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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生殖健康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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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集中服务、促进全年”的总体要求,抓住春节期间大量流动人口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以信息核查为基础,以入户走访、扶贫帮困、婚育新风宣传、节日慰问、生殖健康服务为手段,集中开展综合服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孕环情监测质量,确保“人人见面,服务到位”,在全区掀起抓孕检、带四术、促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热潮,力争达到“孕情检出早、四术落实快、清理排查准、责任追究狠、指标转化优”的工作目标,为实现2012年人口计划生育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三查”工作。做到对所有孕环检对象人人见面、个个参检,力争参检率达到100%,政策内孕情检出率达到6.0‰以上;对新婚夫妇首次参加孕检的和连续两次未参检的或未见面的,全面妇检一次,查看最近有无怀孕史和生育史。一要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清查暗婚、暗育对象,做到孕环检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对所有待育对象要认真摸排,坚持每月随访一次,认真做好随访记录,随时发现孕情,并随时上报。二要确保到位。要明确分工、任务到人,对所有上环对象进行一次查环,尤其对独男户上环对象必须重点查环,严防意外妊娠造成政策外生育。三要提高质量。特别是要提高早孕检出率,确保政策内孕情早发现、早上报、早跟踪,政策外孕情早补救。四要严明责任。建立孕检质量逆向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性别比治理的源头性工作,对发现孕情隐瞒不报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社居委联组包户干部对孕检对象的真实性负责,社居委计生专干对孕检的取样、检查和孕检结果负责,区服务所联系社居委人员要加强对社居委孕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和社居委计生专干共同对孕检的检出结果负责。五要跟踪问效。对已掌握的政策内孕情,特别是政策内二孩孕情,要严格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确保政策内孕情有出生;对政策内孕情丢失的,要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及时落实“两补”措施。在认真开展“两检”工作的基础上,要对非婚怀孕、二多孩政策外怀孕及上环多年对象进行一次重点排查,对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怀孕对象,及时予以补救,对脱环及节育环移位的要及时予以补环。对政策外怀孕补救对象,要发现一例补救一例。对上次未返乡的流出人口要跟踪外出服务,确保人人见面、个个参检。

(三)全面落实“六到位”

1、计划生育信息清理上报到位。开展出生人口瞒、错、漏、虚报清理,重点清理二、多孩瞒报、漏报,特别是要做好二女户漏报的清理工作,解决政策内二多孩偏差较大问题。继续开展育龄妇女底数清理,核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重点清理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和登记新婚、流出(入)、人户分离等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以暗婚暗孕暗育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管理上报,从根本上解决漏管、漏报问题。

2、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到位。各社居委要将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对流出人口要采取逐户核对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排查,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对各居民小区流入人口、暂住人口要采取以房找人的办法进行细致的排查,务必做到不漏房、不漏人,不漏项。要通过各种方法,想尽一切办法搞清流动人口特别是全家外出户流出人口的流向、地址、联系方式和婚、孕、生育、节育等重要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将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区计生办录入全员系统,及时掌握、变更流动人口全员信息。

3、平台信息核查到位。区计生办要对信息平台所反馈的各种信息均进行认真核实,对每一条信息都要采取“放射性”排查,在本区查不到的要扩大至全县范围内核查,全县内查不到的要在全市、全省范围内核查。凡是平台提交的出生、怀孕、孕检、手术等信息,均要认真登记,若属本区的,必须立即上报,属省内县外的要履行通报程序。出生实名制登记上报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医院必须继续做好身份查验,及时(24小时内)网上提交、及时通报、准确录入信息、资料登记规范有序等工作。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各社居委要下大力气落实以“两女扎”为突破口的长效节育措施。一是任务明确。将历年新老手术欠账个案打印成册,逐人分解,同时明确手术落实时限,确保任务完成。二是责任到位。实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责任捆绑制度,明确社居委干部在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奖惩办法,确保责任兑现。三是打假加强。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鉴定行为,进一步加大长效节育措施“三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凡属“三假”行为的必须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区对此次活动的督查、抽查,将各种手术证明的核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各社居委务必要从严把关。

5、“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我区将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把各社居委计生工作根据社居委和管理服务对象划块成网,形成网格,网格到人,责任到人,解决管理服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能到人的问题。

6、全程服务规范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尽可能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把集中服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与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紧密结合;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紧密结合。对已婚育龄妇女上门开展孕情、术后访视服务和术后随访、产后随访、药具随访服务,为孕产期妇女提供围产期保键服务,积极开展避孕节育和孕妇服用叶酸服务;为全区不孕不育育龄妇女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不孕不育症诊疗活动。同时,在“两节”期间为计生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手拉手、一帮一”互助服务活动,开展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送证上门服务;对流出在外孕检对象,组织人员,到流入地进行孕环检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召开动员会部署,广泛深入发动。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本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方式,把新《条例》、省、市、县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本次生殖健康集中宣传服务的内容交给群众,努力使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各社居委要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和摄像头,安装村级孕环情监测服务系统,由区计生办组织村专干培训。

(二)全面清理核查和生殖健康服务活动阶段(2011年12月下旬—2012年元月上旬)。区计生办组织社区、社居委对全员人口信息、全员流动人口信息、2011年元月份以来出生、手术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情况进行核查,对孕情环情监测对象进行核查登记。区办所包社居委干部要深入到所联系社居委、参与并监督社居委计划生育清理核查工作,彻底把家底搞清。

孕环检工作由区统一组织,分社居委进行;参检人员的组织和身份确定由社居委负责,监测质量由区所技术人员或社居委专干负责。社居委专干负责将监测情况及时录入孕环情监测服务系统。

(三)规范完善和跟踪服务阶段(2012年元月中旬—2月上旬)。对清理出的全员人口信息错、漏、重、虚报的,育龄妇女特别是已婚育龄妇女错漏管,要及时修正WIS和全员数据库,纳入管理;对清理出的2011年元月以来出生错漏报的要认真核实,及时纠错补报,并落实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对清理出的新婚漏管,要纳入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并全面核实核准其生育史;对清理出的孕情,系政策内孕情的要确定监护人,全程监护至正常出生,若孕情非正常丢失要深挖细找,并作为“两非“案件立案查处;清理出的手术欠帐要把任务分解到人,限期落实到位;清理出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错、漏、虚档、地址不详细的,要及时完善流动人口全员数据。

各社居委要充分利用春节外流人口返乡见面的良机,补缺补差,对在检查实施阶段没有参检的人员,各社居委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严格的包保责任制,落实到相关的社居委包组干部,实行个案销号,全面落实孕环情监测工作。

(四)上报进度和总结阶段(2012年元月中旬—2月下旬)。在整个活动期间,各社居委对工作结果实行旬报制,区要严格把关,准确汇总,逢10、20、30号上报县计生委规统科,确保数字真实可信,经得起各级检验。活动结束后各社区、社居委要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上报。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一)各社居委要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对要求清理的内容认真细致地摸底、排查、登记,规范填写各种表格,保质保量按时上报。

(二)各社居委要严把孕检质量关,对证件查验、大龄访视、重点问题督查及逆向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凡发现一例替检、假检现象的,直接对责任人予以免职。

(三)清理期间实行边清理边完善,清理出问题将不予追究责任。清理结束以后若发现清理时间段的出生错漏报、暗婚暗育、育龄妇女错漏管、流动人口漏管等,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社居主要负责人、包联干部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集中精力。为确保这次集中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区计生领导组将统一调度、督查这次活动全过程。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对集中服务活动的领导,要排除一切干扰,集中一切精力,抓紧关键时机,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调度,经常督导。区计生领导组将经常组织督查,对活动氛围不浓、工作力度不大的社居委进行深入解剖和重点指导,对工作进展不快及工作效果不理想的社居委适时开展调度。

(三)解剖指导,适时约谈。在活动期间,区计生领导组将对重点社居委进行督查解剖指导。对进度较差、效果不明显的社居委将适时调度,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没有解决的问题,限期完成。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五)确保经费,以奖代补。各社居委要确保为开展本次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在本次开展生殖健康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中工作突出的社居委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