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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努力维护、有效增进、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主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是运用行政手段来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作为政治性社会团体的妇联组织,其机构设置、管理方式,也基本类同于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其基本职能和开展各项工作时,也主要是采用行政化的手段。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级妇联组织实际上是在以行政管理部门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而且,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不同的才智特征已被社会平等、平均的运行规则所磨平,男同志所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一样能够办得到,妇女从事各种社会劳动和男性一样同工同酬,妇女享有与男性同样多的发展机会。这就为妇联组织顺利履行其基本职能提供了现实的客观条件。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进入转型期,妇女原本享有的社会地位和各种权利的保证,已在利益驱动的经济社会中逐渐失落,妇女群体在经济社会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和被动地位也充分暴露出来,无论是在社会政治参与、 首先,应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准确定位,理顺关系,完善架构。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和需求日趣多样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大量涌现,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应在机构设置和组织体系上努力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社不分”状况,理顺与各政府部门的关系,以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政府系统内设立专门掌管妇女事务的妇女部或妇女局之经验,推动目前附设在各级妇联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为真正意义上之独立行使职权的政府行政部门,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妇联能够“政社分设”,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也使某些政府部门失位和缺位现象不再出现。妇联应依据工作需要完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合理设置机构,以避免各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并根据社会群众团体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具有的非政府的职能开展工作。此外,妇联还应在目前政府主导型的合作关系基础之上努力培养自身的自主性,以能朝着与政府形成合作伙伴型的、平等型的合作关系的未来方向发展。
第二,妇联应加强自身的组织服务功能,扩大网络覆盖和工作渗透,与各种女性社会团体建立紧密型的联系,以提升自己的凝聚力与号召力。目前我国妇女在社会构成、职业分布等方面已呈现出多元化、多层化的特点,但现有的各类妇女组织都存在辐射力不够强、工作渗透里不够等问题。妇联应在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之上,与各类自下而上的妇女组织横向构建合作型组织网络,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与其他各类妇女组织平等互助的合作型的组织网络体系,要大力发展壮大组织即:各种行业协会、柔性妇女组织和妇女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努力发展成为妇联工作的有效力量。要增强妇联组织的包容性与开放度,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使妇联真正成为我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妇女组织。对于各类妇女组织来说,依托妇联也能够实现资源获取、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帮助,从而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妇联应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女性社团成员的参政培训,使她们掌握政治参与和权利维护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式,以提高广大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觉悟与技能。
第三,妇联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参与层面,拓展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自上而下的非政府组织,妇联拥有丰富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政策资源和群众资源,这正是妇联的资源优势之所在。为有效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妇联应以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提升参与层面,拓展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以增强妇女对决策过程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妇联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提高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合理比例,努力通过《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推动其实现,以使更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参与层面,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妇联应在开展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目前女性在就业、劳动保护、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权益受损、家庭暴力以及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等问题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 乡镇三调联动典型经验做法
近几年,随着河西开发建设的纵深推进,社会矛盾随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我乡坚持以和谐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互动的工作机制,联动效果显著,备受媒体关注。
中央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来我乡就“三调联动”格局形成的典型经验进行采访。乡党委书记、乡长等党政领导亲自接待,司法,综治,妇联,派出所等一同参加并介绍了我乡“三调联动”典型经验,我乡“三调联动”工作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乡司法所设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驻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均有调解组织,7个村1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乡145村民小组分别成立调解小组,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覆盖全乡各个角落。
四、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三调联动”机制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提供了和谐的方式,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三调联动”机制得到化解,为群众“解了难”,为领导“分了忧”,为公安“缓了压”,为法院“减了负”。全乡人民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在构建和谐**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到2008年,人均纯收入达1.5万元,全乡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十强十快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