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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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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的成份构成应与课程设定的目标方面分类保持一致,且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参与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技能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身体健康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的目标达成。在课时主要、附属教学目标确定下,使得“(课时1教学目标+课时2教学目标+……+课时N或18教学目标)≥单元或模块教学目标”。课时教学目标这样的成份构成利于教学设计与目标达成评价。

关键词:课程标准;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

中图分类号:G80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6.06.027

1 前言

从当前体育与健康教学活动来看,教案中对课时教学目标的表述大多是从“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维度来进行的。或者说,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是由这几个构成的。在本次课程改革前,无论是单元教学目标,还是课时教学目标,均是如此。这种成份构成方式,在我国沿用了几十年。本次课程改革后,在《课程标准》下,有的应继承,有的应创新发展,促进深入实践,推动课程改革不断完善。然而,事实上从本次课程改革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缺乏正确认识。在此,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提出拙见,与大家共讨。

2 带来的问题

在《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若仍如本次课程改革前那样,则会带来一些棘手的问题。

2.1 如何转换

在《课程标准》中,课程方面目标是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来架构并确定的。如果课程改革后课时教学目标仍从“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维度来确定,则会出现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目标不同的分类之间如何进行转换?目标不同的分类有其各不相同的角度及内涵,相互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交集,如情感目标与心理健康方面目标等,但决不同一。若同一,就应是从相同的角度进行分的,那也就没必要“两分”了。事实上,以上“两分”所致维度或方面含义很多是不同的,也是没办法进行转换的。

2.2 目标达成存在不足

就是说一水平段按“知识、技能和情感”三维成份来构成的若干课时教学完成后,就能说明达成该水平段按“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来确定的课程目标了吗?显然是不能这样认为的。比如说,情感目标中虽含有运动参与、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的部分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但它是替代不了这几方面的全部。因此,按此成份构成的目标在课时教学完成后,仅从理论上来讲就存目标达成不足的问题。这是课程开设所不允许的。

2.3 无法对应作出达成判断

无论是课时教学,还是单元(或模块)教学等,都是为了达成一定课程目标而进行的。如果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如上所言,那就无法依一水平段课程目标的一定要求对此作出相应的评价。原因就是两者构成不相对应,不是处于一分类系统体系中。这样下去,一水平段的课全部上完了,也不知课程目标有没有达成。如想知,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则要转换。前面已述,有的转换不了。话说回来,即使能转换,课程又何多此一举呢?

3 对策

产生此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不愿,有的是随意,有的是做不了。解决此况的根本办法是提升教师对课程的认识如理解我国本次课程改革的意义、课程建设基本模式的优缺等,教师自己要重新整构新课程所需的知识体系与提高能力水平,依《课程标准》及地域、学校、学生实际情况等,切实加强各水平段教学计划的制订。如课程水平一阶段的教学计划体系与结构为:水平一教学计划、(各学期的)单元教学计划和(学期各单元的)课时教学计划。这样,一水平教学计划就是将该水平段各学期(或模块)所要达成课程哪些方面的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作出合理安排,单元(或模块)教学计划就是为了学期(或模块)中一些方面的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达成而制订,课时教学计划则就是为达成单元(或模块)中的一(或一些)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而制订的。在《课程标准》下,计划这样制订是“配套”的,是系统有序的,是为了达成水平段目标而科学、合理预设的。

这样,课时教学目标就会出现以下四种基本情况:其一,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参与方面的目标达成;其二,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技能方面的目标达成;其三,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身体健康方面的目标达成;其四,主要(或重点)是为了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的目标达成。这就成为各课时教学的首要(或重点)目标,也一定是课时教学的重点。在一个教学时间很短的课时中,教学重点必须是明确的,不能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即“无重点”与“多重点”的情况。在本次课程改革前,因一些因素的影响,课时教学主是围绕单一运动技术而进行的,其他的则不太重视,长期以往,也就产生了一些局限,经历过本次课程改革前的体育教师应有很深的感觉,但本次课程改革后应要转变,因为在每一水平段内都有几方面的目标要去达成,至于每一方面所需的课时量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因况而宜,如学生情况、水平段目标等,总体而言,水平段越低的如水平一、二,运动参与目标需要认真对待,以保护、激发、提高学生运动参与的积极性,水平段越高的如高中,技能学习则需要加强,以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因为每一学科的开展,培养出一些专业人才是必须。学科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没有人才就会有问题。

当然,每一课时教学目标除重点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其一,从课时教学内容本身的功能(即原有功能)出发来确定教学目标,或聚集单元(或模块)中在本课时能达成的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作为教学目标;其二,从课时教学内容与教学组织形式相结合生成出来的(即再生功能)来确定教学目标,或聚集单元(或模块)中在本课时能达成的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作为教学目标。对于这两种情况,有时还需整合即使它们一一汇整于方面,凸现出来而不散不交,这就成了一节课的附属(或次要)教学目标。如,某课时教学内容:XXX;课时教学目标:(运动技能目标即主要教学目标)XXX;(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目标即附属教学目标):XXX。在课时主要、附属(或次要)教学目标预设下,一定要使得“(课时1教学目标+课时2教学目标+……+课时N或18教学目标)≥单元或模块教学目标”。有的在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上把几方面目标都写全,如,某课时教学内容:XXX;课时教学目标:(运动参与目标)XXX;(运动技能目标)XXX;(身体健康目标)XXX;(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目标):XXX。出现这样的情形,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在短暂的一课时上,方方面面都顾及是很难的,也会使教学重点不突出,实践经验证明:其实在一节课上能完成某一方面的课程内容或子课程内容己属不易了。

这样构成,就使课时教学目标与课程目标设定保持一致,既能清晰地知道课时教学目标是为了课程什么样的目标而进行的,又能在课上完后作出实际评价。

象课时教学目标仍以“知识、技能和情感”三维来构成,给人的感觉课堂教学好象总是围绕或侧重“教‘内容’”在进行,而“教‘内容’及用‘内容’教”和“用‘内容’教”的课堂却很缺失,特别是后者。在《课程标准》下,需要且存在这样的课堂。象“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参与或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的目标达成”等的课就属此类。长期处于此定势中还会带来对一些内容安排认识不够深刻的现象。如中小学耐久跑类内容。对于此类内容,在水平三阶段前,学习掌握动作技术、练习方法与受到一定体验是侧重,或者说“耐久力”发展为辅,而到了水平四、五阶段应逐步向“用‘内容’教”的方向侧重,即发展“耐久力”为主,这是坚强意志与体能的完美体现,是一种精神。如果此时还停留在低水平阶段的教学要求,那就失去该内容在此时安排的重要意义了。事实上,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也没意识到。这在《课程标准》下,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教学保持多种形态,而不是单一偏重,造成人才培养的缺陷。

4 结束语

以“目标模式”建设的课程使用己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它的不足之处也是十分明显的;在《课程标准》下,从目标达成的角度,针对出现的此问题,应加强与课程“配套”的教学计划体系与结构研究及制订,使之科学、完整、校本化突出,深入践行,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为体育文化传承服务。

参考文献:

[1] 王秀香,等.中小学体育课时计划教学目标设计中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体育学刊,2014.6.

[2] 余云德.论体育课时教学目标设计与表述[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