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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在发展──日本
虽然威尔采提出“人的不法论”并将不法的实质依据解释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后也遭到了德国刑法学界的批判,但其理论很快就取代了先前的“客观不法论”成为德国的通说,其重要地位至今无可撼动。故而,德国刑法学界只是将这一对范畴作为“目的行为论”的具体内容,在具体评价不法的时各有侧重,理论本身并未再进一步扩充。与德国不同的是,日本刑法学界在引进了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这一对概念之后,不断将其发展扩张而形成了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两个理论体系,并展开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对峙、论战。两个理论体系先后占据过优势地位,但从未形成类似于德国的通说,而由于近十多年来日本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体系间的论战又激烈起来。
(一)行为无价值论在日本的盛行行为无价值论自20世纪40年代被引进日本开始,一直到在60年代中期都处于优势地位,属于有力说。究其原因,要从日本近代刑法理论的发展进程说起。日本自明治维新时期开始向德国学习刑法思想制度,百年来倾举国之力提高国家经济和军事实力,普遍认同个人权益要绝对服从于国家利益的理念。威尔采提出“人的不法论”于20世纪30年代,正值日本法西斯对外侵略扩张的历史时期。再加上日本社会受传统封建文化的浸染,君权至上、道德至上,故而对重视秩序保障、强调犯罪预防的新派刑法思想青睐有加。日本引进新派思想后,进一步将其发展成为主观主义刑法理论,将认定犯罪的重点放在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考察,认为犯罪犯罪是犯罪人内在危险性的外化。这都与行为无价值强调不法的根源是行为本身的思想高度契合。故而,在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这对概念被引进日本之初,从政府到学者更多地表现出对行为无价值的喜爱,行为无价值论先于结果无价值论形成体系,并在日本盛行开来。当然,即使是推崇行为无价值论的学者,对理论的理解和侧重也有所不同,一些学者对行为无价值论以及作为理论依据的“目的行为论”和“道德主义”都保持了可贵的克制和怀疑。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对国家权力的扩张持谨慎态度的学者学习、引进德国旧派刑法思想,形成并宣扬结果无价值论。在学者们的共同坚持下,结果无价值论在学界仍占据了一席之地,行为无价值被限定在引起了客观侵害结果的前提中,对仅存在犯意而无行为的不作未遂处理。
(二)结果无价值论地位的反转结果无价值论认为,不法的根源在于对法益的侵害和威胁。前文已述,结果无价值理论在日本的引进、发展一度落后于行为无价值。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二者的地位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战后日本社会在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都深受美国影响,而美国从国家制度到法律思想都继承了欧洲启蒙运动以来“个人自由、人权保障”的思想精髓,致力于约束国家权力、限制刑罚的发动。日本刑法学界更在不断反省中认识到,过去一味推崇行为无价值论,强调行为人主观恶性而对行为造成侵害结果不够重视,这跟法西斯主义一样危险。要有效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的自由,就一定要限制刑罚权的发动。从这点出发,强调客观法益侵害的结果无价值论无疑比强调规范违反性的行为无价值论要先进。行为无价值论曾经的支持者也都不同程度地转变观点、立场,结果无价值论就是在这种不断质疑和批判行为无价值论的过程中迅速发展完善的。20世纪60年代,小野清一郎主持全面修改日本刑法,修改草案遭到了平野龙一等大批学者的强烈批判。学者们认为草案依旧保持了过去国家至上、道德主义的立场,未能有效地限制刑罚权的发动,有违保障个人法益的法律潮流。在草案不断被批判和修改过程中,结果无价值论和“刑法的任务是保护法益”观念论得到了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广泛认同,并借此次刑法修改积累了极珍贵的实践经验,从而顺利超越行为无价值论首次在日本成为主导学说。直到今天,即使坚持行为无价值论的日本学者,也承认结果无价值论在解决战后日本刑法机能转化和解决现实司法难题中体现出的重大作用。特别是,以结果无价值论为优势学说的日本刑法在其后发展出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刑法理论和“实行行为”等独特概念,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独特而深远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日本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很大变化,犯罪率较上世纪也有明显升高。结果无价值论为了限制刑罚权的发动,要求对犯罪只做最低限度的一般预防,对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发挥不够,对社会风险和无被害人犯罪也不能做出有效应对。行为无价值论出现复兴的迹象。
二、理论之争带给我们的启示
在威尔采的最初论述中,二者本来就是行为的两个不同侧面。事实上,无论是理论萌发的德国,还是在作为体系形成、论战不止的日本,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理论都始终保持着某种程度的平衡。只要厘清二者在判断法益侵害和进行结果归责时的作用,就可以在犯罪的规制与预防中实现理论功能的统一。
作者:褚欣 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