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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与自由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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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斯宾诺莎心身关系学说表现了两种“必然性”,一是自然规律的必然性,二是人必然地可以从奴役状态通达自由,正是后者表现出斯氏哲学中继承文艺复兴和开创启蒙运动之先驱、高扬人的主体地位、突出人的能动性的具体表现。

关键词:斯宾诺莎;心身关系;必然;自由

心身关系问题的意义在于它突出地表现了西方近代哲学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化。这个问题首先由笛卡尔提出并不是偶然,因为作为近代以“自我意识”为哲学的首位哲学家,他已经有意识地把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思想与广延、心灵与身体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并且在确立了哲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后,首先着重要解决的就是由意识所造成的意识与意识对象的分裂问题。当然,这里用意识与对象可能有些不恰当,因为这个提法带有现代哲学的意味,但我们与历史的联系也正在于此,概念的代名词之间的变更说明了两者之间所具有的历史、逻辑的联系,这也是我们用时代语境理解历史概念的方法之一。近代哲学的初期,有它所面对的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回到历史本身,以历史的视角来审视当时哲学家的思想。

一、 心身关系问题的提出

斯宾诺莎“心身关系”理论历来被认为是针对于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而提出来的。这只是对斯氏“心身关系”理论理解的一个侧面, 我们只能说笛卡尔激发了斯氏对于心灵与身体关系问题的思考。因为这两位哲学家的理论基础和最终目的是不同的,两者的理论基础的区别是“二元论”与“一元论”的区别,最终目的的区别是后者主要通过对“心身关系”的思考引向其伦理目的,前者更加注意在“我思”的基础与意义上为其理论找到一个“统一”之点。可以说,“心身关系”是由笛卡尔首先提出来的,而且在形而上学与认识论两个角度思辨地论证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经验却一再地显示两者在现实中是如此得同一,以至于当心灵思想手臂会抬起来的同时,心灵对应的那条手臂就会真实地抬起来,反之,当把手放到蜡烛的火苗上时,手的疼痛会传达到心灵。所以,对于自然界中心灵与身体的这种同一性,必须在理论上找到其“同一”之点,二元论对于这种同一的解释是如此矛盾和荒谬,以至于笛卡尔找到了松果腺,但理论上的二元论是无法在其体系内部最终达到满意的和解的。

如果心灵与身体也处于必然性之下,那么这是与近代科学精神中所表现出的人的“自由”产生了矛盾。但是,斯氏在哲学中所要展现的是两种“必然性”,一是自然规律的必然性,二是人可以“必然地”认识自然规律,后者的必然性同样表现了人的主动性,它同时就是自由,是人的自由。但是后世对于斯氏心身关系的必然性与自由同他哲学内在联系的挖掘是不够的。“心身关系”理论是斯氏哲学中人从奴役状态通达自由的一把钥匙,是斯氏哲学中继承文艺复兴和开创启蒙运动之先驱,高扬人的主体地位、突出人的能动性的具体表现。虽然斯氏在其哲学中直接论述“心身关系”理论的部分很少,但整部《伦理学》从结构设计到内容的发展都彰显出心灵与身体的和谐关系是人理解神、自然的基础,第一部分为心身关系的统一提供了形而上学的证明,第二部分进一步指出心灵与身体的本质,其中后三部分的内容更是具体论述心灵如何摆脱被动情感的束缚去正确认识身体、进而认识自然、认识神的一条上升之路。心身关系以实体、神的形而上学为基础,又以伦理、道德为目的,所以它的统一是必然的,但是同时,得到完成的必然又是自由的。《伦理学》第一部分,即作为斯氏哲学基础的实体、神、自然的形而上学。虽然它们在逻辑上是应该被最先定义,但从认识的顺序来讲,它们却是心灵最后才能达到的最高认识。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伦理学》第一部的定义、公理和命题,在心灵没有通过正确的认识次序达到最完满的知识之前,它们只能是假设性的。因此,对心灵的认识能力,即理智的考察,和依据正确的次序进行认识就成为十分重要的环节。这个过程中,人不再畏惧它们,并且逐渐发现自身与神、实体、自然处于直接的关系中。

二、 斯宾诺莎的心身关系

心灵与身体的联系在斯氏的逻辑思路中的进展如下,首先,心灵一定认识心灵的对象,如同胡塞尔现象学所说的“意向性”,这一步是所有人都承认的,即主体和客体是一定有所区分的,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实在上。其次,再追问这个对象是什么,这个问题导致了西方哲学思想的重大差异性,每个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都构成了一个不同的思想体系。最后,斯氏认为这个心灵的对象是身体,由此使得心灵与身体有了联系,康德认为这个对象是现象,黑格尔认为这个对象是绝对、一个发展着的全体、一个包含主体自身在内的大全。现代哲学大体上从存在主义和分析哲学两个大方向对这个对象进行了规定,前者认为是生存,一个不确定的对象,后者认为是语言或逻辑。所以斯氏在此所面对的问题是一个贯穿整个西方哲学的根本问题之一,即从人的角度出发的哲学如何在哲学中找到人的位置。同时这个问题的认识论意义在于我们能认识什么,从无际的广延到深邃的思想,这个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发展到对认识能力进行考察,并且消融在黑格尔的绝对哲学中。

对于“心身关系”的具体论述出现在《伦理学》第二部分中,斯氏首先在《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6的推论中指出:“正如我们所展示的观念从属于思想属性一样,观念的对象以同样的方式并根据同样的必然性遵循并由它所从属的属性推知。” [1 ]450-451 这是我们上面所指出的斯氏在心身关系方面的逻辑推演的第一步,斯氏在这里直接说出了观念与观念的对象虽然分属不同属性,但它们有着同样的因果推演关系。但是这里只说出观念与观念的对象之间具有同样的因果关系,但观念的对象是什么,斯氏还没有表明。在随之而来的命题7中,斯氏进一步说:“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 [1 ]451 这里斯氏已经把逻辑更推进了一步,命题6中说的是观念与对象,这里说的是观念与事物,斯氏已经把观念的对象明确到了具体的事物,事物是指包括在广延属性下的一切东西。而且命题七比命题6更进一步的地方还在于,命题6中指出的是推演的方式相同,即所有的思路是相同的,但还没有形成真实的因果序列,而命题7则直接指出两者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可以说命题7是命题6的具体化。并且,在命题7的附释中,斯氏突然说:“广延的一个样态和这个样态的观念是同一个东西,只是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表达。” [1 ] 451 如果仅从《伦理学》第二部分看,很难理解为何由于次序和联系相同就直接推出两者是同一之物,而且斯氏明确说过属性之间是无任何共同之点,而且每一个属性都是通过“自类无限”表现神或实体的本质。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属性的“因果关系”与另一个不同质属性的因果关系两者存在哪种性质的“同一性”关系?我们先把问题暂且搁置一下,先随着斯宾诺莎的思路继续前进。在命题11中,斯氏对人的心灵做了界定:“构成人类心灵的一个实际存在的首要事物不是别的,只是一个单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观念。” [1 ]456 并且在命题13中继续说到:“构成人类心灵观念的对象是身体,或广延属性下的一个确定的样态,它是实际存在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构成。” [1 ]457 在这两个命题中,斯氏分别从观念与对象两个方向上指明了同一种关系,即心灵的对象是身体,心灵是由身体的观念构成。最后在命题13的附释中,斯氏推出“人”是心灵和身体所组成的结论。到这里为止,斯氏用简短的8个命题便推导出作为由心灵和身体组合而成的人,心灵和身体是同一的。

与此同时,斯宾诺莎说心灵只在正确认识身体的前提下,才可以与身体的因果链条平行对待。然而,人的心灵被动的一面大于主动的一面,所以为了可以正确的认识身体,须要对心灵的被动方面有所意识,当心灵意识到这些方面时,就可以避免被动,因为人心的本质是“努力”,努力向好的一面进展。由此,《伦理学》第三、四部分是为了驱除心灵之被动,并且在第五部分,斯氏理想性的表述了当心灵与身体的因果链条平行时,人会达到至善的知神境界,而且也只有知神才会使心身真正的无相互因果,但却可以并行不悖。在此,斯氏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是同一的,而且一定是以同一为前提与目的。虽然斯氏拒绝目的论,但如果神以自身为目的,那此时自由与必然、目的与必然、动能与静止,就是合理的同一的,由此,实体也即主体。

三、 斯宾诺莎心身关系的伦理目的与当代现实意义

由于人是由身体和心灵组成,即人只能认识思想和广延两种属性,那人如何得知神的无限本质,其答案可能在于每一种属性都在自身内表现神的无限本质,即从神或实体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同一的,差别是内在的,非主要方面的。然而,从认识的角度看,对于神的认识始终要从人出发,对于神的无限属性和无限本质的论证要从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两个角度才是完整的。因此,认识论方面的论证就显得是必要的,但是作为有限样式的人如何认识具有无限本质的实体或神则成为问题。斯氏的解答可能是不够充分的,因为心灵对象是作为身体的观念,身体只能触及到另一个身体或广延属性下的其他样式,而对于除此之外其他属性则无从触及,这种单一的链条限制了心灵的认识他物。对于有限认识无限的解释可能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找到答案,认识也是发展的,这是一个发生学意义上的问题,随着认识和对象的不断深入,最终会由个体进入到社会、国家,也只有后者才是无限的对象。

斯氏对于心身关系问题的论证是一条上升之路,人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自己也具有神圣性,但非现有宗教的神圣,而是斯氏哲学中的实体、自然和神。人从想象走到理智,或是用理智清除想象,这反映了人走出中世纪、摆脱腐朽宗教的桎酷,进而张扬理性,这是启蒙的精神。然而我们也应看到,斯氏哲学中的人学内涵已经部分地存在于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中,正如国内学者曾提出的:“他的自然法与人定法在实现人性的成全与自足从而在完成伦理之善的过程中必然会成为联接神性与人性的纽带。” [2 ] 斯氏哲学中的启蒙精神虽然不同于康德哲学中所宣扬的18世纪启蒙精神,但他的哲学已经出现了后者的萌芽,因此应把其看作是西方近代启蒙精神的一部分和重要理论来源。他把心身关系纳入到实体一元论的体系的做法不仅为后来的德国古典哲学提供了思路,尤其是为黑格尔解决近代思想与存在关系的问题上提供了思路。

与此同时,斯宾诺莎心身关系学说所表现出的伦理目的不无现实意义,尤其针对当代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信仰危机,可以在古典哲学层面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与意义。斯宾诺莎哲学以人为出发点,最终以“神人合一”为目的,他自己也指出正是因为极少被人发现,所以它是一条十分艰辛的寻求幸福的道路,然而,如果得来之易,人们也将无视它的存在。[1] 617 斯宾诺莎所道出的不仅是人们在寻求神之爱的道路上不畏艰辛、勇往直前,同时也可成为当代大学生在寻求知识的道路上,内心应始终抱有的信仰。斯宾诺莎的神或上帝,已经超出西方宗教的范围,成为一个具有形而上学意味的理性的信仰和目标,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的哲学可以成为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圣经”,由此来指导他们追求卓越、追求幸福。斯宾诺莎的哲学是以信仰为手段,也以信仰为目的,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指引下,人们才有了通往最高幸福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Spinoza. The Collected Works of Spinoza. 1 vol.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Edwin Curley.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2] 刘素民.托马斯・阿奎那意志自由对伦理之善的神圣与世俗共构[J].晋阳学刊,200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