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建筑行业资质借用现象探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建筑行业资质借用现象探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由于利益的驱使,目前建筑行业资质借用现象比较普遍,扰乱了招投标秩序,影响了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本文分析了建筑行业资质借用形成原因与危害,提出了防范措施,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筑行业 资质管理 资质借用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资质借用现象在当前社会生活中的很多地方都存在,但以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尤为突出。建设工程因其投资额大、建设工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使得资质借用潜在的危害波及范围较大,社会的关注度更高。

1 资质管理与资质借用

1.1 资质管理

为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质量,我国对建筑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筑法》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应当具备法定的人、财、物等条件,并按照人、财、物及过往业绩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2 资质借用

建设领域的资质借用一般是指没有建设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的名义承揽有关工程的活动。在借用关系中,借用人通常需要向被借用单位交纳一定的管理费,但被借用单位并不实施管理或者仅在形式上管理,不对工程的技术、质量等承担责任。我国建设领域中的资质借用常常与转包、违法分包相伴而生,很多情况下难以区分。借用人与被借用人本身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借用人以被借用人的名义承包下工程后,为明确与被借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常会通过转包、分包等形式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 资质借用的危害

2.1 影响我国建筑业水平的提高

借用等资质违规行为的存在,使得那些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简单的通过向其他企业交纳一笔管理费就能进入建筑市场承揽工程,因此挫败了他们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装备和人力资源去获取资质的积极性。同样也使某些低资质的企业对资质升级的积极性不高,最终导致他们不再重视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的提高。而对于部分已经获得高资质的企业,因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就转向以借用经营为主体,自身很少再亲自进行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专门靠出借自身的资质证书和信誉来收取管理费,企业惰性增加,往往不再重视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停止技术创新的投资。这将最终导致我国整个建筑业科技水平止步不前、生产力水平落后,缺乏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劲的建筑企业。

2.2 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借入资质人利用借出资质人资质参与招投标,以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取信于招标人进行欺诈交易,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借用资质主要是为了串标或围标,其它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招标人通过招标寻找资信优良企业的愿望会落空,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借入资质人为了夺标而进行串标或围标,不惜以金钱开路,拉拢腐蚀招标工作人员,成为滋生腐败的源头。

2.3 影响工程项目管理

借入资质人追求短期利益,有揽到一项工程就赚一把的心态,最直接的危害是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由于借入资质人管理水平落后,技术、设备、施工经验和组织能力弱,为了利益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索赔,许多高价“豆腐渣”工程由此而生。

2.4 损害合同双方利益

合同双方是借出资质人与发包人,借入资质人是以借出资质人的名义进行施工,其一切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借出资质人承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或债务不能清偿,按照法律规定,相关责任应由借出资质人承担;借入资质人履行职责能力较弱,发包人和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借出资质人不在现场,沟通协调难度大,发包人损失难以追偿。

2.5 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由于借入资质人综合能力有限和追求短期利益,一般容易出现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敏感性问题,进而引发社会稳定事件。拖欠民工工资和供应商货款是引发社会稳定事件的主要诱因之一;质量缺陷不仅影响工程项目功能发挥,还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隐患不仅威胁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样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居民或民工闹事等社会稳定事件[3]。

3 资质借用的原因

3.1 从业限制与建筑业低门槛的矛盾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从业限制,施工企业只有经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于从业限制,以前的大批包工头由于未取得法定资质而不能承揽工程,为了打破从业限制和承揽工程,借用资质应运而生。

3.2 利益驱动的影响

借用资质对借出人与借入人来说都有利可图,借出资质人只要开具一封介绍信、盖几次章就能得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借用费,而不需要投入任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能取得相应业绩。借入资质人不需要长年供养技术和管理人员,也不需要花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取得和维持施工资质,可以利用有竞争优势单位的资质参与投标,与交纳借用资质费相比非常划算。

4 防范资质借用的对策与建议

4.1 弱化企业资质管理[5]

弱化企业资质,一是资质分类宜粗不宜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二是企业资质管理,逐步转变为管人为主。强化执业资格体系建设,把对企业的资质管理转变为以企业拥有的执业人员数量、质量和类别作为企业资质考察的主要指标。三是企业的资质评价逐渐转变为资信评级社会化,逐步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时机成熟时,政府主管部门逐步完成将执业人员的管理与对其注册所在企业的管理分离,最终允许执业人员以个人名义进入市场承揽业务。

4.2 培育市场担保体系

美国建筑业要求施工企业注册公司,并对聘用有资格的建筑师、律师和会计师等有严格要求。但大多数州不对建筑公司进行分级资质管理,而是依靠保险公司对不同规模、信用等级的建筑公司提供的保险金额不同进行控制;还有些州则要求企业提供 100%的履约保函,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借鉴美国建筑业的做法,我国建筑业也可实行保险公司担保和履约保函制度,这样能一定程度提高施工方的违规行为责任意识,规避资质借用弊端的产生。

4.3 加大资质借用防范力度

借用资质对于发包人来说是一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行防范与打击。目前,建筑行业采取了以下有效应对策略: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采取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保管制度;要求资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入工程主要设备的详细情况,以便随时进行考察;要求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且不得更换;要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少于二十天等。总之,应从不同阶段多方面加大对资质借用的防范力度。

4.4 加大资质借用打击力度

定期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进行评价,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将有不良记录(借用或借出资质)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让集团系统内所有单位以后不与之合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将这些黑名单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黑名单,使之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法投标或承揽工程,迫使有法定资质的企业从长远利益考虑,不将资质外借。

5 结束语

资质管理是资质借用形成的基础,建筑市场的有序运行与社会信用系统的完善、法制的健全、政策的合理制定等息息相关,目前阶段针对建筑市场资质借用现象的问题应该疏堵结合,在资质管理环节进行疏通,合理设计资质管理的范围。在招标与施工环节加大防范与打击资质借用的力度。

参考文献:

[1]王东波,治理视角下建筑业企业行业准入制度研究[D].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10

[2]王小珂,挂靠中的利弊得失[J]施工企业管理,2010,8:54~55

[3]陆作望,借用资质承揽工程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经济与法,2013,301:212~213

[4]郭树荣,任晓宇,对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探讨[J].建筑经济,2012,11:15~18

[5]陈寿鹏,方东平,借用资质投标为何能畅通无阻[J]中国政府采购,2008,1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