特殊的工作依附关系和人际互动关系,拥有了自身间接性作用于公权力的诸多隐性权力

一、秘书的隐性权力从哪里来

秘书的隐性权力来源于领导干部的公权力,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简单道理,这样的认识也的确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但若要对秘书的隐性权力有个理性的全面了解,这样的认识无论如何都稍显简单化和想当然了。其实,秘书隐性权力的形成,既有领导干部默许和纵容的“明域”,又有领导干部自身也不甚了了的“暗域”。

1.渊源于领导干部默许态度的秘书隐性权力。作为领导助手的秘书,本身并不具有权力,其地位从属于领导干部。但实际上,无实权的秘书却能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自己的实际影响力。究其原因,首先与各级领导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默许态度密切相关,存在对秘书监管不力的状况。当然,不同领导干部的默许态度本身存在着诸多的差异。一些领导干部觉得秘书鞍前马后跟着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应该有些其他工作人员所没有的特殊权力,于是对自己的秘书保有一些隐性权力持纵容甚至支持、鼓励的态度;一些领导干部觉得秘书工作属于一些事务性工作,一般不存在什么隐性权力,即使有也仅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于是对自己的秘书实际上存在的隐性权力持不闻不问、任其发展的消极态度;一些领导干部确实对秘书实际存在的隐性权力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但又觉得秘书毕竟是“显示领导身份的标志”,或者觉得秘书是“自己人”,于是对秘书实际上的隐性权力持“有限度、不过度”的无为态度。

这三类态度都是形成秘书实际隐性权力的领导干部态度渊源。然而,不管是领导干部积极的默许态度还是消极的默许态度,实际上都极大地怂恿了秘书肆无忌惮地形成自己更广、更多的隐性权力,这些隐性权力都以为秘书谋取各种各样的私利为终极目标。因此,领导干部的各类默许态度,实际上可能造成的是对秘书腐败现象的姑息和纵容,最终将严重损害领导干部的威信和形象。

2.渊源于秘书自身不当利益诉求和虚荣心的秘书隐性权力。秘书作为领导干部科学领导、全方位有效开展工作的助手、参谋和事务处理者,其开展的所有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领导干部的中心工作。但实际上,仍然有许多秘书不能搞清楚自身的定位和工作性质,也使许多公务人员深陷“被选为领导秘书实际上就等于官升一级”的严重认识误区。

从秘书隐性权力作用机理的形成来看,秘书自身作为掌握和运作隐性权力的主体,其关于要不要、该不该和能不能形成隐性权力的认知,是隐性权力形成的内因。其一,许多秘书找不准自身定位,对领导干部以公权力和个人魅力而生成的影响力产生了一种迷失感,迷失于领导干部的光环下,觉得自己似乎也成了领导干部,以为自己也拥有“权力”,于是千方百计地扩充自己的隐性权力区域。其二,由于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些作为“领导身边人”的秘书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尽可能地在自身主管的具体事务中表现自己的优越感,表现自己潜在的“领导权威”和影响力,抓住每一个可能的环节将其拉入自己隐性权力的范围。其三,一些秘书觉得自己身在幕后,什么事情都有领导干部来负责,自己则基本处于较为安全的位置,于是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谋点儿私利、掺杂点感情因素无关紧要。由于这些思想认识的存在,处于辅助地位的秘书,在实际工作中总是试图扩大自身隐性权力的影响和内涵范围,难以认识到秘书职位同样可以为自己的正常成长提供广阔平台,处于借秘书身份实现自身不正当利益的危险误区当中。

3.渊源于秘书职权和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的秘书隐性权力。秘书,原本只是协助领导干部更好开展工作的工作人员的职位名称,从职位性质上看只是一般工作人员而已。但现在许多秘书从业者和许多欲从事秘书工作者,都把当秘书作为自己晋升的最佳途径,这种想法和认识本身已经表明――秘书职位存在着严重的被异化的风险。在领导干部选用的实践中,也的确有许多秘书由于其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具备了领导干部资质和水平而受到提拔,但也确实有一些秘书仅仅是靠在长期工作过程中与领导干部形成的人情关系攀爬至领导岗位。从根本上来看,支撑一些秘书通过在生活和工作上“投领导所好”搞关系来实现提拔的,是典型的“靠人选人”的落后的干部选用形式。我国当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基是“靠制度选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干部选用制度只有在保障人才实现公平竞争的条件下才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当前,由于秘书晋升的标准和程序还不够健全,秘书钻干部人事制度的漏洞而形成自己的隐性权力,必然极大地削弱干部人事制度的公信力。

二、领导干部对待秘书隐性权力的“为”与“不为”

许多领导干部对自己秘书的隐性权力既缺乏深入全面的了解,又缺乏有效的应对之策。其实,秘书隐性权力并无多少神秘之处,领导干部在应对身边秘书隐性权力时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便可有效化解这一难题。

1.有所“为”。领导干部要把监管好身边秘书当作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好。一是要在明确监管态度上有所“为”。在秘书从业伊始就表明自己监管秘书的基本态度,明白各种纵容态度、消极态度都会为秘书隐性权力提供生存的土壤。二是要在常抓不懈上有所“为”。秘书隐性权力是一种动态变化的潜在权力形式,它不会以非常显性化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注重经常性教育、说服和引导,多下些功夫抓好秘书工作,对查出的有问题的秘书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辞退。三是要在推动秘书晋升和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上有所“为”。秘书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双管齐下才是防治秘书隐性权力的治本之策。领导干部应在领导工作中及时总结这方面的有益经验,把它们上升到制度层面,促进秘书健康成长。

2.有所“不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促进秘书健康成长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能否搞好自身建设至关重要。作为“领导身边人”的秘书,往往是以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为自己活动的“原型”,因此,领导干部要注意树立和维护自己的良好形象。一方面,领导干部在方面必须做到“不为”,树立好自己的廉洁形象;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在感情用事方面必须做到“不为”,树立自己公私分明的正派形象。领导干部只有自己真正廉洁正派了,才能理直气壮地抓好对秘书隐性权力的监管工作,使秘书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摘自《领导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