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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是完成市林业生态和财产建立目的的主要构成局部,也是东部生态樊篱建立的首要内容。为呼应市委、市当局建立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前史定位和久远目的,有用处理我县残剩2万余亩荒草地绿化攻坚问题,疾速推进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立,充沛发扬城乡绿化综合功用,加强乡村经济开展潜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区域及规模。
全县除镇以外的20个乡镇,207个村(社区),1730个组,16096个小班(其中小班最大面积55.8亩、最小面积0.2亩),总面积21768.8亩。其中,镇174.3亩、镇5898.7亩、镇1354.8亩。
(二)建设目标。
对荒草地进行植被恢复,改善山脉及丘陵乡镇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能力,抑制石漠化趋势,提升森林生态景观性。
(三)建设标准。
坚持“量体裁衣,适地适树,生态优先,宜经则经”的准则,注重增资本、增效益、保质量、保成效。有前提的当地优先选择经济树种,促进农人增收致富,前提差的当地栽种槐类、露丝柏、桤木、油桐、女贞和以常绿为主的灌木、藤本类等。
乔木类选用地径≥0.5cm,苗高≥60cm的优质苗木,采用容器苗进行造林,株行距3×2米,造林3年后郁闭度达0.3以上。
灌木类根据立地条件分别采用植苗和播种进行造林。植苗造林选用地径≥0.3cm,苗高≥30cm的优质苗木,株行距2×1.5米,造林5年后灌木盖度达0.3以上。
播种造林采用穴播和条播两种方式,穴播、条播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3—5倍,土壤粘重的可适当薄些,沙性土壤可适当厚些,播种密度每亩在220粒以上,5年盖度在0.3以上。
(四)工程措施。
根据荒草地主要分布于山脊,具有缺水、不通路、零星分散、石漠化严重的特点,应采用客土造林、保水剂、覆盖地膜等特殊措施,造林后严禁牲畜进入工程区,以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二、补助政策
(一)补助方式及范围。
积极争取重大造林项目和资金支持,落实以“政府投入、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对纳入荒草地规划设计的小班,采用以奖代补政策,先建后补。
(二)补助标准。
县上集成政策,每亩以奖代补资金1500元,分5年兑现。造林第一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700元/亩,以后每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200元/亩。以奖代补资金由县财政局兑现到相关乡镇。
三、建设方式
荒草地绿化实行辖区负责制,各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具体组织业主或农户实施造林、封山育林等,并确保成活率。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栽植工程。
(二)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上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目督办、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金堂县荒草地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督导组工作督导内容;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办具体承办,确保任务全面落实。各乡镇要召开好相关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安排部署荒草地绿化工作。
(二)分工协作。
县目督办负责督促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小班图、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土地协调、发动群众和组织工程实施等方面工作,并建立健全绿化管护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化工作。
(三)加强宣传。
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突出荒草地绿化主题,全方位、多渠道运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对宜林荒草地绿化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进行深入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四)广泛动员。
鼓励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对荒草地进行流转后开展造林绿化。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充分调动林业经营主体投资积极性。对个人承包的自留山和责任山承包人自己不愿造林绿化的,由集体收回统一组织造林,在保持自留山和责任山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所造林木由集体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
(五)质量管理。
按照市林业园林局《关于下发山脉生态植被恢复与保护工程〈技术规程〉即〈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林业园林发〔2009〕402号)要求,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面积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达不到工程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六)依法护绿。
对工程区内所有山体防护林全部落实封护措施,划定封护范围,设立封护标志,落实管护人员。要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奖惩措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山体快速绿化。工程区内禁止开矿采石、放牧等破坏林地的行为,对人为蓄意损毁、纵容牲畜践踏等破坏宜林荒草地绿化建设成果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