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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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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国务院就发展职业教育发文指出,发展职业教育应把培养德育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育人为本的理念,突出职业教育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重点,全面推动和发展职业素质教育。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的一些建议,以期实现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德育综合素质 评价体系

【基金项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2C2012111,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5-0061-01

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层含义的复合。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设既要遵守高等院校德育大纲规定的考评的要求,同时也要遵循职业教育内在的规律。因此,需对高职院校的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以及评价体系的建设方法进行探讨,以期促进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工作向规范化、特色化方向改进,从而提高高职院校德育教育的成效。

1.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评价组织、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1评价组织不健全,重视度不够

有研究者调查得出,超过60%的学生对学校的德育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不了解,这说明高职院校对学生德育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重视度不够,评价组织还不健全,具体的操作步骤不规范,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力度不足。尤其是在对毕业班同学德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管理的力度上更为欠缺。未严格把好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的关口,全部的毕业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都是好的评价,这使得用人单位无法真实了解毕业生的信息,不能更好地筛选人才。

1.2评价主体过为单一,学生自我评价被忽视

很多高职院校在进行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时,考评的主体往往是德育教育的教师或者德育教育的管理者,这就很难保证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了。与此同时,评价工作没有把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忽视了德育教育客体的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和自我评价,即使有自我评价,也只是个形式,不能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1.3综合素质的评价标准不明确,宣传力度不足

目前很多学生表示对学校进行的德育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并不清楚,没有统一的认识。在评价标准不明确的基础上开展德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势必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1.4现存考评体系只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考评,忽视实践环节

一些学校在进行德育综合素质考评时仅仅以学生在政治理论课程的学习成绩为评价依据,从而忽略了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规范的考核,更没有对学生进行诸如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德育素质方面的考核。忽视实践环节的评价容易使得高职院校培养人才方向出现偏离,导致学生不能知行合一。

1.5考评后信息反馈渠道不通畅,考评效果打折扣

考评完成后不注意及时收集考评者和被考评者反馈的信息,并且考评仅仅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依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既会使学生产生不公平的错误认识,还弱化了德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应起的积极推进作用。

2.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设

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在德育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信息以及推动学生工作发展,需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

2.1调动积极性,使相关主客体都投入评价工作中,形成全面的评价模式

高职院校德育综合素质评价虽复杂,但仍需保证其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建立全面的评价模式需拓展评价的主体,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德育课程成绩的评价、学生的日常行为的评价、学生实践活动中德育综合素质方面的评价以及学生间的相互评价。并且全面评价模式还应保证评价应贯穿在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涯过程之中。

2.2考评需遵循一定的原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德育综合素质评价需讲原则。首先,应遵循知行合一的原则。高职院校的特色就是以培养实际操作人才为目标,因此,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更应突出实践方面的评价,并结合道德认知水平做出评价,从而真实反映学生的德育综合素质。其次,总体评价的同时兼顾适时评价。在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同时,应适时地对学生在某一重大社会实践活动或者某一特殊阶段对学生的德育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再次,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指标需量化,切实可行,使德育工作更易操作。在定量的基础上做适当的定性描述,对有必要的不能量化的重要指标反映的情况进行记录。最后,评价方法多样化。可通过综合运用观察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际活动体验法等方法来使德育综合素质考核更为具体、科学和规范。

2.3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

学生德育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评价准备、实施、结果汇总三个阶段的评价。在评价的准备阶段,应制定统一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并将评价的标准以及开展德育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评价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法在学生和评价工作者间进行宣传,让学生在充分认识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做好迎接评价和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准备。

2.4考评工作结束进行及时反馈指导和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建立起公示反馈制度,及时把结果反馈给学生,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以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详细解答学生疑问。在评价结束后,通过个别谈话或者开展小组座谈会等交流方式对学生进行反馈指导,使学生明确自己的优缺点,并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于学生在德育方面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开展主题班会,鼓励学生介绍经验和相互交流。对于德育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应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党团活动刊物等渠道进行宣传,表彰学生德育方面的优秀事迹,启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

3.小结

高职院校学生德育总额和素质评价工作有着很丰富的内涵,其评价体系应在充分认识评价工作不足的情况下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这样才能顺利在校园里开展德育总额和素质评价工作,才能更真实全面地反应学生的综合素质,贴近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实现高职院校培养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华.完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1(36)

[2]李春茹,黄君录.刍议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J].文教资料,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