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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角力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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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唱片公司集体的事件,仿佛冰山一角,凸显了在这个特殊时期,唱片业在数字化进程中和互联网产业相互博弈、磨合的胶着状态。

由于此前在9月16日上海步升百度侵权的一审判决当中已被判侵权成立,因此目前的外界评价普遍对百度在此次集体诉讼当中的前景较为悲观。但是,在百度的胜败之外,互联网与唱片业正在进入其最初的磨合阶段。百度副总裁梁冬说:这个官司正在催生出一个市场。

百度的考验和机会

在百度案中,百度一直强调需要辨清ISP和ICP的身份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百度认为自己只是一个ISP,没有责任为搜索出的内容负责,而且唱片公司应该按照先ICP后ISP的顺序打击盗版。

百度从开始MP3搜索服务那天起就知道这必然冒有侵权的风险,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我们的服务器上并不存储MP3音乐或者电影。为了用户的搜索需求,我们为在第三方网站上的MP3音乐提供算法生成的链接,并为电影提供索引。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手段用以减少侵犯版权的风险。一旦我们知道某个链接指向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或者被版权拥有者告知某个链接指向侵犯它著作权的网页,我们就会移除这些链接。”

在互联网和唱片行业同时都看好数字音乐前景的前提下,现在对刚刚上市成功的百度的最大考验就是如何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利益的同时,将唱片行业纳入到自己的商业链条当中去,而这也成为百度所面临的一大机遇。

作为案件的和解方式之一,百度曾提出和五大唱片公司合作打击内容违法的ICP,其理由是ICP干净了ISP自然也干净了,但是遭到唱片公司的拒绝。

不过,百度也并非像外界所说的那样被动,在同唱片公司的博弈当中,百度已经拥有一定的筹码。有报道称,在此次诉讼风波当中,国内几家唱片公司并没有参与百度,因为在百度的平台上,这些唱片公司都有无线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

此外,有评论指出:“如今娱乐产业正在经历变革,影响力将会取代内容成为最直接的营收手段,如果百度能够熬过这一段,如果新型的娱乐收益模式能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主流,那么百度的春天也就到了。”

针对这次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官司,宋柯认为,网民对百度MP3搜索服务如此感兴趣,说明用户对优质内容有需求,因此唱片公司就要考虑这个市场。对于唱片公司来说,百度所营造的便捷的传播渠道,也足以支撑唱片公司互联网渠道传播的重任。这也为双方今后的合作前景埋下伏笔。

必须共享的生意

虽然现在唱片业和互联网行业矛盾重重,但是,德勤还是在其报告中明确指出,音乐产业最终将会接受而非拒绝这一新的销售渠道。

在谈及唱片业现状时,宋柯毫不客气地说:“传统的唱片业已经太烂,太没有希望了。在我们公司成立的时候,我一再强调,我们是一家音乐公司,而不是唱片公司。”

而唱片行业最糟糕的一个表现就是在销售渠道方面。国内的一家独立音乐制作公司摩登天空的总经理沈黎晖表示,中国的唱片工业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健全的零售体系,各地的音像销售店都是各自为战,很难统一:“即便是我们出了好的CD,但是由于找不到出路,仍然无法实现收益。”中国内地的唱片公司也曾在销售领域上寻求出路,试图通过建立完善的分销系统打败盗版,但这一努力并未见到实效。

但是,互联网渠道在这一方面则具有相当的优势。如果能在成功地控制网络盗版的同时,同互联网公司达成顺畅的利益分配协议,互联网渠道在成本、范围等方面的优势则将体现得非常明显。

同时唱片公司自身的商业模式也需要努力适应互联网所带来的强烈冲击。互联网的传播渠道已经成为唱片公司发现新人、培养新人、考察新人市场号召力的一个有力的舞台。互联网的宣传推广已经成为唱片公司一个重要的途径。

对于唱片公司来说,唱片公司失败的渠道体系、生意模式同盗版一样具有致命的威胁。在强硬打击盗版的同时,唱片公司同样需要放弃对互联网渠道的部分成见。

正如国际唱片协会主席约翰・肯尼迪所提到的:“这是一桩必须和新的音乐分销商――在线服务提供商(ISP)共享的生意。音乐产业和电信行业以及ISP拥有共同的目标,但是我们无法独自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合适的环境,服务提供商和音乐分销商们必须帮助我们,这样做,也帮助了他们自己。如果你们需要内容,那就应该尊重它,关注它,而不是滥用它。”

寻找中国的iTunes

“iTunes”的成功范例极大地鼓舞了唱片业和互联网两个行业的信心,在这一模式的影响下,国内类似的音乐网站也并不少见。

网蛙、A8等网站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创立,并旗帜鲜明地要提供正版网络音乐服务。而一些传统的唱片公司也开始逐渐做自己的网络音乐商店。

一直将自己定位在“推广国际音乐一体化”上的新音乐独立唱片公司摩登天空,对互联网平台的认识则体现了国际化的眼光。其总经理沈黎晖透露,目前摩登天空已经和国外三家付费音乐网站―iTunes、、RealNetworks签订了版权授予合同,将在这些付费音乐网站上提供摩登天空制作的音乐作品。这也是中国第一家走向国际互联网平台的中国本地唱片公司。

宋柯表示,目前太合麦田有两种方式在尝试网络付费音乐业务:一是自己成立网络公司,太麦在2004年年底推出了新媒体平台“太乐网”,希望借助这个网络平台做歌曲的网络增值业务。目前该公司已经有十几万注册用户,正在公测中,还未投入商业化使用。另外就是和其他网络公司谈合作。

网易之所以叫停MP3搜索服务,就是准备在做正版音乐之前先把自己洗干净。有消息称,去年新浪已经从中国台湾组织了一支颇有实力的团队,开始筹划自己的正版音乐下载平台。腾讯在今年年初跟唱片公司签了号称内地数量最大的视听合约,歌曲数量达10万首。盛大也在4月跟环球唱片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准备在自己的平台上推出音乐下载服务。

但是,这些公司的正版业务并没有迅速发展起来。某国内唱片公司的老板表示,国内也有不少网络公司来找他谈在互联网上出售歌曲的合作,但“当我问他们要成功的案例或者有关数字说明时,却没有一家公司可以拿出来具体实例。”公司以前也和一些网站签过授权合同,但结果往往都不尽人意。

在盗版的影响下,没有风险投资商看好其商业模式。资金的匮乏又让他们没有实力去购买足够丰富的音乐版权,也就不能吸引来更多的消费者,从而也就更加不被投资人所看重。这样的恶性循环也就从根源上阻碍了中国版iTunes的产生。

梁冬:百度仍将专注搜索

在唱片公司百度事件发生之后,互联网周刊记者采访了百度副总裁梁冬。

《互联网周刊》:百度跟硬件厂商有没有合作,类似Google与苹果合作,支持iTunes的歌曲搜索?

梁冬:在我们所想象的生态链当中,其实还包括硬件厂商,我们一直在保持和硬件厂商的对话,但这个过程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快。从MP3厂商以及整合了MP3的手机厂商那里,我们收到的回馈是比较积极和乐观的。这次事件推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但不便透露正在洽谈中的厂商名单。

《互联网周刊》:在跟唱片公司和SP的对话中,难点有哪些?

梁冬:我认为最大的难点在于,现在除了百度之外,还有很多的网站提供搜索服务;除了搜索引擎公司以外,还有很多网站在提供下载服务,那么如果仅仅是百度愿意和大家合作,对这个环境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变化。百度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单方面的,我们必须和业界保持同步,否则就是掩耳盗铃,对这个事件本身和维护版权来说都没有意义,结果只是能让律师赚到钱。

《互联网周刊》:目前百度是以搜索作为核心业务的,有没有打算将来向其他方向拓展?

梁冬:短期之内都不会,因为这个行业很有魅力。

《互联网周刊》:总是有人拿百度跟Google相比,Google要做媒体平台,百度的想法如何?

梁冬:我只能说百度的业务都将以搜索为核心。(文/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