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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与管理,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围绕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建立河道整治与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城区防洪减灾能力,提高生态与环境质量,为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系统整治、分步实施。河道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做到河道整治一条,完善提升一条,确保整治效果。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列入市级整治计划、涉及防洪安全的和列入区改造提升的重点河道,抓紧组织实施;对一般性整治的河道,结合片区开发组织实施。
3.坚持系统整治与区域整治相结合。河道截污治污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按照整体排污系统规划统筹安排,由上游到下游分层次整治。污水收集与处理按照目前污水集中处理区域划分,科学安排,合理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任务。包括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
(二)河道整治任务。实施截污治污,按照河道整治与治污、治洪(雨)统筹推进的要求,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线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到2013年底前完成全区15条河道截污整治任务,实现污水不直排河道的目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满足城区防洪需要。实施景观改造提升,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全面实施全区23条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整洁、畅通、整齐、优美的目标。健全河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责任,及时查处河道沿岸违法违章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城区内河道整治。按照城市防洪排涝需要,逐步实施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清淤疏浚,确保城区安全度汛,7月底完成中井洪沟、小汉峪沟、全福河等11条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从现在起至2013年底为河道截污治污阶段,分两期组织实施,一期自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完成9条河道整治,二期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完成6条河道整治任务,确保实现河道看不到污水、闻不到异味目标;完成排污主次管道建设任务,实现雨污分流目标;围绕重点河道的改造提升,改善广场东沟、羊头峪东沟等部分河道干涸现状,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城市河道整洁美观。
(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全市部署安排,2012年6月为河道环境整治调查摸底、明确任务阶段。7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清理河道沿岸垃圾死角,依法拆除影响河道景观的违法违章建设。8月份之后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达到河道沿岸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目标。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明确河道沿岸环境卫生河段长责任制,全区23条河道全部签订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并挂牌督办,公共区域、无责任单位或无法落实责任单位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洁。河道沿线配置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沿河村(居)、社区或楼道设置垃圾收集桶,在较大社区设置垃圾转运站。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沿河各单位、村(居)全部实现生活垃圾统管统运,禁止单位自运;加大沿河“三无”(无明确管理部门或单位、无物业、无管理人员)居住区垃圾清运力度,实行日产日清,严禁垃圾过夜。加强河道沿线保洁管理,配齐道路保洁员并加强培训,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在河道及沟渠沿线设置警示牌和标语,营造文明生活、爱护环境氛围。
(二)积极实施违章建设拆除与清淤疏浚。按照满足城市行洪、截污治污和景观改造提升的需要,结合河道整治总体安排、城市片区开发与相关项目建设,做好违法违章建设查处与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坚持以自拆和助拆为主、强拆为辅的方式,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全力控制违法违章建设回潮反弹,创建河道沿岸良好生态环境。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凝聚社会力量,坚决制止损害河道行为,提升河道管理社会化水平。
清淤疏竣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进行公开招标、组织施工,相关部门配合,区财政统一筹措资金。区水务局负责统一立项、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工作。彻底清除河道内淤泥砂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灌木杂草等,实现水系畅通、水质提高、环境改善,确保河道发挥正常防汛排洪的功能。
(三)扎实推进河道治污截污。按照生态城市建设要求,以污水全收集为目标,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网及配套建设,努力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整治工作由市统一规划、立项,主要包括:拆迁拆违、断面加宽、清淤清污、挡墙砌垒,分层次进行雨污分流管线建设,雨洪利用、管线疏通、改造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达到污水不直排目标。有重点地对部分河道进行改造提升,打造亮点河道。通过实施截污整治,进一步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
五、指挥管理与监督考评
(一)指挥管理机构
成立河道整治管理指挥部,负责河道整治与管理的组织领导、整体策划与指挥调度。河道整治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设河道整治管理、环境综合整治、违法违章拆除三个工作组。
1.河道整治管理组。设在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城区河道整治、治污、治洪(雨)、城市防洪等总体策划、规划与技术指导,负责城区河道建设管理监督及日常调度、考核等,并做好河道截污治污立项申报与实施工作。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组。设在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河道周边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设施设置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河道违法违章拆除组。设在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工作。
(二)建立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总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任副总河长,12个相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兼任河段长。河段长全面负责辖区河道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协调河道整治管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三)职责分工。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河道(段)进行全面监督,实施长效管理。负责对占压河道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侵占河道(岸)、破坏河道景观、向河内及周边倾倒垃圾、乱开污水口、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治理。负责河道清淤疏浚、协调做好截污整治工作。宣传动员辖区沿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居民积极行动,爱河护河,打造良好的河道环境;区城乡建设委负责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及建设范围内权属电力管线迁移、电力线路预埋的牵头协调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对河道的日常管理,河道整治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技术指导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城区河道的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河道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区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及相关报批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筹措及河道水质监测,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区市政局负责雨水污水管网的清淤疏浚,协调河道整治建设期间相关市政设施的迁建工作;区园林局负责河道两侧绿化美化和日常管理工作;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中井洪沟中井村至经十路段河道整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浆水泉管委会负责窑头大沟自浆水泉村至仁合村段河道整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查工作;区经信局负责河道工程建设期间相关企业单位的迁占协调的有关工作;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河道整治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工程建设物料及阻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整治管理资金并监督使用;区审计局负责河道整治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工作。
(四)检查考核机制。按照《区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科学实施检查考评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道整治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完善会议、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