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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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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现就2014年春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本次春季招生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计划

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春季集中招生和秋季招生相结合为主,长年招生为辅的办法。2014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10440人,按照高中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4700人,其中高密中专1650人,职业中专850人,第一职业高中350人,豪迈科技职业中专380人,技工学校1350人,高密卫校120人。

3.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2013年12月30日—1月6日)

召开2014年春季职业学校招生会议,传达招生工作意见。各职业学校将招生简章报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批备案后,按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集中开展招生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招生宣讲的准备工作,加强与职业学校的沟通配合,充分引导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及家长参加招生宣讲活动。

(2)组织报名(1月7—8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初中持《招生报名登记表》到教育局职成教科报名。各初中学校需认真如实统计报名学生本学期期中阶段性检测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成绩。

(3)学生录取(2013年1月9—10日)

审核报名学生信息,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职业学校录取学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生报到(1月13—15日)

各职业学校组织新生报到,并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报送教育局职成教科。

三、招生工作要求

1.增强发展意识,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既是考核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春季招生是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切实抓实抓好。各教育管理办公室、初中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向职业学校输送合格生源,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准确定位

各初中学校、职业学校要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初中学校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招生责任,加强沟通与配合,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形式,介绍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职业学校要通过招生简章、集中宣讲等形式,展示办学特色与优势,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及家长理解职业教育的政策形势,树立上职业学校一样可以成才的择业观,组织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作为自己职业和人生规划的新起点。

3.落实工作责任,保障招生有序进行

市教育局根据初三学生建档人数,按上级部门提出的40%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比例要求,将全年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详见附表)。初中学校要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被职业学校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原初中学校要继续为其保留学籍,其结果纳入巩固率、督导评估等相应考核指标。录取后,职业学校与初中学校要对加强学生报到情况的沟通对接,未到职业学校报到的初三学生,要一律回原学校完成初中学段教育。初中学校要强化对学生的跟踪服务,凡离校而又未到职业学校就读的初三学生将计入所在初中学校辍学率,纳入初中校长评价,杜绝因招生而出现学生流失现象。

4.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家长及社会关注高,务必周密考虑、严谨组织。各教育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加强对属地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调度与监督。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严禁用成绩划分报名对象,保证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情绪稳定;要正确引导学生选择学校,避免生源不合理外流。职业学校必须坚持诚信宣传、诚信招生,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职业学校要强化自律意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参与有偿招生。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净化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