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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问题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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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对农村发展力度的逐步加大,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村战略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对农村发展问题重视程度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同时也将农村的发展问题推到了社会发展的前沿。为了切实解决农村的三农问题,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带动农村的经济,从而推进农村的发展。针对这个发展规划,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逐渐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中,通过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造成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问题就是资金储备不足,所以要想发展农村的经济,就必须要发展农村的金融。

[关键词]三农;发展;农村;战略;金融;法律

[DOI] 10.13939/ki.zgsc.2015.03.139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村金融的困境,所以为发展农村的金融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成为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但是就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当前的情况来讲,农村金融法律中的某些内容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理并不适用,在一些领域中仍然存在着法律缺失的情况,这样就在这些缺少法律监管的领域出现一些灰色空间,导致了高利贷等行业的出现。

1 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融体系,对我国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实现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原则,切实做到农村的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突击式发展情况的出现,有效地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面以及为农民增加贷款的数量。

第二,在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要确保以市场发展方向为主要的原则,需要对数十年来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以及教训进行不断的总结,有效地调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从而确保满足我国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要。

第三,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对金融的发展进行分类的发展模式,需要考虑我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之间存在的差异,避免将城市金融的发展模式套用到农村金融的发展中去。

第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遗留问题一是传统的非正规金融法律位置模糊。就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讲,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比银行的利率稍高一些,但是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也有上限,就是不能超高同类银行贷款的四倍。二是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探索差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在以前的体制解体以后,重新组建的农村金融机构。

2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问题

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法律的发展情况来讲,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并没有起到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促进与监督管理作用,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法律主要有以下问题:

第一,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法律所监管的位置相对较低,并且在我国这种关系社会的大环境下农村金融市场缺少一定法律约束。

第二,我国针对农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少,甚至在诸多农村金融领域都存在着空白的现象。

第三,我国农村金融的监管体系不完整,就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的监管体系来讲,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这主要是由于在与农村金融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农村金融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同时各级监管单位也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并且在对农村金融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多部门联动的管理方式。

第四,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立法不完整,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管理不规范,造成了农村金融的相关的法律体系同时缺少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的法律法规。

在现行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主要具有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缺乏系统性;二是缺乏实践性;三是法律监管的位阶较低等。这就造成了在我国银行监督机构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的过程中还是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这就造成了绝大多数的农村金融管理都是套用城市金融管理的模式。

3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法律体系的立法原则

3.1 政策扶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

针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需要在相关的政策上予以一定的支持,帮助农村金融的发展,明确适合其发展的方向,进一步加快其发展的速率。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增强我国农村金融的市场竞争力,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农村金融一定的支持。

并且,要确保在农村成立的各金融组织机构的发展、变革等都要满足市场发展的条件。一般来讲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有一定的主导作用,同样农村金融对资源的配置也有一定的主导作用,所以在构建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建设一系列的适应市场、尊重市场,并有适度竞争力的市场制度是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必然选择。

3.2 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当正规的农村金融不能满足农村的发展需要时,非常规农村金融的出现就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就今天的农村金融市场来讲,其生意并不好,但是对于非正规的农村金融行业来讲,其生意非常好并且其发展趋势也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非正规的农村金融都将会是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其占有的市场份额也呈现出增加的势头。所以在建设新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要正确看待非正式农村金融所处的位置,并让非正规农村金融与正规农村金融共同的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健全的农村金融竞争条件。

4 结束语

通过上文对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细致分析,并结合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农村金融问题的管理理念,作者有这样的想法,要想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需要在构建法律时有效全面地提升其权威性,并且为我国非正规农村金融寻找其适合的位置,从而最大程度地适应我国农村发展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广明,薛亮.对商业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法理思考――基于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考察[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2]胡晓,赵鹏程.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的构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

[3]张军.制度、组织与中国经济改革(改革后中国农村的非正规金融部门:温州案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4]杨婷,叶琪.土地流转中农村金融制度的缺失与创新[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5]田俊丽.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缓解农村信贷配给[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6]胡必亮,刘强,李晖.农村金融与村庄发展――基本理论、国际经验与实证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7]纪艳香.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反思[J].中国市场,2014(6).

[8] 陶红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J].中国市场,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