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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益林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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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介绍了公益林经营方针、经营策略、林下经济开发、现实成效,提出我国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有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重点公益林经营;经营管理

1.经营方针

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的方针,首先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应用生态学原理实施干预和培育,从而达到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的目的。在确保重点公益林森林种群进化的情况下,增加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逐步优化生态系统,在保证森林群落向顶级演替的前提下,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垂直结构,增加生态层,实行生态位分异,培育去杉、冷杉、红松针阔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实现高生物量,生态效益连续,抗病虫性强,综合效益高的培育目标。

2.经营策略

2.1森林经营

(1)采用栽针保阔技术,在天然林中引进适宜林分生长的针叶树,形成针阏混交林,这种技术的实施,缩短了演替进程,加快了天然林的恢复速度,效果良好。(2)在天然次生林中靠天然更新恢复森林的主要树种有水曲柳、柞树、械树、椴树等及先锋树种杨树、白桦,经过抚育与原有天然林形成混交林,此外在林缘处,由于受林分的庇护,生态环境良好,主要依靠风力传播种子的树种进行天然更新。(3)对天然更新形成的幼苗、幼树,不仅通过自然环境的选择,而且要经过2-3个种子年才能完成,是个漫长的过程,我们通过人工促进能够缩短更新周期,此外,采取了幼龄定植,中龄间伐等系列管理措施。(4)在宜林荒山,退耕地及灌丛地开拓效应带,在带上造林,并引进天然阔叶树,形成人工天然混交林,这种方式是扩大边缘界面,提高光能利用率,促进树木生长的有效措施。(5)对落叶松纯林,采取卫生伐,透光伐,在林冠下栽植耐荫树种,对成熟的落叶松纯林也可采取小面积皆伐的方式,应用中度干扰理论,伐后进行带状整地,栽植阔叶树种。

2.2森林保护

(1)定责管保。按照《管护经营责任制》,管护责任人与林场签定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对管护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政管理等负全责,年终按合同兑现管护费。(2)森林监护。林业局有关科室,林场管弹人吊和技术人员,对重点公益林有监护职责,按照业务管辖范围各负其责,开展有效的预测预报,制定科学严密的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与林业局签订管理责任状,年终按监护效益兑现奖惩。(3)森林特护。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预报预测病虫害爆发时期,村屯周边等火灾易发区,林政案件频发区,由林业公安,林场驻场干警林政队伍特别看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林下经济开发

探索在管护中开发,在开发中致富的途径,以致富促进管护的新路在突出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同时,积极开发重点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采取个别帮扶,典型示范,学习培训,解决资金、推广技术、市场信息等一系列措施,帮助林区职工先后建立了北药、木耳、林蛙、果品、蔬菜、蜜蜂、草鹅、虫鸡、牛、羊等林下特色经济小区,增加了职工就业和经济收入,壮大了林区经济。

4.现实成效

经过以上的经营措施,林分蓄积生长率大幅提高,由7%-8%提高到9%-10%。林分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林型、结构不变。林区职工先后建起了北药、果品、蔬菜、蜜蜂、牛、羊等林下特色的经济小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变,社会效益巨大,景观旅游、游憩、水资源保护等目标的实现,使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5.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必要性

5.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业,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地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初搞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是大限度的发挥。

5.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初稿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6.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6.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未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

6.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公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人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没,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体育场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讲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6.3改进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

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术林,在自然,社会(下转第389页)(上接第357页)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6.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