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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文化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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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人类文明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湿地的认识、利用,因而湿地文化的出现与发展也就不可避免。本文探讨了湿地文化的含义,分析了湿地文化的体系,提出了湿地文化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 湿地文化 含义 体系 基本特征

湿地为人类及其社会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同时它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改善气候、控制污染、美化环境和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有其他系统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物种的基因库”和“文明的发源地”,是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1](P1)人类文明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它的认识、利用,因而湿地文化的出现与发展也就不可避免。

一、湿地文化含义

目前学界对湿地文化的研究很少,我通过中国知网检索“湿地文化”(题名)的论文,发现此类文章只有16篇(2011年1月22日21∶00检索),且其中有多篇是具体某地湿地文化的介绍而非学术论文。让人吃惊的是,在寥寥几篇的研究性论文中并没有提出湿地文化的定义,而这是湿地文化研究的首要问题。

关于湿地的定义较多,目前被广泛接受的湿地定义是《湿地公约》提出的:“湿地系指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2](P12)一般将湿地划分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五种类型。

自1871年英国学者泰勒第一次提出文化定义至今,关于文化的定义已达两百多种。但文化的概念,基本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产品,都属于广义的文化。[3](P3)而狭义文化则指人类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3](P5)因而湿地文化作为文化的分支之一也应从两方面来定义。广义的湿地文化指人类创造的以湿地为中心内容的一切文明的总和,其中的精神文明可称为狭义的湿地文化。

二、湿地文化体系

湿地文化体系因侧重点不同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以湿地类型为依据,湿地文化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文化、河流湿地文化、湖泊湿地文化、沼泽湿地文化、人工湿地文化五种类型。从文化结构角度的划分则要复杂一些,因为论者关于文化结构的看法不一。这其中既有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分说,又有物质、制度、精神三层次说,还有物质、制度、行为、精神四层次说,湿地文化体系也可作如是划分。但四层次说相对于其他两说,毕竟要细致一些,因而我主张将湿地文化的结构体系划分为:湿地物质文化、湿地制度文化、湿地行为文化、湿地精神文化。这四个部分既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构成了湿地文化的有机整体。湿地物质文化是湿地文化中最基本、最常见的构成部分。它反映人与湿地的物质关系,包括人类经营湿地时创制的各种器具,是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湿地产品的总和。湿地物质文化构成整个湿地文化的基础,是湿地文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湿地制度文化是湿地文化体系中最具权威的要素。它是指人类在利用和经营湿地的实践中形成的,以湿地物质文化为基础,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与湿地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湿地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等。湿地行为文化是湿地文化体系中最具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要素。它是指人类在湿地经营管理实践中,尤其是在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具体表现为民俗、风俗、礼俗、习惯等。湿地精神文化是湿地文化体系中最深刻、最具创造性的要素。它是指人类在长期的湿地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情操、审美趣味、宗教热情、民族性格等内容。

湿地文化的形成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湿地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资料,人类本能的物质需求是湿地物质文化产生的根源。随着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不断增加,湿地利用走向无序状态,国家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必将制定强制性的制度,由此衍生出湿地制度文化。制度文化限制了人们无限增长的物质需求。由于人类对湿地利用程度的不断加深,湿地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重的危机,人们意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并产生自觉的保护行为,上升为湿地行为文化。人们的行为随着制度的规范、自我意识的觉醒,逐渐演变为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信念、伦理和社会公德,并最终发展成为湿地精神文化。

三、湿地文化的基本特征

湿地文化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生态性、人文性、民族性、地域性和独特性。

1.湿地文化的生态性

湿地文化的生态性是湿地文化最显著特征之一。湿地能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并且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它所提供的粮食、鱼类、木材、纤维、燃料、水、药材等产品,以及净化

水源、改善水质、减少洪水和暴风雨破坏,提供重要的鱼类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维持整个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稳定等服务功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4]也使其成为人类最适宜和最重要的生存环境。

2.湿地文化的人文性

湿地文化的人文性是指以湿地为载体所表现的人文精神。此时的湿地,已不单指一般物质的概念,而是融入人类精神的一个文化符号。湿地的人文精神在古代的诗歌、散文、绘画中,在现代的文艺和影视作品中,均有上乘的表述。

3.湿地文化的民族性

湿地文化的民族性,指不同民族在认识和利用湿地过程表现出不同湿地背景和不同文化品位。诸多少数民族处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湿地环境,其宗教、风俗、习惯、情趣,以及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在表达上显出个别性和差异性,这是十分正常的。正是这种个别性和差异性,造成了森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4.湿地文化的地域性

我国版图辽阔,湿地类型多样。北方和南方,东部和西部,各有不同湿地类型分布,从而显示出不同地域湿地文化的特征。湿地文化的地域性,包括所在地民族特质,更多地体现了这一地域的地理和气候的特征。

5.湿地文化的独特性

湿地在自然界中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其中的许多生物表现出鲜明的独特性。如湿地中的丹顶鹤,从生物学角度看它是一种鸟类,从美学角度看它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是独特的,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崔保山,杨志峰.湿地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李扬帆,刘青松.湿地与湿地保护[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3]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赵士洞.新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背景、任务和建议[J].第四纪研究,2001,(4):3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