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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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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政策性金融是为配合政府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目标,在农村特定领域内从事的,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政策性融资活动。加快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步伐,对于当前增加农业投入,解决农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以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政策性金融,现状,对策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并出现了金融支农弱化的趋势,农村政策性金融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这与我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是不相符的。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成了缓解农村资金缺口巨大与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

1. 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概述

所谓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指一种为了支持与保护农业,促进农业、农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而由政府组织与发起,且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在农业及相关领域进行资金融通,并贯彻落实政府农业和农村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一种特殊金融活动与金融形式。

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可以补充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由市场配置资源造成的农村资金“盲点”,为技术、市场风险较高、投资回收期长、收益低的农业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供给。二是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政策性金融有利于填补商业性金融在农村的业务空白。

2.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现状――以普定县为例

2.1普定县政策性金融职能的实施情况

2.1.1 实施普定县粮棉油购销

作为普定县政策性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定县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了支持粮棉油收购的政策性金融职能。普定县农发行充分利用普定县的各种优势,从粮食主产区合作社收购农产品,并间接向龙头企业提供相应的信贷帮助。有资料统计,2011-2013年三年间,普定县农业发展银行向普定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各种形式贷款共计1896万元,支持粮食收购达1542万公斤。从2011年至2013年,粮食收购贷款呈上升的趋势,对粮食生产加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资金支持,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普定县粮食生产加工的快速发展。

2.1.2 实施普定县信贷扶贫,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普定县农业银行主要通过专项贷款体现信贷扶贫的政策性金融职能,运用扶贫贷款积极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力推进“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农民增收。截至2013年6月,普定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投放贷款共计1123万元,投放当年审批贷款6笔,共计531万元,待省行文件批复贷款120万元。累计实现贷款利息收入127万元,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利息收入合计33.65%,利息收回率达100%,实现了普定县信贷支农领域的突破性发展。

2.2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农村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显著特征是成本费用低、量大集中、相对稳定和可用期长。西方许多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国家拨付资本金数额大,还可享受免除偿付红利或股息的优惠,以及通过借款、发行债券和吸收特定存款、免交全部或部分税赋、享受政府利差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而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银行只能通过定向发行金融债券和向中央银行借款方式筹资,财政补贴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积累能力十分有限,没有形成稳定的筹资机制,严重影响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空间。

2.2.2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不明确。目前,普定县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分别承担着商业性和政策性支农职能。从实际运行看,三者间的职能分工存在错位的现象。农业银行但仍未承担一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也承担着一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普定县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却成为“专司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机构,导致农村发展银行业务单一,生存和发展空间遭到挤压。

2.2.3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功能与需求不相符。在实际运行中,政策性金融业务还比较单一,仅仅只集中在农业信贷上,再加上当地不具备有效的农业担保机构,因而导致农村地区的政策性金融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另外,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农民难以获得贷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该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3.加快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建议

3.1加强农村政策性金融供给。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对自身现阶段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加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建立筹资渠道,对组织结构与业务流程进行适当调整,重视内部控制与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资金营运期间也要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影响。

3.2明确市场职能定位,拓展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在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确定农业发展银行在体系中的绝对主导地位,明确划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领域。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制,真正把农业政策性金融办成为普定县农村和农业经济服务的政策性金融。

3.3建立农业产业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担保机制。从世界各国或地区情况看,成功的政策性银行都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我国政策性银行长期忽视信用风险控制,认为政策性银行是由财政提供资本金建立的,信用风险发生机率不大。实际上,一旦农业政策性银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滞后,其最大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农业政策性银行本身,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都会受到拖累和影响。

参考文献:

[1]沙伏清.新农村建设与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问题研究.调查研究,2010

[2]李靖国.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研究.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