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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孝伦理”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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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在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孝文化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协调人际关系上,曾经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孝伦理成为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它是中华民族的标志,也是民族精神的动力源泉。

关键词:传统文化;孝伦理;道德重塑;民族凝聚力

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创造了悠久灿烂的文化。优良的文化传统支撑着华夏民族在历史长河中滚滚向前、生生不息。特别是凝聚了民族智慧、德行与力量,集中体现了民族生机与活力的道德传统,更是成为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发展中的精神素养、民族标志和动力源泉。孝伦理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在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孝文化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协调人际关系上,曾经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进入近代以后,由于社会变迁,制度的转换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中西文化交融日益强化,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孝观念日趋淡薄。尤其在以经济效益为第一要义的今日,随着现代多元意识形态的冲击,我们的孝文化根基已发生了动摇。伴随着孝伦理观念的缺失,必然会出现家庭关系紧张、道德失范、社会秩序失衡的不良局面。面对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我们必须秉承“中国特色的孝伦理”,重塑道德文明,弘扬孝顺美德。这就需要发掘中华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诠释传统孝伦理的深刻内涵和巨大力量,用以熏陶和感染当代人,从而提升其道德素养。

1 孝伦理的形成和发展

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说文解字》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1]中国人的孝道观念产生于何时,学术界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生于商代,也有人认为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灭商以后,周公摄政,制礼作乐,建立宗法制度,孝意识被纳入到宗法制度之中,成为宗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宗法制度的本质是以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定统治阶级的各种利益和特权,实质上是把宗法血缘关系与政治上的等级制度相结合,形成一种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孝开始从家庭向社会和国家转化。孝的内容也由单纯的善事父母扩展到敬奉祖先,祭祀先祖,孝从家庭伦理扩大到宗族伦理。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传统孝道随着宗法制度破坏而出现动摇,个体家庭经济进一步发展,养亲问题逐渐突出。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家开始对传统孝文化进行新的改造。孔子在西周孝亲意识的基础上将孝和仁、孝和悌相结合,提出孝亲不仅要做到养亲,更重要的是敬亲和爱亲。曾子则“移孝为忠”,将孝扩大到政治领域。这样,经过儒家的改造,孝文化开始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和中华民族的意识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2 孝伦理的本真含义

孝是中A民族极为重要的道德品质,包含着侍亲、养亲、祭祖、敬老、忠君等丰富的内涵。而孝养作为孝的核心内容,是指在父母有生之年尽心竭力善待父母。《尔雅・释训》中说:“善父母为孝。”许慎也在《说文解字》中说:“孝,善待父母也。”这都说明孝的本真含义是善待父母。如何算是善待父母?孔子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供养。作为子女,应当竭尽全力使父母在生活上得到良好的照顾,“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子女应尽可能地承担一切事务,有酒肉美食要让给父母享用,“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论语・为政》)。

第二,精神赡养。要使父母内心宽慰、精神愉悦,子女要尽可能想父母所需,做父母所需,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孔子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礼记・檀弓下》)。意思是说,即使喝豆粥、饮清水,只要能让父母心情愉快,就算是尽孝了。

第三,生活敬养。奉养父母时要时刻怀有敬爱之心。孔子严厉批评那种对父母只养不敬的态度,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因此,在侍奉父母的日常生活中,尽管“色难”(《论语・为政》),但仍然要保持虔诚尊敬的态度。

第四,秉承遗志。这是指父母有远大志向未能实现,子女应当继承父辈的遗志、继续先辈的事业。《论语・学而》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 道,可 谓孝矣。”

第五,委婉劝谏。这是指对于父母的过错,做子女的应该委婉地进行规劝。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几谏”的意思是进行委婉的劝告。

3 孝伦理的衍生含义

中国传统孝道崇尚从爱亲开始转而再去爱人,即所谓亲亲、仁民、爱物。孝是历史上修养人格的切实的基础,但孝的含义不仅仅表现在简单的爱人上,而是要推而广之是去爱社会、爱国家,爱世界万物,而达成天人合一的境界。当然这已超出了孝的范畴,但这是孝之爱的必然延伸。

一方面,孝亲的人,才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另一方面,孝亲的人,才能“明伦守分”。

4 孝伦理的现实价值

从伦理的视觉来看,孝亲思想是一个跨时空的永恒话题,只要人类存在,孝亲的伦理问题就会存在,因此孝伦理就能够获得扩展性、时代适应性和开放性,这也是实现传统孝伦理现代转换、赋予孝伦理现代价值的前提。“古老的种子,它生命的胚芽蕴藏于内部,只是需要在新时代的土壤里播种。”[2]在当代社会,批判地继承先秦孝伦理的合理内核仍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现代社会,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自然的血缘纽带、生育和扶养,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使个人同父母之间结成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为密切的深厚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任何时代、任何阶层、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在孝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内容。特别是就“奉养父母”这个应然要求而言,孝伦理具有时空普遍性,反映了人生自然规律性和家庭伦理生活的规律性,既符合人性的要求,也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需要,是家庭和睦幸福的伦理道德保证。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一个没有孝的社会,“等于是每一个人都没有圆满收场的社会,也即是每一个人从他的工 作 退 休 时,即 失 去 了 人 生 意 义 的社会”。[3]因此,重构新的孝养文化,无论是对于个人的终极关怀,还是家庭的和谐,乃至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合理挖掘孝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念,使孝道重新回归家庭伦理规范,把孝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融入和谐社会中,这些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个人孝亲的意识,规范现代社会家庭伦理,树立尊老敬贤的时代新风,以及增强民族向心力、凝聚力都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398

[2]文汇,刘爱荣.佳句秀语大辞典[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1340

[3]徐复观.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131―173

[4]罗国杰.“孝”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J].道德与文明. 2003,3. 79-80

[5]汪受宽.孝经译注(广扬名章)[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68

作者简介

王宝贵(1974-),女,甘肃天水人,天水市委党校讲师,西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主要从事伦理学原理及应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