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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对民意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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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国法学家刘仁文称: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但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

笔者认为,“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这句话,隐含了对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民意主宰。在我的记忆中,有关法律界关于“废除死刑与否”的争议多次出现,争议激烈程度之高,双方分歧之大,都让人感觉到废除死刑与否不仅是一个简单的量刑标准问题,更是包含传统生命价值观、社会正义论以及司法理念等一系列深层次内涵的复杂命题,确实需要司法界人士从各个角度来平衡国情与“国际标准”、民意与“专业意见”的关系。“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把所有专家的分歧消弭,捆绑在一起形成集体性阐释,显然以偏概全。

“民意反对是因为他们不懂”的知识傲慢,容易造成精英与大众的意见裂痕越拉越大,因为精英一开始就将自身放置在绝对真理化身的角色定位上,认为反对意见越大越能凸显自我的独特价值。精英们在指责所谓民粹主义的同时,也不自觉地陷入了“知识万能主义”的狂妄情绪中。

由于以上成见的存在,中国许多知识精英、企业精英乃至政治精英,往往不善于将自身所掌握的资源运用于向民众提供善意表达,运用专业技术消除双方分歧,提供更可行的解决之道上。恰恰相反,将资源运用为动辄对民意批判的武器,并且从“批判的武器”上升为“武器的批判”,用所谓的信息不对称、知识结构差异,去打压民众表达中的“盲目”、“低层次”,结果自然遭到民意的反弹,无助于双方关系的改善。

可以预见的是,刘仁文的话一经披露必然会在民间引发轩然大波,民众会表达强烈不满。其实,这样的场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在前不久的“两会”中有所反映。一些企业家、专家学者乃至政府官员中的代表、委员,往往语出惊人,提出与民意截然相反的观点。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坚持真理”的自负,另一方面即是在现有政治环境中,民权赋予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民众与精英的平等对话、公开博弈平台尚未建立,占据压倒性优势的精英必然会凌驾于民意之上。

这就是我们需要彻底反思的。如何防止类似“法律界赞同废除死刑而民意反对”之类的对立性表达,不将精英与民意人为割裂,不造成公共决策及话语空间完全偏向于强势群体,政府还需在制度建设上多加努力,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