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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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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当前,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是社会的热点问题,该文在系统梳理湖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基本现状及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在教育、医疗保险和法制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障问题,必须在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湖州实际,采取具体行动使这些未成年子女享受公平教育,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营造良好的相关社会环境。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外来务工人员 未成年子女 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a)-0197-02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要求,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之上,为全体公民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服务。湖州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努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差别。湖州的发展必须是为了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全体人民,发展的成果必须由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近些年来,湖州市外来人员(专指在湖州市居留1个月以上但没有湖州户籍的)逐年增加,为湖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外来人员已成为湖州的重要群体,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问题更是涉及其切身利益,加快推进这类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有关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如何有效地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引导他们更好地融入湖州,是确保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 湖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和成效

1.1 受教育权利得到基本保障

一是公办学校成为吸纳就学主渠道。截止2013年5月,湖州市在校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59998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有48348人,就读比例为80.58%以上。二是享受“同城待遇”。就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学、统一安排活动,享受取消借读费、学杂费等有关政策规定。三是民工子弟学校管理有所加强。目前全市共有民工子弟学校18所,其中民办16所,公办2所。全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民工子弟学校年检制度,对外来学生建立学籍,对教师在培训、进修、教研、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1.2 医疗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一是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得到落实。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为外来儿童新建证2214人,有21054人接受了基础疫苗接种,共61450剂次,基础免费“五苗”全程接种率均在95%以上,为外来适龄儿童构筑了坚实的免疫屏障。二是部分在校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居医保)范围。参保缴费工作与新学年开学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学籍管理。据初步统计,2013年湖州市共有18919名在校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参加了城居基医保。其中:吴兴区5416人,南浔区587人,长兴县12919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个人缴纳70元,财政补助380元。

1.3 法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普法教育基本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以民工子弟学校为依托,以《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开展“法律进校园”、 “律师说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公安、教育、工商、文化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 m内的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2 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湖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教育、医疗、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2.1 教育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公办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随着湖州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人数逐年递增,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像吴兴区的织里镇公办学校已经没有能力再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学校大班现象严重,达近60人。二是社会歧视造成“精神待遇”不平等。部分本地家长认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素质普遍不高,不愿意自己的孩子与他们交往。同时由于流出地与流入地学校教材不衔接、教育水平存在差异等原因,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学习上掉队的现象比较普遍,再加上自己“外来”的身份,导致产生自卑心理,难以融入城市生活,造成心理上的不健康。

2.2 医疗保险尚未全覆盖

一是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国家还没有就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医疗保障问题出台统一政策,现有政策地方化严重。而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只规定有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可参加学籍所在地城居医保,致使0~3岁的学龄前儿童以及辍学的外来未成年人无法参加。二是重复参保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两头参保:一方面在湖州中心城镇就读,参加湖州市城居医保;另一方面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新农合或城居医保,而根据社保制度规定,医保报销不能重复享受,从而额外增加了医保投入。

2.3 法制环境不够优化

一是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近年来,虽然湖州市外来未成年人的犯罪总数在逐年下降,但是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比率仍然居高不下(见表1)。违法犯罪类型包括盗窃、赌博、抢劫、抢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特点主要是侵财型犯罪比重大、暴力化犯罪倾向增强、结伙犯罪多等。二是法制教育存在不足。首先,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法制教育观念和方式。其次,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多数就读相对较差的公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受办学条件限制,法制教育没有统一、正式、规范的教材,缺乏法学专业教师,学生得不到系统的法制教育。三是社会帮教力量有待加强。当前,湖州市社会帮教基地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教基地不多。帮教人员大多以兼职为主,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帮教的手段陈旧、单一,导致帮教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3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对策

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障和现实需求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多部门联动,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身心健康成长。

3.1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一是要切实改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就学条件。要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要加强新建学校规划与布局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局部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二是要切实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政府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可以试行“教育代金券”,即把人均补贴经费,制成“教育代金券”,民工子弟学校可凭收取的“教育代金券”,领取等值的专款补充办学经费,用以改善教学用房、配备教学设施,提高教职员工的经济待遇。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教师业务培训,提高师资水平。三是要切实关注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要加强舆论宣传,呼吁全社会消除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偏见和歧视,增强其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学校要科学规划教育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帮助他们在价值体系、心理状态、社会角色等方面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融合,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在他们集中居住的社区开辟读书室、篮球场等文化娱乐场所,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3.2 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医疗保险制度

一是要完善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医疗保障问题。降低湖州市参加城居医保的门槛,政策覆盖0~18岁的所有外来未成年人,不分学龄前、后,不分公办学校和民工子女学校,不与父母有没有参加医保等其他情况挂钩,做到不让一个孩子游离在政策之外。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医保参保率。相关部门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其家庭经济生活条件差、卫生意识薄弱、流动性较大和缺乏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等特点,深入到建筑工地、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外来务工人员主要聚集地,广泛宣传儿童预防接种、手足口病等健康防病知识,宣传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规定、运作流程以及避免重复参保等,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理解政策、相信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

3.3 营造良好的相关社会环境

一是要抓住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社区、企业建立家长普法学校、开设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经常性、长期性的普法教育。二是要各司其职,强化维权帮教。公安、社区等部门要做好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人口基数。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的苗头,开展教育、引导、帮扶。司法机关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当放宽对其附条件不的适用范围,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社会帮教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帮教队伍的专业化,定期对帮教人员进行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培训。要建立专门的帮教基地,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设置针对性的帮教内容,进行系统、专业的疏导,帮助他们回归正途。三是要加强监督,建立合理的责任落实约束机制,对责任主体形成强有力的外在驱动力,完善责任主体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对政策执行实施追踪机制,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全力构建有助于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权益需求政策的新平台[2]。

参考文献

[1] 周鸿飞.浙江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分析与建议[J].浙江经济,2008(13):28-30.

[2] 杨志.关于城市外来务工家庭未成年子女权益需求的思考[J].江南论坛,2011(9):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