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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德与习法成就“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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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着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并重的高校教育要求,如何“为人师表”的内容也在增加新的要求,教师要在加强师德修养的同时,必须学习法律,让“师德”在法治与道德的融合下,真正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以及有效推进和落实依法治校。。

【关键词】师德 依法治校 修德与习法 弘扬师德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132-02

近年来,教师的师德问题仍是社会的其中一个“忧虑区”。比如,频繁发生的幼儿园老师虐待小朋友事件,中小学老师暴力学生、未成年学生,大学教师语言暴力、学术腐败,学校领导领污受贿,等等。对此,很多人都会想到仅仅是老师的品德太差了,其实,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传统师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因此,教师在加强师德修养的同时,必须学习法律,让“师德”在法治与道德的融合下,真正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以及有效推进和落实依法治校。

一、意识偏颇,“重”德轻法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建设,但是,在实现中,教师的师德水准并没有明显提高,接连暴发的“校园事件”让人对老师的素养倍感忧虑,也令老师群体甚至国家的教育蒙羞。有人说,学校没有真正重视对老师的职业培训与道德教育,很多学校尤其是高校的教师很多得过且过,只为职称不为学生,只讲名利不讲教学;有人说,一是老师的待遇不好,导致老师群体的敷衍教学;又有人说,许多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无证上岗让一些达不到条件和低素质的人进入到教师队伍,不利于教师队伍道德素养整体的提高;也有人说,不少学校没有真正做到依法治校,教师群体缺乏法律意识。

以上原因都是阻碍师德提高的原因,前三种是传统的问题,但不足以很好地解释时下发生一些“师德事件”的原因了。第一,教育部已经提出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少的学校也在加强对老师的职业和道德教育,但是,这并没有减少教师的侵权行为。第二,近些年,老师的待遇不断提高,不错的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给予老师们一份独有的幸福。

纵上所述,第四个说法更具说服力。当前诸多违反“师德”问题,其实已经是触犯了法律,比如说,老师课堂收了学生手机不归还、体罚造成伤害等触犯了民法,老师打学生伤害严重的、等触犯了刑法。因此,学校在狠抓师德的同时,切实依法治校,这才是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然而,学校和老师、甚至学生和家长本身往往不会认为一些行为是违法的。比如,体罚是很多老师的惯用手段,他们认为这是教育学生,自古“严师出高徒”,因此,体罚不足为奇,体罚中对学生发生的伤害也不足见怪。万一真出什么事也是师德问题,教育、处分或者开除,很少依法处理。因为重视师德教育,所以社会重视加强对老师的自身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与教育。因为道德仅是一种通过社会舆论来施加压力社会规范,违反了道德的人不会为做错的事情付出更多的责任,因此一些老师本做了违法的行为,却以违反了师德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是这样,自然会有更多的老师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更视如不见,更加放肆自己的言行。

二、教师须“修德”与“习法”

古人有云:“杨种仄涞乱担以为人之师表。”教育家叶圣陶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世人都认为“师者育人也,无德不为师。”意思是为“师”便有“德”,这是世人给予教师最高的信任与尊敬,也是人们一直信奉的“天理”,“师”与“德”是绝不可分的。因此,教师必“正心修德”。

新时代下的“师德”已经不仅仅只限于“修德”了,还有深入习法,要知法、守法、用法和维法。不能说一个人是好人,就不会违法。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多与无知有关。“知法”的“知”指的是不单要知道有这么一个法,还有了解和熟悉这个法的规范性,什么可为与不可为。当然,光是知法与守法还不够,还要学会用法与维法,这样才能真正的学习了法律。

从法理上看,道德是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可以规范人们的思想,普通人违反了道德只会受到社会舆论压力;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但这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谁违反了法律必受法律的严惩。法律的内涵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来源于原始习俗和道德。因此,道德与法律是相互相成,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而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因此,一个人真正的“修身”必要修德与习法,作为一名为人师表的教师更应该如此。

三、弘扬师德必依法治校

高校的发展是一个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并重的过程,要弘扬师德必须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水平学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也积累了一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好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校内的各制度规章的执行力不强,相关制度和措施不够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力是教师,必须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结合起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师德,使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得到真正有效的推进和落实。[2]第一,改变观念,重德也重法,树立法制思维,推动依法治校;第二,必须建立和健全校内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让校内各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学校上下必须熟知这些规章与制度并严格严谨地执行,拒绝“人治”;第三,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对师生都要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心理健康等等的教育,培养教者为人师表,学者尊师重道;第四加强对教师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第五,建立相关监督制度,让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接受校内外的充分监督。

因此,如果不狠抓依法治校却高谈建设师德,只会让师德建设变为空谈。如果政府依法保障学校的投入、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拥有教育自的教师加强行业自治、对于校园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法律办事,我国的整体教育形象、教师形象才可能好转。

参考文献:

[1]《北齐书・王昕书》

[2]叶肃杰.浅析依法治校与弘扬师德

[3]熊丙奇.依法治校是师德建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