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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志怪小说中的“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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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魏晋时期,佛道盛行,鬼神之说向来与宗教密不可分。而魏晋志怪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被深深打上了宗教色彩的烙印。志怪小说中的宗教观主要是围绕着人、神、鬼展开,表现出宗教意识与人本意识融合的思想倾向。

关键词: 志怪小说 宗教观 人 神 鬼

引言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所录之怪异,无非人、神、鬼之事。在道教神仙观和佛教果报论的双重影响下,人与鬼神之间前所未有地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从原始时代,人们对于鬼神无比地崇拜和仰望,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把人与鬼神一视同仁;从原始宗教萌芽到佛道两教盛行,人们的“宗教观念”在继承鬼神崇拜的同时也产生了某些自觉的变化。志怪小说中大量的鬼神故事都有人参与其中,而佛道两教的盛行也为人们带来与鬼神平起的希望。魏晋六朝间,原始宗教的鬼神崇拜与佛教、道教并行,人、神、鬼作为志怪小说作品中的绝对主体,三者之间的微妙联系便成为志怪小说中“宗教观”的直接呈现。

一、“神”与“鬼”

“神”与“鬼”在志怪小说中甚少同篇相遇,重神轻鬼似乎已是一条不成文的定律。对于“神”,小说中处处显露出敬畏赞颂之情;对于“鬼”,则是戒惧、厌恶、排斥。神仙往往高高在上,不受生老病死所束,有通天绝地之能,长生不老,尽掌人间喜怒哀乐。如《神仙传》中《麻姑》一篇,其中有一段描写汉桓帝时神仙王方平降临蔡经家的排场:

“将至一时倾,闻金鼓箫管人马之声……王方平戴远游冠,着朱衣、虎头鞶囊,五色之绶,带剑。少鬓黄色,中形人也。乘羽车,驾五龙,龙各异色。麾节幡旗,前后导从,威仪奕奕,如大将军,鼓吹皆乘麟。从天而下,悬集于庭。从官皆丈余,不从道行。既至,从官皆隐,不知所在,唯见方平……”,“其所用皆金盘玉杯,肴膳多是诸花果,而香气达于内外”。

如此阵势,可见神仙之威仪高贵。以小见大,志怪小说中的神仙皆高尚圣洁,不沾凡尘,有的威严气派,有的盛装华服,有的淡然出尘,凡人一望便知,不可仰视。但是,若是鬼怪之流就绝不会如此光鲜了。先看形貌,以《搜神记》中《宋大贤》一篇为例,主人公宋大贤半夜遇鬼:“至夜半时,忽有鬼来……矃目磋齿,形貌可恶”。再观品性,祖冲之《述异志》中有一篇幽默小品《王瑶家鬼》:“瑶亡后,有一鬼细长黑色,袒着犊鼻禈,恒来其家;或歌啸,或学人语,常以粪秽投人食中”,如此恶劣,令人听之憎恶。鬼怪之流基本上外形丑陋,或邪恶歹毒,或愚蠢迟钝,或妖魅惑人,或粗鲁残暴,甚少良善之辈,由此可见一斑。所以,鬼怪在人们眼中无论为善为恶,见之则降之灭之而后快,几乎不容于世。

其实原始时代的鬼神崇拜并未将鬼神予以高低贵贱之分。但在巫的演化过程中,一部分留在朝野成为方士,一部分退居民间成为民巫,前者祠仙,后者则专祠鬼神。神仙小说中成神成仙者多为帝王将相,得道术士,庶民成仙则甚少得闻。而鬼怪之说却多流传于民间市井,二者高下立判。汉代刘向的《列仙传》以及葛洪的《神仙传》都是专门辑录仙人故事而不含杂妖鬼之说。《抱朴子·道意》篇更云:“凡人多以小黠而大愚,闻延年长生之法,皆为虚诞,而喜信妖邪鬼怪,令人鼓舞祈祀。”[1]据此可察,贵仙贱鬼的观念已然形成。其实仙、鬼本属一家,但仙者近宫廷,鬼者亲市井,故仙者神也,鬼者邪也,仙家为神,鬼家成怪。但是,也正因为神仙之流远离民众,曲高和寡,所以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复两汉盛况;反观鬼怪小说则于民间广为流传,成为志怪小说的真正主体。

此外,“神圣鬼贱”一说也与宗教盛行有所联系。就中国传统的说法,人死而为鬼。但不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强调现世的修行。于道教而言,长生不死是为仙;于佛教而言,今生种得善因,来世方有善果。也就是说,人一旦死去则万事休矣。所以,信佛也好,信道也好,若是人们希望自己能够真正地主宰人生就必须活着;倘若身死,就跟见不得人的鬼怪一样,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二、“人”与“神”

粗观魏晋志怪小说,“人”与“神”的关系亦有道可循,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三层。

首先,“神”凌驾于凡人之上,人当心存敬畏,不可随意轻薄,否则必受惩罚。如王琰《冥祥记》中的《汉明帝梦佛》一篇,讲述汉明帝夜间梦见神人,第二日询问众臣,得知乃是西方佛祖,遂派人前往天竺寻访佛法,从此之后“自天子王侯,咸敬事之”。连帝王都要如此隆重待之,礼敬有加,庶民敢不从焉?再如《道志》一篇,一僧人道志一时贪心偷窃佛像相珠后,“积月余而得病,便见异人以矛戈刺之,时来时去,来辄惊嗷,应声流血”,道志夜夜受此折磨,无奈忏悔招认,但寿命已终。工人欲将相珠重新镶入,但始终不能成功。众僧唯有日日礼拜烧香方得完工。之后某日众僧似乎听见道志的声音:

“自说云:‘自死以来,备萦痛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赖蒙众僧,哀怜救护,赎像相珠,故于苦酷之中,时有间息。感恩罔已,故暂来称谢。’言此而已,闻其语时,腥腐臭气,苦痛难过,言终久久,臭乃稍散。”

道志亵渎佛祖神像便遭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也是在警告世人,切切不可以对“神”稍有不敬。诸如此类的情形在志怪小说中时常得见,譬如《神仙传》中《麻姑》一篇,蔡经见麻姑,忽然生出用麻姑之手来搔痒的念头,结果招致麻姑大怒,毁其双目以示惩罚。这些既是自古以来鬼神崇拜的延续,也是佛教、道教兴盛,人们对神仙盲目地信仰以及宗教的刻意引导下的必然结果。魏晋南北朝时期,人对于神的崇拜和追求是无以复加的。

其次,“神”能庇佑信者,主持世间因缘果报。为何人对鬼神如此崇拜?就是因为鬼神能人所不能。宗教的形成和兴盛其实是源自于人的需求。一方面,当人力所不能及的时候,人们便希望可以借助神力达到目的或拯救他人。如《冥祥记》中的《窦传》一篇就告诉世人,危急之时专心属念观世音便可避开杀身之祸。窦传因上司之间的不和被牵连其中,关入牢狱。危机关头得人告知“若能至心归请,必有感应”,于是窦传:

“遂专心属念。昼夜三日,至诚自归。观其锁械如觉缓解,有异于常。聊试推荡,忽然离体。传乃复至心曰:‘今蒙哀佑,已令桎梏自解,而同伴尚多,无心独去。观世音神力普济,当令俱免。’言毕,复牵挽余人,皆以次解落,若有割剔之者。遂开门走出,于警徼之间,莫有觉者……须臾,觉失囚,人马络绎,四处寻捕。焚草践林,无不至遍,唯(窦)传所隐一亩许地,终无至者,遂得免还。”

再如《宣验记》中的《鹦鹉》一篇,鹦鹉见到山中大火,忧心同类,便用身上的羽毛沾水洒火中,这样做无异于杯水车薪。但最终感动天地,天降大雨。鹦鹉的这种精神正印证了佛教所说的慈悲为怀,所以能得佛庇佑,拯救众生。

另一方面,佛教所倡导的因缘果报与中国传统的报应观都强调积善行德必有好报。这种因缘果报看似与“神”并没有什么联系,关键在于人自身的行为举止,但其实不然。如《搜神记》中的《丁姑》一篇,丁姑在河边寻找渡船,先向两男子求助,但两人却加以调戏;后来得一老翁仗义相助方能过河。临走之前,丁姑告诉老翁自己并非凡人,更教他划到浅滩,有所回报。老翁依言而行,看到“有鱼千数,跳跃水边,风吹至岸上”,遂满载而归。而那两名男子却被沉在了水里。这是一个典型的关于善恶因果的故事。然而故事中的丁姑曾自言:“吾是鬼神,非人也”,若然丁姑不是“神”,那么老翁的善行又如何得报善果呢?两男子的恶行亦无法被惩罚。再如《搜神记》中的《董永》,董永父亡,因为贫穷“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天帝被董永的至孝所感,派仙女下凡相助,仙女言曰:“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这里的天帝、仙女显然就是“神”。此类作品也是数量繁多,更深得民心,流传极广。由此可见,尽管志怪小说的作者十分强调人类现世“修身积德”对于来世成仙的重要性,但实际上,不管是佛教的因缘果报说还是中国传统的报应论,都是建立在有一个“神”的基础上,可以知晓并给予善行恶行相应的果报。这里的“神”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便指的是“天”,俗话说“老天有眼”,就是因果报应的道理。

再次,人敬畏奉信神的同时,内心也渴望能够成神,能够超脱生老病死。如《庄子》中《逍遥游》所言那样,希望能够融于天地自然得到所谓的自由。一方面,从当时志怪小说的大量出现,民众对于神仙故事的津津乐道,就能看出人们对宗教的热情。两汉时期神仙方术的大兴,统治阶级对宗教的大力扶持与推崇,都使得一些凡人成仙的故事广为流传,因此志怪小说流行的魏晋南北朝,“人”修行而成仙,即所谓的“神”似乎已经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另一方面,道教的方术恰恰又为“人”的升“神”之路提供了一个看似可行的修行法门。佛教亦如此,就像《汉明帝梦佛》中所说“闻人死精神不灭,莫不惧然自挫折”,修行得至精神不灭亦是民众心中“人”成“神”的目标所在。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教盛行是中国自原始以来鬼神信仰崇拜的一个高峰。人们已经忽略了道教、佛教关于宇宙人生大道的真正教义,忽略了“悟道”这一根本阶段,只是盲目地在统治者和方士术士的引导下信仰宗教,为统治阶级而服务。

其实在志怪小说中也有一部分是在告诉人们,所谓的“神”并不存在,常常是某些人因某种目的造出来的。人不应盲目地信“神”,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的修行,去领悟天地大道。如《抱朴子》内篇中的《鲍君》:田主不知有人在自家田中设置绳网捕獐,有行人经过将獐取走,而鲍君见之不忍,将自己的一头鲍鱼放入网中。田主发现,以为是神所为,传播开来。于是村里为这位神起屋立庙,号为鲍君。有人经过此处恰巧病痛痊愈,便认为是神仙显灵,于是这里愈发地香火鼎盛。七八年后,当初的鲍鱼主经过询问缘由,方知是荒唐一场,乃曰“此是我鲍鱼耳,何神之有”。实是敲醒世人,“神”本不存在,只是人心中的妄念执念。想要超脱现世,达到所谓“神”的高度只能通过自己的修行和悟道。不过,在当时这些也只被当做一般的志怪故事而已。

三、“人”与“鬼”

魏晋志怪小说中的“鬼”可谓数不胜数。“鬼”亦有善恶之分,然而志怪小说里的“鬼”基本上为恶鬼。“鬼”在志怪小说中是灾难的缔造者,恶鬼多害人,施恶行。如《幽明录》中的《罗刹》篇,“罗刹数入境,食人无度”,其残暴蛮横可见一斑。又如《搜神记》中的《秦巨伯》篇,秦巨伯两孙被鬼魅附身,秦巨伯决定捉鬼,谁知被鬼所惑,最后竟误将两个孙子刺死。恶鬼之狡猾多变,令人防不胜防。再如《搜神记》中的《狸婢》、《阿紫》等皆是描述精怪魅惑凡人落入邪道,类似的篇章比比皆是。虽然“人”相对于“鬼”的渺小同样源自自古相传的鬼神崇拜观,但是人敬畏神也敬畏鬼,人信仰神却不会信仰鬼。人对于鬼怪的畏惧是更甚于神,而盛行的宗教更将“鬼”放在了“神”的对立面。因此,在宗教的信仰传播下,鬼虽然可怕,但是借助神力,甚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是可以战胜的。这就造成了人对于鬼除了畏惧之外的另外一种态度。

鬼是可以战胜的,就算单单靠人自身的勇气和力量也能做到。最著名的故事应该就是曹丕《列异传》中的《宗定伯》篇,宗定伯不仅戏鬼捉鬼甚至“担鬼著肩上……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再如同样是《列异传》中的《鲁少千捉怪》,楚王少女被蛇怪所魅得了病,鲁少千身怀仙人符,故楚王请他来医治。蛇怪知道后先行贿赂少千“谢君二十万”,少千假装答应却“从他道诣楚,为治之”,蛇怪自然伏诛。而《搜神记》中的《李寄斩蛇》、《宋大贤》等等亦皆属此类。“鬼”尽管有超凡能力,但“人”却是可以将其降服的。存在人们观念中的鬼神崇拜本令人们对鬼对神同样敬畏,但现在“鬼”不再是无所不能了。究其原因,首先宗教是始作俑者之一。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强调现世的修行。陶弘景《道藏》中说“天地间事理……上则仙,中则人,下则鬼。人善者得为仙,仙之谪者更为人,人恶者更为鬼……鬼法人,人法仙,循环往来,触类相同,正是隐显小小之隔耳”[2],明确解释了人作恶才会成为鬼。就这样宗教渐渐打破了“鬼神崇拜”这一整体,“鬼”已经被拉下了神坛。其次,志怪小说中如此多的降鬼故事,使得“人”与“鬼”之间的距离拉近。在这样一种关系里面,其实也反映出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的自觉观念。“人”无论从地位上,还是智慧上都凌驾于“鬼”——这既是宗教的刻意引导,但却也是“人”自我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

此外,如果说人们对于神仙世界的向往是基于对现实社会和生存状态的不满,渴望在超现实的神仙世界里寻求平等、博爱、希望、轻松与满足;那么人们对于鬼怪世界的憎恶便是因为将鬼怪当作了黑暗世界的使者,再也不愿过黑暗压迫的生活。人对鬼怪的降服既是人对自身力量的开发和关注,也是表达对黑暗世界的斩杀和决绝。

结语

“人”、“神”、“鬼”三者构成了志怪小说的主体,从中可以发现宗教的影响是巨大的。然而不得不说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文学的自觉时代,也是整个“人”的自觉时代,人开始关注自己,认识到自己本身的潜力。这在“人”对于“神”“鬼”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端倪。但宗教的出现使得人对自身的关注走上了一条崎岖小径。当人意识到人本身的得天独厚以及追求与天地自然相融的大道的能力和可能时,宗教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捷径。由于统治者的大力支持,希望宗教可以多吸收信徒,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这样一来,大部分的人盲目地信仰宗教,希望借助“神”的力量来达到永生不死的境界,却忽视了真正的寻道途径--人自身的觉悟,无论是道教还是佛教的教义中都说过,成仙成佛,与天地同在是要靠自身的修行与悟性的,方术或信仰一类只是辅助的手段之一。但在那个时代,大多数人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而本末倒置了。

志怪小说的鬼神信仰和崇拜如今早已被打破。但志怪小说中对于人自身力量的关注却是值得肯定和延续的。志怪小说大多为民间传说,而正是这一个个市井小人物在面对鬼怪时的周旋与抗争,面对仙神时的敬畏与向往,都深刻地表达出了人企盼超越现在,追求宇宙和生命的真谛,追求更高境界的精神要求。

注:

文中所有小说引文皆出自陈文新.六朝小说.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1.

参考文献:

[1]孙逊.中国古代小说与宗教[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7,(1):11.

[2]孔令宏.从道家到道教[M].北京:中华书局,2004.9,(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