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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网店新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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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饱受争议的“网店新规”,淘宝所在的浙江省首度明确表态。

2008年12月29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表述,“对尚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特殊人员,以及临时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人员,由网上市场举办者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和管理。”这意味着,对于广大的个人卖家,浙江工商并不要求强制办理营业执照。

“我非常支持浙江政府的做法,也很羡慕在浙江的网店掌柜们。”2008年12月30日,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在北京开网店四年之久的小乐(化名)告诉记者。

在小乐看来,几个月前北京市工商局宣布的政策依然让他难以接受。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网店新规”),要求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网店新规”2008年8月1日起实施,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但小乐告诉记者,虽然知道这个规定,但目前还没有人强制表示不办执照就不能开店,“所以我也一直没去办理。”

时至年末,小乐们并没有如预期的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而此时浙江的态度更使得北京的“网店新规”尴尬不已。

新思路

“我认为浙江工商局的思维比北京更进了一步。”正望咨询创始人、互联网专家吕伯望认为,浙江的政策至少有两点值得借鉴:一是意识到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不一样,不再“一刀切”;二是不强制执行,更多的维护了卖家的利益。

尽管如此,在吕伯望看来,浙江工商局的“表述还不够大胆”。吕博望表示,特殊人员和临时网上交易人员看似少数,但其实绝大部分的个人卖家都可以划到这一类,真正的大卖家其实比例非常小。

据正望咨询统计,小卖家占C2C交易平台的近九成,但只贡献了约三成的销售额,其中月销售额在2000元以下的卖家数量占到了全部卖家数的三分之二。

对此次表态,浙江工商局称,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文件,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通过网上开店解决就业问题,尤其“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农民等个人,利用个人空间网上交易灵活便捷、成本低的优势,依托淘宝网等专业网站提供的大型网上交易平台,拓展创业渠道和空间。”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大环境的不景气是促使浙江放行个人网上开店的主要原因。经济寒冬之中,拉动内需和解决就业是摆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眼前的迫切任务。

根据正望咨询2008年10月的C2C平台卖家调查:截至2008年9月,在淘宝、拍拍和易趣三个C2C平台上开店售物的卖家人数已经达117万人,创造了42万人的社会就业;其中,四分之一为残疾人、下岗职工,以及无社会经验的新毕业生等社会大众群体。

对此,淘宝方面也表示,目前已经有近40万人通过淘宝解决了就业问题,而这40万人还给社会培育了超过100万的其他就业岗位,包括物流、网上支付等。

也有观点认为,事实上,浙江此举不光可以解决部分的个人就业问题,更多的是显示对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的支持,毕竟阿里巴巴集团是杭州“电子商务之都”的代表。

事实上,早在2008年8月3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杭州举办的第二届亚太中小企业峰会中谈及网店新规问题时,就称已经和有关部门达成理解意向,并请网商们放心。

争议

“最早得知‘网店新规’后,我特地去咨询了淘宝,他们当时称并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小乐说,于是他也选择了静观其变。

事实上,在北京工商局的“网店新规”出台之后,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之声,并对其目的和可行性提出了诸多质疑。小乐也一度认为这个规定不会有任何实质影响。

然而在2008年9月,一名在淘宝网上销售游戏币、手机卡等商品的网店主遭到了广东省肇庆市工商局的查处,并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其被罚的理由是“擅自利用互联网做销售,却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营业执照,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广东首例网店被查案让小乐吃惊不小,他也开始注意到,北京已经有网店店主去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尽管担心加重,但考虑到繁琐的申请程序和办证之后每月多出的成本,小乐仍决定继续做“黑户”。

与此同时,北京之外的“小乐们”也开始关心起自己所在地区工商局的态度,担心北京的规定会随着广东的判例推广到全国。然而,让他们庆幸的是,大部分的地区并没有迅速跟进。

据记者了解,除了此次浙江省工商局的明确表态外,已经有重庆、江苏、海南、湖北等许多地方都曾表示过,不会强制要求办理网店执照。而就在浙江表态的2008年12月29日,沈阳市工商局也出台《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普通市民利用自有住房从事网店经营的将不受限制。“如果北京真的强制执行了,我就把注册地改到浙江去。”小乐说。

事实上,这也反映出“网店新规”在执行上的难度,由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实际情况很难掌握。

吕伯望表示,这半年来,其实也没有看到北京方面有强制推行的动作,现在已到年末,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不大可能在一夜之间对所有网店进行排查。

规范

对于现在各地迥异的政策,有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当初出台“网络新规”的本意是希望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诸如网络诈骗以及侵权盗版等不法的行为。据悉,工商总局也是计划以北京为试点,而后再向全国推广。

不过,在吕伯望看来,现在还没有到严格监管的时机,因为整个网购市场的规模还相对太小。

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为561亿元,其中C2C市场交易规模为518亿元,在中国社会零售商品交易总额中,仅占不到1%的份额。据悉,美国这一比例达到了5%,韩国为8%。

吕伯望表示,C2C模式在中国还会强势很多年,在时机没有成熟,以及合适的措施没有找到之前,并不适合用强制手段去推行监管,“强制执行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没有人去注册。”

因此,目前我国对网店的监管主要还应该是由C2C平台服务商来负责,而浙江出台的《意见》也默认了这一做法。据了解,各大平台的普遍做法是验证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卡等),同时建设诚信系统,防止诈骗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