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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常情的几种主要非常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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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始,各地高考作文的评分标准都在基础等级中增加了“感情真挚”这一要求。“感情真挚”是指真挚的情感,实在的感受,也指人之常情。“人之常情”是指一般人通常有的感情。而人之常情既可以用常规写法,也可以用非常规写法,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

用反常行为写人之常情

人之常情与人之行为相通相融,行为者的情指使着行为者的行,而行为者的行又往往感染、打动读者的心,产生心灵上的共鸣、情感上的共振。从写作的角度说,常规行为会使读者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而非常规行为就可以感动读者、震动读者,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而难以忘怀。如1988年高考满分作文《习惯》中王老师的非常规行为就令人难忘。一般说来,教师退休就意味着离开学校,而年纪很大的王老师还恋着也许饱含苦涩的三尺讲台,蹑手蹑脚地躲到教室的窗户后听课。正是从这非常规的举动中,我们看到了他对学生执著的爱,对教育事业的痴迷。对他的这种反常行为,读者一股敬意便油然而生。同年,北京考生的《习惯》也是以人物反常行为写人之常情的典型。作者以反常的手法写“体味在雨中独行的快乐”。“是的,我的习惯便是这样独特。”“毛毛细雨的时候,我喜欢。”“倾盆大雨的时候,我喜欢。”“阵雨的时候,我更喜欢。”不同的雨情表达不同的心情,不同的心情产生不同的表达效果,与众不同的“习惯”在读者心中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刻痕。如果作者不是写“雨中行”而是写“我”遇雨就躲或用雨具遮雨,那就是人之常行,虽说也是人之常情,但定然会给人平平的感觉。正是“我”这独特的习惯形成了文章“这一个”的独到之处,扣住阅卷老师的眼球。2011年重庆考生的《痴人,智者也》也是值得借鉴的范文。看似矛盾的文题吸引人,与众不同的内容感动人,说“痴人,智者也”尽显写作机智。在为数众多的人沉醉于人生路途中的灯红酒绿,埋葬自己心中唯一的今天,作者讴歌“无畏于人生路途中的喧嚣与浮躁,始终钟情于自己心中的唯一”的人们,概述“马卡姆是痴人”、“沈从文是痴人”和“白芳礼是痴人”,明眼人不会误读,文中的“痴人”才是真正的智者。如写白芳礼的一段:

白芳礼老人是痴人。因为他情有独钟,帮助他人,让几百个家庭贫寒的孩子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即使自己再苦、再累、再穷,也要坚持帮助别人。这是怎样的一个痴人,即使平凡,却受到无数人的敬仰和尊重。情有独钟,在平凡中也能铸就伟大。

“痴人”一般指无知、精神失常者,也指极度迷恋者,而在文中则如同有人说学雷锋标兵郭明义是“傻子”一样,作者说白芳礼是“痴人”,而其人举动却非痴人所为,他弘扬了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也彰显着当今社会善行义举的主流趋势。白芳礼的反常行为正体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白芳礼的敬仰和尊重之情。文章以非常规手法写人之常情,与利欲熏心者两相对照,孰美孰丑,判然分明。如真写痴人而非智者,文章就毫无意义了。

用反常语言写人之常情

在一般人说来,“我爱你”,是人之感情的自然流露,每每让人心潮起伏,而在情人口中,“恨死你”、“讨厌你”却那么撩人心扉。前者直抒胸臆显真挚,后者则温婉含蓄更深沉,效果更好。有时,常语不如反语使人印象更深。如2011年河北考生《信立天下――诚信是一种美德》一文,作者用反语使语言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怀着激动和崇敬的心情去观看电视中宣传的人物事迹,却不知道究竟是该喜还是该悲?一件普普通通的诚信小事被媒体大肆宣扬,只因为,那诚信小事早已变得不普通了,只因为,这种小事我们都做不到了。”“是该喜还是该悲”属无疑而问,显示了作者高超的表达能力。再如2011年江苏一考生的《拒绝平庸》:

“你怎么这般输不起,你说话啊。你女儿我考试失败的时候也没跟你一样,你哪配做我的父亲啊!”我拿出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几乎是拽他的衣领,恶狠狠的,对着那张似乎在酒坛中泡发了的令人憎恶的脸大喊。此时,我从内心鄙视他。“你怎么了?你吱声啊!”我哭喊着,歇斯底里的。

文段在生动而传神的细节描写中,以一番愤激之词与听了妈妈的话之后的惊愕和理解形成对比,凸显了爸爸积极参加单位歌唱比赛,努力改变在女儿心中平庸形象的精神状态,充满感情,形象真实。此番愤激之词,是故事的高潮,如果此处写女儿同情、理解父亲歌唱比赛的成绩仍然平庸,虽也是写人之常情,但难免落入平庸之作的泥淖,既无波澜,也不拿人。用反常语言写人之常情必须合情入理,能够自圆其说。

用反常景物写人之常情

清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昔人论诗,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一切景物必然引起作者情感的波动,进而诉诸文字,形成景语;二是一切写景状物的文字都是作者表情达意的载体。景与情相因相成,相融相洽,不可分离。可以以“乐”景写“乐”情,以“哀”景写“哀”情,也可以以“乐”景写“哀”情,以“哀”景写“乐”情。前二者是正衬,后两个属反衬,就表达效果而言,笔者主张以“乐”景写“哀”情,或以“哀”景写“乐”情,即用非常规景物写人之常情。以“乐”景写“哀”情。如杜甫的《绝句》:“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然。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前两句的景是美好的春景,可是后两句的情又是伤感的怀乡之情。前面的美景就是为反衬后面的伤感之情服务的。全诗的中心恰恰在后两句。再如2012年广西一考生的《杜鹃花开》:

那时是满天挥洒着纷纷扬扬春雨的清明时节,那时是湖岸边杨柳絮絮飘舞的青葱时节,那时是小山头朵朵杜鹃花盛开的动人时节。我怀念那时,是因为那时的山花在我的心头深深植下,并盛开不衰照亮我的心田。

语段中的“春雨”、“柳絮”、“杜鹃花”都是美好的事物,是溢满喜气的,而后文却写了“我”不愿接受没有母亲的生活,思念和忧伤“沉沉地压在心头”,“内心从那天起就打了一个解不开的结”。以乐景反衬忧伤,既是人之常情,又形成反差,感情真挚,动人心旌。

以“哀”景写“乐”情。景是为情服务的,如果全篇是“乐”情,前面的“哀”景就有可能是为反衬“乐”情服务的。如李白的《塞下曲》:“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前三联写塞下艰苦的环境条件和紧张的战斗生活,尾联却转到写将士奋勇杀敌的豪情,这种豪情正是全诗的中心。这样,我们感受到的,是不畏艰苦、有着钢铁般坚强意志的将士形象。这里所谓的“哀”景,全然不见悲哀,而是用来反衬酣战、壮烈的豪放之情的。再如一个作文片段:

早晨,天空不再有春夏秋天那种清亮亮的湛蓝,天边不再是金灿灿的阳光了。整个天空惨白惨白的,有点像被白纸遮盖了本来的面目,失去了天空原本的颜色。太阳好像也怕冷似的,躲进了像棉胎一样厚的云层。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路边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秃老头,受不住风的袭击,树杈在冷风里摇晃,像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指向天空。大街上,卖小吃的小贩守在热腾腾的面包炉旁抑扬顿挫地吆喝着,不同韵调的声音在大街上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支迎接美好春天的交响曲。大街上的每个人都挺直腰,昂着头,顶着风急匆匆地往前赶路。

语段中景与情反差明显,冷色调的景物描写反衬人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面貌。王夫之的《姜斋诗话》中说:“以乐景写哀情,以哀景写乐情,倍增其哀乐。”乐景写哀情使人物的感伤之情倍感沉郁,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感受到作者在诗文中的难言之哀、难传之痛,为其伤心,替其感叹。哀景写乐情则使人物的精神风貌得以充分展现,产生理解、敬重之心以及共识、共鸣之情。

用反常事理写人之常情

生活中人同此心、事同此理的现象很多,而从写作效果的角度来说,如果用反常事理写人之常情,就可以使读者有“亏你想得出”的感受。2007年“春晚”赵本山、宋丹丹、牛群合演的小品《公鸡下蛋》就以反常事理的手法,极幽默夸张之能事,辛辣地讽刺了多种社会现象,一些台词还成为时尚的流行语。倘若是《母鸡下蛋》,正常事理自不待言,其效果就难说了。2012年河南一考生的《父亲,真爱“找”事》,题目就道出反常事理,文章内容描述了父亲冒雨牵回二宝家的羊、骑着破三轮去村外工厂里拉废砖为村里铺路、背着生病的王奶奶去医院、帮邻居装麦等几件小事,表现了父亲乐意帮助他人、爱“找”事的奉献品质。也许这些小事多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属人之常情,表达效果不言自明。再如2012年辽宁一考生的《低调是另一种张扬》很得用反常事理写人之常情的真髓,“低调”与“张扬”看似矛盾,却显文章逆向思维、新颖别致的构思。论述中以苏轼兄弟的名字、救人女孩丁娜作为正面典型论据,以动车豪华卫生间、国人购买奢侈品作为反面材料,正反结合,有力地突出了主题。看文中一段:

在北方零下几度的天气里,她的纵身一跃托起了生的希望。她那稚嫩的笑脸和坚定的神情谱写了一曲爱的乐章!十六岁女孩儿丁娜让我们看到了灰暗的背景下也会有闪光!永远也无法忘记,她在救出落水儿童之后的瑟瑟发抖;永远也无法忘记当记者问她姓名时,她挥挥手后悄然离开的背影。仅仅十六岁的小女孩能做到如此内敛,如此低调,让我们不禁为之震撼,她有力地诠释了一个道理:低调是另一种张扬!

语段中饱含情感,讴歌了丁娜见义勇为后的低调,张扬的是隐于名利背后的高度的人格魅力,把对丁娜义举的直白歌颂写成对她人格的褒扬,足见作者写作的机智和能力。

人之常情的非常规写法还可以在文体的选用、结构的安排等方面下工夫。不过,非常规是只是手段,须以人之常情、事之常理为准绳。这样,文章才会彰显感情真挚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