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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选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选区)工作的意见》,从依据、目的、对象、时间、形式、处理方式等方面,为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
打破意见传递中的“透明天花板”
有不少区人大代表反映,他们所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涉及到市级部门和单位,很难在区级层面协调解决,就像隔了一块“透明的天花板”,让人看得到问题的症结却无可奈何。在起草《意见》时,大家注意到,能否在市、区代表之间形成有效的互动传递机制,使民情民意有向上传递的通畅渠道,同时让市级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百姓所需,是打破“透明天花板”的关键所在。
比如去年,部分区人大代表在联系外滩社区时了解到,许多居住在老式旧里的居民迫切希望能够扩大小水表分装工程的受益面。代表们在区人代会上提交了相关书面意见,但限于马路自来水总管的改造需要由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来完成,意见办理一度难以推进。于是,大家将这一情况告知对口联系的市人大代表,并由其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递交相关书面意见。可喜的是,在会议期间的代表书面意见现场办理会上,这项意见便得到了上海城司的重视,在上海自来水公司市南分公司的支持下,今年全区水表分装的进度大大加快。
针对此类问题,《意见》专门提出,“对涉及市级国家机关的,可由市人大代表,或由区人大代表联系市人大代表以多种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或市级国家机关反映”。这为今后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行之道。
选民意见答复尝试“两条腿走路”
在以往的联系社区之中,代表“不敢”下社区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心态,一些代表是因为不知该如何答复前一次联系时选民提出的问题,还有一些则限于平时工作繁忙或者身份特殊。为改变这一现象,《意见》针对不同情况列出了八种意见处理的方式,促使代表不仅要当好民情民意的“传递员”,更要扮演好监督者和答复者的角色。
据了解,以往集中联系社区之后,大部分代表习惯将意见建议直接“打包”交到区人大,再由区人大机关进行处理,这样不仅影响了效率,也不便代表后续跟踪和了解,在联系社区时没有“底气”。在起草《意见》时,区人大常委会也发现了不少值得借鉴的做法。例如,在得知某小区污水经常溢出,居民意见很大后,有代表不厌其烦地走访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将此列入区旧管改造项目,最后圆满解决了问题;某小区居民提出将世博会中的LED灯技术应用到小区节能项目的建议,通过代表直接向区政府反映得到了落实;有的代表在宣传法律、政策时,当场向选民解释一些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原因,获得了谅解。因此,此次《意见》特别指出,除了提出议案和书面意见等常规方式之外,区代表还“可以直接向政府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反映,也可以通过代表视察调研,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向有关部门反馈,以利于其采纳并解决”;对法律与政策明确不能解决的问题,代表应该“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向选民、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考虑到实际情况,《意见》也给出了另一种答复途径,即“可以委托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向选民、群众进行答复”。这项做法目前还在尝试推广阶段,区人大也正在酝酿以“代表定点联系居民区”的形式完善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当然,以上规定对代表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意味着代表联系社区时不能“浅尝辄止”,而是要在深入了解、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亲自参与到选民意见建议的协调督办中来,真正将联系社区工作做实、做到位,真正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为民代言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