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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头案之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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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火炬传递的日子,阂行地区轨道五号线东川路站附近晾现敲头案男尸。经警方初步追查,从一待拆房的橱子里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汤永钦,那么他究竟是不是真凶呢?一个无法解开的谜团

被害人被劫物品总共两件:一部手机、一辆电动自行车。手机在汤永钦窝点当场查获,铁证如山,他想赖也赖不掉;至于那辆电动自行车,专案组认为,既然手机到了汤永钦手中,那么他至少知道电动自行车的下落。

汤永钦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没有向他捅破这层窗户纸。本打算先让他交代2008年2月6日他与时某一起敲头作案,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然后查清本案被劫电动自行车的下落,再逐步触及“5・24敲头案”的话题。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对于“2・6敲头案”,汤永钦矢口否认,却主动承认“5・24”抢劫杀人案是他干的,还像模像样地叙述了作案过程一

案发当晚,他到东川路轻轨站附近绿化带伺机撬窃自行车时,恰遇被害人独自骑电动自行车经过,他顿起贪念,上前用榔头突袭其头部,被害人倒地后见到周,站起身来就想逃跑,周马上扑过去用榔头对着他的头部等部位乱砸一气,被害人终于倒在地上不动了。周劫走手机和电动车,把车直接开到位于老中春路上的一个车摊,得款200元,把作案用的榔头丢弃于沪阂路上的绿化带内……

专案组当即派人赶到该车摊,那辆电动自行车还在,不过已经被肢解,化整为零。经重新拼装.才恢复了原样。

人证、物证俱在,嫌疑人自己也主动供认了。案子查到这个份上,基本上可以告―段落了:此时,距案发还不足三天。侦查员们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一起杀人劫财大案,竟如此轻而易举地破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善啃“硬骨头”的阂行刑侦支队创造过许多奇迹,但这样的奇迹似乎没有发生过。

“捷报”没有马上发出去,因为支队长张喜英说再等等。“第六感觉”告诉他,此案破得有点蹊跷。他要求专案组再从细节上推敲推敲,看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认有没有漏洞。

果然,新的疑点出现了。专案组在进一步取证时,大大地扩展了调看街面监控录像的范围。从中发现,案发时(即23时25分许),汤永钦与另四个形迹可疑的人一起出现在距案发地较远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步行到案发地至少需20分钟。

警方很快找到了这四个嫌疑人。他们交代:那天晚上五个人一起出来的目的是撬窃自行车。作案时分工不同,有的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有的负责望风,人员时聚时散。那天,由于联防队查得紧,他们“收获”甚少,只有汤永钦偷到一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自行车,他卖车所得的200元钱当晚就被大家一起消费掉了,至于他是如何偷得手机和电动车的,众人都不得而知……

尽管汤永钦劫取手机和电动车时无现场目击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做此事时,是在“敲头案”发生以后,即被害人已经遇害以后。因为从监控录像上看,案发时,他不在中心现场,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另外,根据法医鉴定,作案工具并非锤类,而是棍棒类工具,汤永钦交代的作案工具却是榔头。而且这把榔头―直无去找到。

根据现有材料,只能说明汤永钦劫取了被害人的物品,不能证明他就是本案凶手。当然,他劫取被害人物品的过程还有待查清。

汤永钦既然不是本案的凶手,那么,赃物是如何到达他手中的9他为什么要主动交代“融头作案的过程”?与他一起出来的四个同伙为什么没看到他劫取手机和电动车?另外,“敲头杀人抢劫”大案他都“2・6”抢劫案却不肯承认,他为什么要“避轻就重”?

这真是一个谜!

“自投黄河”的“娄阿鼠”

解谜还须制谜人。为解开谜团,专案组再次提审了汤永钦,直哉了当地告诉他:“5 24”敲头杀人抢劫案没你的份,因为你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你不在现场1

咋闻此言,汤永钦大吃一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瞪着疑惑的眼睛望着侦查员,想探求其中的奥妙。侦查员干脆把他们发现的几个疑点都对他挑明了。汤永钦这才深信不疑。侦查员对他晓以利害,要他实话实说。汤永钦想不到对他这样一个惯偷,政府会如此实事就是,主动为他辨冤,他深深地被感动了:他本来以为自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丁乙他早就作好思想准备,万一被抓,就来个痛快,把事认了,免得受皮肉之苦,像现在这样的局面,完全是他所始料不及的。他万分感激侦查人员帮他查清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冤屈。本来已作好引颈就死准备的他,又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于是,他竹筒倒豆子般地向侦查员吐露了卖臂一

被害人其实并非他所杀,手机和电动车是他经过现场时顺手牵羊所得。汤永钦虽然多次作案,但均未失过手,所以没尝过铁窗的滋味。不过,他曾经从一些刑释人员的口中听说过,只要进了“那种地方”,就得按警察的意思招供罪行,否则就有吃不尽的皮肉苦,那种苦,可不是常人所能够忍受得了的。正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汤永钦到案不久就早早地交待了所谓的“作案过程”――他以为,被害人的被劫物品都在他手中,他也确实到过现场,所以,不管他承认不承认,他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反正总是一死,还不如趁早供了,免得受苦受难。至于“2・6”敲头抢劫案,确是他与时某所为。这次到案后,他之所以“避轻就重”,宁愿承认杀人抢劫案,不肯承认抢劫案,那完全是出于“哥们义气”,他想独自揽下此案,不牵连别人。

汤永钦向办案人员详细地讲述了23日案发当天他的活动情况:那天,昼伏夜出的他在吊橱里睡了十多个小时,直到晚上方才起身。出门时,他随身携带了一把老虎钳。在一家面馆吃了晚餐后,就与丁某等四个“老搭子”在游戏机房尽情玩乐。至午夜时分,丁某道,没钱买烟丁汤永钦拍拍后插袋说,我带了家伙,咱一起去搞几辆车,不就可换钱了吗?丁某等人顿时来了劲。一行五人从游戏机房出来,沿着剑川路―直走,到轻轨站自行车停放点时已过零时。一伙人正欲动手偷车,突然传来了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原来,联防队员到剑川路轻轨站巡逻来了,小蟊贼们只得歇手,朝前面的轻轨站走去。

走了20分钟左右,到了东川路轻轨站北侧,他看到有一辆红色的电瓶车倒伏在地上,车钥匙还插在锁限里。也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他马上设法支开了四个同伙。待他们走远以后,他朝四周一看,见离车10米远处的绿化带里,有一个男子仰面朝天躺在那儿。他走过去用小手电一照,见他满脸是血,头肿得很大,看样子是被人打伤的。该男子穿着深色的衣服,因为头肿得很大,所以看不清此人有多少年纪。汤永钦正准备回过头去把电瓶车开走时,从男子身上传出了手机声(后来警方查明是被害人单位见他没去上班而打给他的)。汤立即上前,从其上衣内侧口袋里摸出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后,他独自把倒在地上的电动车开走了。至于那男子的死活,他就不管不顾了

汤把电动车开到中春路上的一家修车摊点后,以200元的价格把车卖给了摊主。与同伙们会合后,打算再偷几辆车,但刚到停车点,未及动手,就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问他们是干什么的,这伙人谎称多喝了点酒,想叫辆出租车去安宁路吃鸡公煲。几次想动手,都遇上联防队,这伙人没了偷车的兴致,于是干脆一起吃喝玩乐到天明。

在回那个“免费”割主点的路上,汤永钦正在为自己昨晚不费吹灰之力盗得电动车礼手机而暗自庆幸的时候,从老乡那儿传来轻轨东川路站附近发生杀人大案的消息,汤永钦方知那个满脸是血的人已经死了,他不由得惊恐万分,觉得自己如果被警察彭主,那他就是有―百张嘴也说不青了,不过,他又安尉自己,警察是不可能找到他的……就是怀着这种复杂而建恐的心清,他躲进了吊橱,昏昏沉冗地睡了过去。他万没想到,还没等醒来,警察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