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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六书假借”与“用字通假”都是用音同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一个字,但前者属于汉字形体构造的范畴,是没有造字的词借用同音字来书写,特点是“本无其字”;后者是汉字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用字现象,是已有本字却用另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替代,特点是“本有其字”。
关键词:六书假借 用字通假 辨析
在古代汉语学习中,假借与通假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二者虽有相同之处,都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另一个字,但又有重要区别:前者属于汉字形体构造的范畴,后者是汉字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用字现象。
一、六书假借
历史上对汉字形体构造的分析,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萌芽。正式讨论汉字形体构造的,是传统的“六书”说。六书的名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汉代许慎继承并发展了前代的六书理论,写出了我国学术史上第一部汉字形义分析的巨著――《说文解字》。他不仅列出了“六书”的细目,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而且下了定义,规定了界说,举出了例字,从而使人们对千差万别的汉字形体构造有了规律性认识。其中,对于假借的解说为:“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所谓假借,就是语言中的某个词本没有记录它的专用字,于是,依照音同或音近将这个词所表示的意义寄托在表示它事物的文字上,即借用同音字来记录新词。例如:秦汉官职中的令和长,这两个词没有另造专字,只是借用了原本表“施令”的“令”和表“久远”的“长”来记录,这就是假借。
1.假借其实是记词符号的借用,它借用已造词的书写形式,舍其意义,取其声音,来记录语言中难于造字的词,尤其是表示语法范畴的虚词和形容词等。如:
①自:本指鼻子,借用作没有造字的第一人称代词“自”的书写形式。
②莫:本指日落黄昏这一时候,借用作没有造字的无定代词兼副词“莫”的书写形式。
③其:本指簸箕,借用作指示代词兼语气词“其”的书写形式。
2.字与词之间的关系,以一字写一词最为理想,但上古字少,为了解决汉字全面记录语言的问题,就出现了一字被多字所借的现象。如:
①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
②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③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证》)
④民不知礼,未生其共。(《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以上四例中的“共”分别表示共同、供给、拱揖、恭顺。一字被四词所借,记录了四个不同的词,其中,“共同”为本义,“供给、拱揖、恭顺”为假借义。
假借字的出现,对于文字运用来说是经济的,但一字写数词,书写形式上没有区分,书面交际时极易造成表意的含混,为了增强文字表意的明确性,秦汉以后,人们逐渐采用增加形旁的方式,分别为这些假借义新造专字,分别承载不同的义项,如:新造“供、拱、恭”分别表示“供给、拱揖、恭顺”等意义,这些职能分细的字(“供、拱、恭”),可称之为分化字,原来职能未分的字(“共”),叫做母字或源字。母字与分化字从产生过程看,本是不同时代的演进,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古今字。
可见,假借是用一个字来记录两个或两个以上同音词的现象,其实是一条不造字的造字原则。被记录的多个同音词中,其中,一个的词义与字形密切相关,而其它词义与字形完全没有关系,纯粹是声音的依托。
二、用字通假
通假是指古代汉语中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通假也叫通借,比如:甲乙两字本来意义不同,各代表语言中的一个词,但读音相同或相近,如果书写时在本当用乙字的地方,因为一时想不起乙字的写法或为书写方便而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甲字来代替,在这种情况下,甲字就与乙字通用,是乙字的通假字,也叫借字。甲字由于被借用为乙字,因而具有了乙字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它的通假义。也就是说,通假字是本字音同音近的替代字;而通假义,则是通假作它字时产生的临时意义。如:“蚤”的本义是跳蚤,但在“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鸿门宴》)一句中却用了“蚤”字来代替表早晨义的“早”字,这里的“蚤”便是“早”的通假字,而“早晨”义,便是“蚤”的通假义。
在古代,特别是先秦时期,字与词的关系尚不十分稳定,有的词虽已造字,但由于传播不便等原因,不一定通行。当时知识的传播完全靠口讲手记,在为文著述或抄写书籍时,偶尔不知道或想不起本字,便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写了白字,但后来由于师承、仿效等原因,相沿成习,这些别字也就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1.用字通假的必备条件是音同音近。所谓音同音近,指的是上古音。所谓上古两字音同,指的是上古时两字的声纽(古人从同声字中找出一个字作为这个声母的代表,称为“某母”或“某纽”)、韵部(古人从同韵字中找出一个字作为这个韵的代表,称为“某韵”或“某部”)都相同;所谓两字音近,是指两字声纽相同、韵部相近,或韵部相同、声纽相近。如:
①孝子不匮,永锡尔类。(《郑伯克段于鄢》)
“锡”的本义是一种金属,通“赐”,给与。声纽同属“心”母,韵部同属“锡”部,上古音同。
②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隆中对》)
“信”的本义是言语真实,通“伸”,伸张。“信”为“心”母,“伸”为“书”母,都是齿音,韵部同属“真”部,上古音近。
③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论积贮疏》)
“罢”的本义是停止,通“疲”,疲乏。声纽同属“并”母,韵部同属“歌”部,上古音同。
但是,由于上古音韵学知识比较专业,一般人难以掌握,所以,在判断某字是否可能通假为另一字时,可采用下列简便方法:
2.若借字与本字具有同音、双声或叠韵关系,则上古音同或音近。如:
①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孟子•公孙丑下》)
“畔”的本义是田界,通“叛”,背叛。二者同音。
②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论积贮疏》
“亡”的本义逃亡,通“无”,没有。二者双声。
③居十日,扁鹊见桓侯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还”的本义是返回,通“旋”,轻快敏捷的样子。二者叠韵。
3.若借字与本字具有相同声符,则上古音同或音近。如:
①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
“距”的本义是鸡爪,通“拒”,抵御、抗拒。声符同为“巨”。
②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厚币委质事楚。(《屈原列传》)
“详”的本义是详细、详尽,通“佯”,假装。声符同为“羊”。
③植其杖而芸。(《荷丈人》)
“芸”的本义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通“耘”,除草。声符同为“云”。
4.六书假借存在一字被多词所借的现象,用字通假同样也存在一字被多字所借的情况。例如:
①主齐盟者,谁能辩焉?(《左传•昭公元年》)
②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其恶乎待哉?(《庄子•逍遥游》)
③目能辩色,耳能辩声。(《昌言•理乱》)
例①中“辩”通“办”,办理;例②中“辩”通“变”,变化;例③中“辩”通“辨”,辨别。一个“辩”字,被三个字借用。
由以上例句可以看出,通假字的意义与字形毫无关系,因此,遇到古籍中的通假字时,应摆脱字形束缚,因声求义,读以本字(如:“锡”读“赐”,“信”读“伸”,“罢”读“疲”),并且依照本字的意义去理解,如果望文生义,就会曲解文意。
三、六书假借与用字通假的主要区别
1.六书假借是没有造字的词借用同音字来书写,特点是“本无其字”;用字通假却是已有本字却用另一个字来代替,特点是“本有其字”。
2.用字通假是暂时的借用;六书假借则往往是长期占用。例如:古时虽有不少人借“蚤”通“早”,但大多数人仍使用“早”字,后世字词关系确定后,人们就只用本字了。六书假借则不同,借贷关系确定后固定不变,往往是贷方转让字形,另造新体,如鼻子义另造“鼻”、黄昏义另造“暮”、簸箕义另造“箕”字等,而将原来的字形“自”、“莫”、“其”让给了借方。
在汉字历史上,假借字产生在前,通假字使用在后。为了全面记录语言,古人突破形象构字法的束缚,用同音的已造字去书写记录未造字的词,便产生了假借字;这个以音记言的原则扩大到已造字,即:用音同音近的字临时替代另一个已造字,就出现了通假字。但是,不论假借还是通假,都是以音同音近为必备条件,即:两者都突破汉字字形的束缚,把汉字用作记音符号,因而音同音近借用是它们很重要的一个共同点。
参考文献:
[1]王 宁:《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2005。
[2]朱振家:《古代汉语》,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3。
[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郝兴霞:青岛滨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