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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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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为此我国必须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全面、统一、精干、效能的原则,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组织机构。

关键词: 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对策

一、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经过多次改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也不断符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但政府职能仍显滞后,突出表现在:

(1)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首先是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提供主体的单一性。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存在着重政治统治职能,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问题,政府的权力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提供了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又普遍行政化。职能的扩张使政府又不能提供优质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其次是公共服务客体的有限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存在着漏洞,一部分社会群体无法享受到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带来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

(2)政府职能配置不合理。我国政府职能配置不够科学。一是综合管理职能与行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统筹协凋困难,行业或产业管理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二是中央决策、执行、监督功能在部门内或部门间配置不科学。一些部门集决策和执行于一身,监督流于形式,如个别宏观管理部门既管宏观规划叉管具体项目审批等等,容易造成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格局不断扩大与深化,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不断调整,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并相应地改革与调整政府机构。为此我国要进一步深入体制改革。

(一)新时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是按照全面履行职能确定政府机构的原则。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科学设置机构。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其服务的需要相协调。在加强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管机构的同时。重点强化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要强化履行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环保、新农村建设等职能的机构。要进一步收缩.压缩审批职能及其相应机构,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事情,政府不再投入机构和编制。

2、职能统一与机构统一原则。相近和相关的职能要由一个部门承担,不能一事由多个机构来办,同类机构尽可能合并,减少因机构设置而造成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3、机构精干原则。在履行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要尽量用最小的机构和最少的人员达到最干丰的行政效果,要保持政府的适应规模,使政府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真正实现精简、统一、效能。

(二)转变政府职能的对策

1、从微观经济向宏观调控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必须从直接微观管理转向间接的宏观经济调控。加强经济调节,彻底转变政府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的方式.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国内和国际经济.注重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实行政企真正分开。政府不再对企业的微观管理进行行政干预,使企业真正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还应尽快改变对不同所有企制企业的差别对待,逐步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外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同时,政府应当强化宏观经济调控职能,服务职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职能.为企业发展和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秩序维护者转变。政府要从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者转变到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以及规则执行的监督者。从侧重市场准入转向全面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通过政企分开和企业重组。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要主要维护国内企业权益,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努力争取入世的正面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轻工业学院文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唐兴霖,金太军.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中山大学报 (广州),2000(7).

[3]艾长泉.西方大部门体制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