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近年来,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呈逐步攀升的高发态势。究其原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制文化的冲突以及民族群众急迫的生产生活需要是诱发此类犯罪的内在因素;少数民族群众特有的“人情世故”与民族地区治安管理的滞后是犯罪产生的外在因素。

关键词:涉枪涉爆;犯罪;内在因素;外在因素

中图分类号:D9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2)03-0006-08

Gun-blast Crime Research of Minorities in the Southeast of Chongqing

LI De-sheng

(Criminal Justice College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100088,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the crimes of gun-blast become high incidences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of southeast Chongqing.Tracing the causes,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traditional cultures of ethnic minorities and modern legal system culture,as well as the pressing need of production and livelihood of the ethnic groups,are the leading internal causes;“traditional code of conduct” and the lagging police administration in ethnic area are the external factors for the crimes.

Key words:involving guns and explosives;crime;inner factor;external factor

一、引 言

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同胞的世居之地,在行政区划上辖 “一区四县”①,它既是重庆市唯一集中连片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以土家族和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同时,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又与同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其他少数民族州县②比邻,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群结构使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民族风情浓郁、民风淳朴、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等特点。这一特殊的传统社会基础决定了民族地区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经历一番深刻的社会结构调整、社会阶层重组、社会价值观念博弈以及民族地区的传统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在这一特定的社会情势下出现的犯罪问题也彰显出其特有的少数民族个性。

③ “涉枪涉爆”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日常司法实践中对某些类型犯罪的统称,文章将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对这一术语进行厘定。

④ 具体而言主要涵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走私武器弹药罪。

⑤ 简而言之,文章界定的“静态型”涉枪涉爆犯罪是指犯罪主体进行此类犯罪时无积极的行动,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具体而言,主要涵括“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存储爆炸物罪”。“动态型”涉枪涉爆犯罪是指犯罪主体进行此类犯罪时积极进行的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大,潜在的危害结果严重,具体而言,涵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⑥ 该数据是笔者在2011年1月—2月期间向管辖这一区域司法审判工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取的。

近年来,民族地区涉枪涉爆③犯罪高发,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治安管理,为更好地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治安予以管理,确有对此类犯罪予以全面探析的必要。笔者将结合民族地区现在的社会情势、特定的民俗文化、少数民族群众迫切的现实生活需要来对涉枪涉爆犯罪现状及其成因进行深入探析。

二、 涉枪涉爆犯罪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一)对涉枪涉爆犯罪概念的厘定

涉枪涉爆犯罪并非刑法学或犯罪学理论界的特有概念,而是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与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关的系列犯罪的简用称谓。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界将涉枪涉爆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工具型”涉枪涉爆犯罪,简而言之,就是将枪支、弹药、爆炸物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实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案件。鉴于犯罪工具的关联性与犯罪结果的严重性,司法实践中将此类犯罪作为严重的涉枪涉爆犯罪,并予以严厉打击;另一类是“生产经营型”涉枪涉爆,即将涉枪涉爆品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用品,通过使用或交换涉枪涉爆品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案件。基于以上分类,结合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的实际情况,本文拟进行研究的涉枪涉爆犯罪仅以“生产经营型”涉枪涉爆犯罪为研究对象,不涉及对“工具型”涉枪涉爆犯罪的研究。

(二)“生产经营型”涉枪涉爆犯罪的基本类型划分

从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规范限定而言,“生产经营型”涉枪涉爆犯罪主要涵括5个具体的“个罪”。④为便于研究论证,结合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的实际情况,笔者将研究区域内司法实践中多发的,且与生产经营有密切关联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作为研究重点,以具体犯罪活动的相对“动静特征”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为标准,进一步将研究范围内的涉枪涉爆犯罪划分为“静态型”涉枪涉爆犯罪与“动态型”涉枪涉爆犯罪⑤。

三、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现象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