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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经济伦理是近年来学术界较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生存的最佳抉择。文章试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角探讨生态经济伦理及其藏族传统文化对此的贡献所在。
【关键词】生态经济伦理;藏族;传统文化
近年来,关于人类的另一种伦理——生态经济伦理受到广泛关注。这种伦理既是对传统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种被时代赋予新内涵的伦理观。这种伦理有其产生的行为根源,是人类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对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渴望。藏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经济伦理,对保护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导向意义,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野剖析生态经济伦理,对于更深刻理解生态经济伦理及其内涵有一定的意义。
一、生态经济伦理及内涵
自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寂静的春天》一经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观念上的争论。而其后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反思,是对“理性经济人”、“帕雷托最优”、传统发展观的挑战和革命。
针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频频发生,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始终处于对自然的“主宰”地位,而无视自然的生存权利,直到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环境意识才被唤醒,生态运动由此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伦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生态经济伦理。
早在1923年A.施韦兹曾提出尊重生物的伦理学(《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在他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基本原则:“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碍生命”;人对其周围的所有生物负有个人责任。后来,A.莱奥波尔德从生物伦理学发展并提出《大地伦理学》(1993),提出了两个决定性概念: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概念,应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第二,道德权利概念,应扩大到生命和整个自然界,赋予它永续存在的权利。
生态经济伦理是适应当代人类发展的生态经济的新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伦理。这种新经济伦理熔铸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文学、环境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社会—社会科学学科的丰硕成果,代表了当代人类从道德视角审视和关注人—社会—环境关系所达到的一种新的道德视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的有机统一、协调和平衡,把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它的终极道德关怀,体现了人类在生态危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不断追求道德文明的执著和智慧。生态经济伦理基本特征是:生态经济伦理意识的特殊性,生态经济伦理关系的独特性,生态经济伦理实践的特别性。生态经济伦理具有导向、调节、效率、教育、激励的功能。生态经济伦理的深刻内涵是:第一,生态经济伦理强调环境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第二,生态经济伦理追求平衡、和谐的道德境界。生态经济伦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具体来说,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其次,生态经济伦理呼吁人类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人类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有效地平衡各种经济协调手段。第三,生态经济伦理的根本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生态经济伦理对传统农业经济伦理思想和工业经济伦理思想的继承和超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这就是它崇尚一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德理想。其实,生态经济伦理所关注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经济伦理,生态经济伦理既具有一切社会道德现象共有的一般本质、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道德现象的特殊本质、特征和功能。
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
藏族传统文化的体现主要是表现在藏传佛教文化上。文化的功能在于保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功能,知识传承的功能,对人教化的功能,及建构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的功能,以上这些功能都集中体现于藏传佛教文化中。
佛教十善法规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话、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基本囊括了人类的美德。松赞干布根据佛教十善法,制定了第一个法典,即二十法规,二十法规对规范、提高藏民族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藏传佛教文化看世界的视角是在普度众生的前提下,世间万物在无贵贱、高低、优劣中平等生存、发展,根据你在前世的修行进入轮回。藏传佛教的核心在于“善”,这种信念遏止了部分人的贪欲与非理,缓解了社会冲突和阶级矛盾,追求一种社会和协、稳定的发展。正是佛教文化的精髓与传统文化的相溶性,构成独特的以精神世界为依托的藏族传统文化。这种藏族传统文化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下转第189页)(上接第190页)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是自觉自愿的无形过程。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三因说”作为认识论与思维方式的基础,奠定了藏族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三因说”体现在藏族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但最根本的是指自然、神(佛)与人的三因相统一。藏传佛教认识论强调的是:“自然生存环境与生命主体依正不二,相依相融;宇宙万物诸法无我,自他不二;自然万物依据各自业力,互为轮回转生,同为一体生命链上的环节;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互为融合,心色不二。”突出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同一性和整体性。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人与其他生物是同生共存的,人与环境是共同发展的。古代藏族人反对对自然的损害,反对挖掘草山,污染泉水,侵犯野生动物。在藏族人眼里,没有任何动物是绝对坏的,由此出现“羊要放生、狼也可怜”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存的景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生共存的现象不胜枚举,但本质是人类要尊重自然。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层面上看,藏族传统文化已经原生性的含有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并且这种伦理并非由于外力所致,藏族先民也从未曾经历过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而是藏族传统文化代代传递和积淀的结果,这种传统文化中含有原生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引导,使以藏族为主体的青藏高原千百年来能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
法国社会学家佛·佩鲁指出:“经济体系总是沉浸在文化环境的大海之中。在此文化环境中,每个人都遵守自己所属共同体文化的规则、习俗和行为模式,尽管未必完全为这些东西所决定”。藏族在青藏高原创造了一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文化,这种生存文化与自然环境高度适应,其生活方式都是这种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一些禁忌以示人类对自然的尊重。这种对自然的禁忌,构成藏族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理念,如对神山的禁忌:禁忌在神山上挖掘;禁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树;禁忌在神山上打猎,禁忌将神山的任何物种带回家去……对神湖的禁忌:禁忌将污秽之物扔到湖(泉、河)里;禁忌在湖(泉)边堆放脏物和大小便;禁忌捕捞水中动物(鱼、青蛙等)。还有对土地、对家畜、对鸟类、兽类的禁忌,及打猎的禁忌。这一切禁忌是建立在人类在追求自身的生存时,也必须考虑到对自然权利的维护;其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界,保护自然的完整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平稳发展。这种文化的价值观念决定了其生活方式不是纯粹为牟利的经济活动方式,而是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之上的节俭、适度的生活方式。
正是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节制、适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能使生活在生态脆弱、地质复杂的高原民族繁衍至今,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禁忌和生产方式中可以看出,藏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在于: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保护自然,爱惜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经济伦理思想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生存,和谐共处的一种境界,藏族的祖先千百年来依据其生存环境,形成青藏高原藏民族独具特色的游牧文化及农耕文化,但这两种文化的表现方式却统一在藏族传统文化的具体内涵中,即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人类应爱护它们。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人类的生存需要,是一种万物皆有平等生存权利的境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珍视自然生命的内涵,是人类尊重自然的结果,在此人类只充当适应自然的角色,而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人。当然,这种境界并不是我们今天所关注的生态经济伦理,但其中包含这种元素的存在,并且影响着每一个藏族人的生存、生活方式,尽管从这点上来看,这种思想对于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从产生作用的面上来看,却是关乎我国长江、黄河中下游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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