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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换视角?叙述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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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人称的变化在写作中十分重要,选用叙述的人称,就是选择立足点、观察点,就是选择叙述的视角。那么如何运用叙述人称呢?

■ 技巧一:“我”是叙述的主角

【名家选段】

我站在榆树下,是个小跟班,眯起眼睛仰着脸儿,身边一只大荆条筐。榆钱儿生吃很甜,越嚼越香。丫姑折断几枝扔下来,边叫我的小名儿边说:“先喂饱你!”我接住这几大串榆钱儿,盘膝坐在树下吃起来,丫姑在树上也大把大把地揉进嘴里。我们捋满一大筐,背回家去,一顿饭就有着落了。九成榆钱儿搅合一成玉米面,上屉锅里蒸,水一开花就算熟,只填一灶柴火就够火候儿。然后,盛进碗里,把切碎的碧绿白嫩的青葱,泡上隔年的老腌汤,拌在榆钱儿饭里;吃着很顺口,也能哄饱肚皮。这都是我童年时候的故事,发生在旧社会,已经写进我的小说里。

(节选自刘绍棠《榆钱饭》)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

(节选自鲁迅《孔乙己》)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节选自史铁生《我与地坛》)

【亮点借鉴】

第一人称叙事法,就是作者在文章中以“我”或“我们”的身份来叙述所见、所闻、所历,把人物的经历、事情的经过告诉读者。采用第一人称叙事,通过描绘叙述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就是叙述者本人的亲身经历,使读者得到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采用第一人称,由于叙述人是当事人,所以叙述的人与事,只能是“我”活动范围内的人物和事件。

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文章必须以“我”的活动为中心,来展开情节及其他人物之活动。“我”是主角,又有三种情况:

一是“我”是指作者自己,写的是真人真事。比如,刘绍棠的《榆钱饭》等课文中的“我”都是作者自己,文章以“我”为叙事主体,由眼前的想“打油腻”吃榆钱饭联想到旧社会用榆钱充饥,又联想到时期靠榆钱饭度日,给人以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

二是“我”是虚构的人物,不是作者自己。比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中的“我”,是作者虚构的人物,不一定是作者本人。

三是“我”是运用拟人手法的“物”,这一类主要是童话体的体裁。以“我”为主角叙事时,应注意两点:一是一般不要写对方心理活动。如果要写,也只能用“似乎”“也许”“可能”之类表示猜想、推测的词语。二是一般不写自己的外貌、表情。因为是“我”难见的。若写,可以通过他人的眼睛、他人对“我”的评价,或通过镜子来写。

【快乐仿写】

我承认我从未刻意感受过父母日常给予我的爱,但我对于母亲肚子上的那条痕迹有着一种特殊的,神圣的敬意。我相信,全天下如我一样的剖腹产儿对着这种我们独有的痕迹有着特殊的感觉。这条痕迹,仿佛将母亲曾承受过的一切都呈现在我眼前―挺着大肚子,诸事不便,还得小心翼翼,生怕我们会有什么事儿;在我们不安分之时,默默忍受剧痛还强撑着用手抚摸我们……

(节选自卢刚《印痕》)

■ 技巧二:就这样被“你”征服

【名家选段】

你这又开始你熟悉的游戏了,给你的每一个旅伴起名字。不过托马这个名字对在座位上来回折腾的这个小男孩不合适,因为他比你的儿子小得多,最好管他叫,比方说,安得列吧。拉着手领他出去的那个女人是波利阿特太太,至于那对年轻夫妇,不,不用文学里的名字,简简单单,叫他们彼埃尔……等一等,也不能叫塞西尔,叫阿涅斯挺好,博罗米尼在纳伏纳广场上盖的教堂就叫做圣阿涅斯因阿戈内教堂。

(节选自布托尔《变》)

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我真想揽你入怀。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周庄,我来晚了。

(节选自王剑冰《绝版周庄》)

这张照片后来还得了行业内的年度奖项,但是你心里却一直不好受。虽然你明白迟早会有这一天。但,当真正面对一个鲜活的生命从眼前消失时,一种无形的压抑感还是铺天盖地涌来将你淹没。你总觉得是那个孩子的笑容和死成就了现在的你,以及这些荣誉和奖项。坐在办公室喝茶的你,记忆总被一只无形的手拽到那个上午的那个时刻,那个回首而望的孩子,冲着镜头绽放的一脸纯真无邪的笑。这些无法改变的背景,就压在你办公桌的玻璃下,时时刻刻和你对峙,拷问。你总在想身为一个人,和做为一个记者的良知。你怎么都无法原谅自己,当时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按了快门,而没做任何的其他。

(节选自冷清秋《拷问》)

【亮点借鉴】

其一是真实自然,营造一种可信的情境。这种真实的情境,很容易激发写作者的倾诉欲。如果说,第一人称的“我”是散漫的,第三人称的“他”是虚拟的,那么第二人称的“你”就是真切的。比如《绝版周庄》中以“你”为叙述视角,用拟人的手法叙述周庄的纯秀、古典,文章立刻就有一种无法回避的直面感,如临其境的现场感,仿佛我们和作者一起游历了美丽的周庄。

其二是身临其境,让读者融入其中。当文章中的主人公以“你”的身份站在读者面前时,作者必然会用不同的视角去看待,仰视让人敬畏,俯视让人怜悯,平视让人产生亲近的冲动。面对“你”,在文章中“隐身”的“我”无法不说真话,无法不诉真情,无法置身事外,无法冷若冰霜,“你”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融入到文章中去。

用第二人称叙述,首先主要对象必须明确,有时以“你”来代称文章中的主人公,有时以“你”来代指读者。其次,使用应节制。这种叙事方式比较特殊,常与其他人称综合交错使用,并且由叙事转为抒情,或在文章的局部使用更自如。只有书信体或某些抒情性极强的文章―如悼念文章、抒情诗等,第二人称成为通篇主要的叙述人称才适宜。最后要注意文体要得当。如果是在驳论文中,最好不要用第二人称叙事,因为第二人称的行文,很容易形成一种面对面的质问态势,激发原本并不尖锐的矛盾。

【快乐仿写】

恍惚间,我看见那年春天,你轻轻抚摸我的头叫我,你说:“囡囡,乖啊,听奶奶唱歌给你听啊!”你没有唱我们老师教的《摇篮曲》,也没有唱外婆哼给我听的《外婆桥》,你用笨拙的嗓音,唱“小燕子,穿花衣……”沙哑的声音摇晃在刚长着绿叶的大枣树下,摇晃在你的臂弯里,摇晃在我安静的梦中……你带着我到田垄给爷爷送午饭时,你指着空中飞过的鸟说:“囡囡,快看,那就是燕子呢!”我抬头看着它们飞远,很高兴地望着你说:“奶奶,有一天,我也要和燕子一样飞出去。”爷爷擦着额头上的汗,说:“囡囡飞得越远越好,越高越好。”而你却失笑,你那样严肃的面孔望着远处说:“只要飞得稳当就好,太高了爱摔跤。”

(李欣《留一声鸟鸣》)

■技巧三: 众里寻“他”千百度

【名家选段】

他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他的家乡出和尚。人家弟兄多,就派一个出去当和尚。当和尚也要通过关系,也有帮。他是老四。他七岁那年,他当和尚的舅舅回家,他爹、他娘就和舅舅商议,决定叫他当和尚。他当时在旁边,觉得这实在是在情在理,没有理由反对。

(节选自汪曾祺《受戒》)

在伦敦逗留的这段时间没有像预期的那样顺利,由于罗莎的恋人生病了,所以罗莎不得不在伦敦多呆一段时间,于是她将预算外的闲暇时间用来在伦敦大街上闲逛、与那里的人们交谈并上了一个法语课程班。她开始考虑会见一些本来不打算要会见的人或者是避免要会见的人,而且她真的这样去做了―她开始与在欧洲的非洲人会面,这其中也包括南非革命党人。当她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有所觉察的时候,她已经被引见到一次关于革命英雄的演讲活动之中了―那次演讲特别提到了她的父亲莱昂内尔・伯格。

(节选自纳丁・戈迪默《伯格的女儿》)

他为人很好,同学都喜欢他。但他很倔,很不得老师宠爱。他在路上遇到老师从不打招呼。或者故意看道旁的什么,或者把头抬得高高,做出急匆匆的样子。学校规定要佩戴校徽,他就把校徽戴在内衣上,为此辅导员在全系大会上不点名地警告了他一次。后来他干脆不戴了,或者戴在牛仔裤的后袋上。为此他写过一份检查。他的检查写得很“才气”,辅导员哭笑不得,只好作罢。

(节选自姚霏《才子》)

【亮点借鉴】

与第一、二人称叙述相比,第三人称叙述的最大好处是作者完全跳出了作品所局限的环境,运笔灵活、自如,把笔伸向任何一个方面,具体细致地再现事物的面貌。它比第一人称叙述的方法,更自由灵活,能描绘更广阔的场景,描写更复杂的事情,表现更多的人物。为此,第三人称在文学作品中,是用得最多的一种叙述方法。这种叙述,突破了第一人称囿于作者亲见耳闻的限制,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束缚。比如,汪曾祺的《受戒》,第三人称叙事的自由,在于可根据人物、环境、情节的需要随时改变叙事视角。在《受戒》中,汪曾祺非常成功地利用了作家的这一自由。此外,这种叙述是隐而不露,留下空白点,引发读者的想象与思考。

【快乐仿写】

开学第一天,我便算是见识到他的“强悍”了。早晨6∶10,他便站在教室门口,“迎接”我们进教室。早自习,他坐在讲台前陪我们,学科自习,他依旧待在教室。午休,他愣是到了13∶45才带着倦意离开了教室。下午,一切照旧。晚上,当其他没有晚自习的班主任早已回家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批改作业。最后一节晚自习,他又来到教室陪我们,直到我们下课。本来应该抓紧时间的是我们,可是,他却似乎比我们更要抓紧时间,“争分夺秒”地“赖”在教室,“赖”到晚上10点,却仍觉得不够似的。

(节选自王思琪《那一刻,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