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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县2011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其中荒山造林6900亩,封山育林8850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基本情况
1.1自然环境
地理位置:县位于省的西南边缘,大庾岭的北麓,章江水上游,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4°00′-114°44′,北纬25°15′-25°37′之间,东部与南康市相连,东南与信丰接壤,西北与崇义县毗邻,南与广东省南雄襟连,西靠广东省仁化县,全县土地面积1367平方公里,各类土地构成的特征是八分山、一分田、一分水面、道路和庄园。隶属于市。
地形地貌:境内山脉大部分属大庾岭山脉的延伸,整个地势是北西南三面崛起,中东部凹陷,形成三面环山,朝东敞开的丘陵盆地,属典型的山区县,土壤主要有红壤、黄红壤、山地黄壤等。
水系流域:境内章江为主要河流,横穿全境,全长77.5公里,章江在县内流域面积1360.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9.82%,占章江流域面积7695平方公里的17.70%。
气候特点: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暖、热量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的特点,年均日照时数1771.5小时,年总幅射量107.6千卡/cm2,年平均温度18.4℃,极端最高温39.8℃,极端最低温-7.1℃,年均无霜期302天,年降雨量1551.6mm,植物生长期303天以上。
土壤植被:处亚热带红壤地区南部,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土壤类型多为变质岩、红砂岩、花岗岩、砂岩、板岩发育而成的酸性土壤,大部分土层厚度在80cm以上,腐殖质层厚10cm以上,PH值在5.0-6.0。植被类型主要有常绿阔叶树林、常绿落叶树残次林、针叶树林、竹林、杂灌林、中山草坡及零星分布的果木林。主要乔木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木荷、枫香、槠类、栲类、栎类、樟、楠木、酸枣、苦楝等,主要经济树种有脐橙、柑桔、桃、李、梨、板栗等。
水土流失现状:县内水土流失面积46.1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6.1%,水土流失范围星罗棋布,遍及全县11个乡镇和国营场(所),水土流失面积轻度8.22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7.8%;水土流失面积中度12.59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7.3。水土流失面积严重的面积25.09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4.4%。
1.2土地利用现状
1.2.1各类土地面积
全县国土面积204.98万亩,其中陆地面积201.41万亩,水域面3.57万亩,陆地面积中:
林业用地面积158.76万亩,其中无立木林地2.42万亩。
农地面积33.24万亩,其中耕地17万亩。
其它用地面积9.4万亩。
1.2.2坡耕地与荒地利用现状
坡耕地7.3万亩(其中6-15度的3.6748万亩,16-25度2.7952万亩,大于25度的0.866万亩),由于近几年我县招商引资引进不少企业,不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本县企业务工、经商及农户异地搬迁等原因,经营坡耕地的劳力只有3.6万人,有近1/3坡耕地弃耕撂荒,另外,沙化耕地严重,沙化面积0.4150万亩。现耕作坡耕地主要种植花生、红薯、玉米、蔬菜等经济作物以及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因水土流失严重,加上土壤肥力、灌溉、气候等不利因素影响,坡耕地多为栽植一季水稻,且产量低。
全县现有荒地荒山面积1.9165万亩,其中乔内灌地1.2万亩,乔外荒地0.7165万亩,这些荒地,有小部分适宜种果的地方由当地群众开发种植了经济果木林,大部分仍处于荒芜状态。
1.3社会经济情况
全县辖11个乡镇,144个行政村,5个国有林场,4大矿山,总人口3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3万人,农村劳力10.86万人。国内生产总值467886万元,财政收入54266万元,农民人均耕地0.5亩,农业产值115922万元,农民人均年收4096元。
我县近几年鼓励农民种植经济果木林,农民对果业开发热情十分高涨,果业成为我县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支柱产生。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仍处于缓慢发展阶段,大部分地方的耕地仍沿用过去传统耕作方法、经营模式,特别是边沿山区的农田更是管理粗放,弃耕严重,粮食产量及产值均低。
经过调查摸底高速公路沿线5个乡镇,以及省国道等沿线乡镇4个、1林盛公司划为项目区,项目区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非常高,都希望通过退耕还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脱贫致富。
2指导思想和目标
2.1编制依据
①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②国家林业局退《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
③赣发改农经《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④《退耕还林条例》
2.2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导,与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以“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为指针,确保退耕还林任务、资金、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我县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3建设原则
①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
②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③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④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⑤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⑥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⑦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条件;
⑧优先安排通道两侧的宜林荒山荒地,火烧迹地。
2.4建设目标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能力、涵养水源量,调整农业产生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
①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11年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6900亩,封山育林8850亩的任务,确保荒山造林4年后郁闭成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6900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5%。
②生态林面积增加0.69万亩,生态林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
③蓄水增量达到150吨/公顷·年。
3建设布局及建设方案
3.1工程乡的确定
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遵循项目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根据我县的地理环境及领导重视和群众积极性高的特点,结合我县“一大四小”通道绿化建设工程,把2011年的退耕还林项目规划到全县9个乡镇、生态林场及林盛公司,即工程乡镇为新城镇、樟斗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左拔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县林盛公司及生态林场。
3.2工程乡的类型分区
①县城北部中山区主要包括樟斗镇、左拔镇、新城镇及黄龙镇,本地区地形以低、中山及高丘为主,是全县地势较高的一个区,地质结构复杂,多为花岗岩和页岩,四大钨矿均分布其间。土壤多为麻砂泥田和砂泥田,肥力较好,但矿毒污染较严重。种植业生产水平较差。高速路贯穿新城镇、黄龙镇。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桉树、湿地松等,设计林种为生态林。
②县城西部边缘区,主要包括内良乡、吉村镇的西部,浮江乡的下南村、双田村、玉塘村,该地区以山地为主,山峦重叠,地势高陡,是全县地势最高的一个区,地质构造复杂,多为花岗岩和变质岩,土壤以黄红壤、黄壤、麻砂泥田、沙泥田为主,有少许潮沙泥田、黄红壤,农田分散、零碎,肥力较低,河道长81.6公里,是县内主河道的源头。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湿地松、木荷、苦楝。设计林种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③县城中部低山丘陵区,主要包括南安镇、吉村镇的游仙和解放村,浮江乡的中南部,该区以花岗岩和变质岩最多,土壤类型以麻沙泥田、砂泥田为主,其次是黄泥田、潮沙泥田、农田比较肥活,但工业污染严重,高速路贯穿南安镇。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设计林种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④县城东南部平原丘陵区,素称池江盆地是我县交通便利,人口最为集中的区,主要包括新城(不含茶园村)、池江、青龙、黄龙(不含大龙山村)区内多为河谷平原和丘陵岗地,地势平坦,土壤质地和类型较复杂,河谷平原是近代冲积物,土壤多为潮沙泥田,丘陵岗地多为第四纪红色粘土和第三纪白垩纪的紫红色砂岩,土壤多为黄泥土和紫泥土,山区多为变质岩,土壤为沙泥土。土壤深厚肥沃,但矿毒低产田分布较多。高速路贯穿池江、青龙、黄龙。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湿地松、桉树。设计林种均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3.3典型技术模式
根据工程建设指导思想,通过对造林地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因子的调查分析,正确处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的关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确定退耕还林典型技术模式。
3.3.1模式一:以中低山为主的针叶纯林模式
3.3.1.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凉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8.4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280天,土壤以黄红壤、黄壤为主,土层深厚。
3.3.1.2技术思路
在交通比较便利,周边阔叶林比较多,立地条件比较好的宜林荒山,培育具有速生丰产的针叶纯林,以尽快地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增加水土保持功能。
3.3.1.3主要造林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杉树、湿地松等针叶树种,以针叶树种为主,在小班山脊或山脚营造宽25米的生物防火林带,树种选择木荷,株行距2米×2米,每亩167株。
②苗木规格:湿地松1年生实生苗截根移栽苗高25cm以上,地径0.5cm以上,杉树1年生实生苗高3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的占80%以上。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山。
④造林: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1.5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农民收益,杉木是我县人工造林的主要树种,具有速生丰产的特点,成林快,周期短,有利于水土保持,发挥森林的防护功能。
3.3.1.6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5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石砾含量中等的黄红壤、红壤,我县推广地区为河洞乡(长潭里林场)、内良乡(毛竹林场),吉村镇(帽子峰林场)、浮江乡(烂泥迳林场)、左拔镇(丫山工区)。
3.3.2模式二:丘陵山区针阔混交模式
3.3.2.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凉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8.4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280天,年降雨量1551.6mm,土壤以黄红壤、黄壤为主,土层深厚。
3.3.2.2技术思路
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宜林荒山,及容易造成水土的陡坡地,江河水库两岸及源头培育针阔混交林,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促进林分生长,防止病虫害,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3.3.2.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杉树与木荷、南酸枣、苦楝等阔叶树种相混交,混交方式以块状、行状混交,混交比例杉2-8成,其它阔叶树8-2成,杉树株行距2米×2米,每亩167株,阔叶树株行距2×2.8米,每亩120株。
②苗木规格:按省苗木标准1级苗达80%,2级苗小于20%。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整地,规格0.4×0.4×0.4米,对杂灌茂盛的山场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15做好回填工作,要求回松土,回满土。
④造林: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2.4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杉树是我县的主要造林树种,但对土壤的改良能力较差,且火险性大,单一树种易发生病虫害。木荷、苦楝、南酸枣等阔叶树种是乡土树种,自然分布广,对土壤改良能力强,将针叶树和阔叶树混交有利于水土保持,改良土壤,抑制病虫害,降低火险,更好地发挥防护功能。
3.3.2.5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3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石砾含量中等的黄红壤、红壤,我县推广地区为新城镇、左拔镇、浮江乡、河洞乡、内良乡、吉村镇。
3.3.3模式三:低山、丘陵林竹型模式
3.3.3.1立地条件
平均海拔300-1000米,属中低山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空气湿度大,土壤主要以花岗岩,板页岩为主,土壤深厚肥沃,以山地黄壤、黄红壤为主。
3.3.3.2技术思路
根据立地条件和林农长期经营竹林的习惯,以及该地区的适生树种,通过人工种植竹林迅速扩大该区域的竹林规模,使林农的经营形成集约化经营。
3.3.3.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毛竹或木荷、拟赤扬等树种混交,混交方式块状,或10竹加零星阔叶树,混交比例竹1-5成,阔叶树5-9成,竹株行距4×3.7米,每亩45株,阔叶树株行距2×2.8米,每亩120株。
②苗木质量:采用良种一级苗,毛竹采用大竹(4-8cm)1-2年生母竹造林,选择分枝低,枝叶茂盛,无病虫害的健壮立竹,并留30cm的来鞭,40cm的去鞭,留笋芽3-5个,并留5盘枝截干造林,以保证其成活率和发笋率。
③整地:12月底前完成整地,采用穴垦整地,表土回填,填松土,填满土,规格竹采用80×50×50cm,阔叶树采用40×40×40cm。
④造林:在元月份前完成苗木栽植,栽苗时做到“扶正、舒根、踩实,回墟土”,保护好笋芽。以提高发笋率。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3.4成效和目标
采用本模式考虑到毛竹既具有生态效益,又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见效快5年,毛竹既可从竹笋又可竹材中取得经济效益,长期内,竹林综合收入每亩可达300元,同时,也是一项可持续经营优化结构模式。
3.3.3.5适宜推广区域
此模式适宜于土层深厚,气候温和,立地条件较好的黄红壤、黄壤等地区,我县适宜推广区为河洞乡、内良乡。
3.3.4模式四:丘陵、盆地区栽植苗林一体化模式
3.3.4.1立地条件
县内属中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选择交通便利,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土壤为黄壤、黄红壤为主,农田主要是麻沙泥田和砂泥田。
3.3.4.2技术思路
依据部分农民经营水平较高,充分利用地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保证合理造林密度的同时,适当密植一部分园林绿化乔木树种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移栽,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又不损害生态效益。
3.3.4.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树形好,具有观赏性的樟树、楠木、含笑、天竺桂等树种,苗、林比例1:1,株行距5尺×5尺,每亩栽植240株。
②苗木质量:采用良种,苗木规格应符合省苗木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土。
④栽植: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施肥:对移栽苗木进行施肥,每年1-2月施足农家肥,在萌芽前施速效氮肥。
⑦水保措施:保留原生植被,在苗木进行移栽前应做好水保措施,在林地覆盖稻草等覆盖物,防止水土流失。
3.3.4.4目标和效益评估
本模式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为目标,既可产生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又可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3.3.4.5适宜推广区域
交通便利,水土流失较小,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壤深厚的丘陵地区,我县推广区域浮江乡、南安镇。
3.3.5模式五:低山丘陵阔叶树混交模式
3.3.5.1模式适宜条件
县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年平均气温18.4度,极端最高温39.8度,极端最低温-7.1度,年降雨量1551.6mm。
3.3.5.2技术思路
退耕地多为山谷地,选择本县的乡土树种苦楝、酸枣、木荷、米老排等树种,可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促进林分生长,上述树种根系发达,可加强水土保持功能。
3.3.5.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苦楝、酸枣、木荷、拟赤扬、米老排等树种混交,每小班栽2种树种以上。株行距2×2.8米,每亩栽植120株。
②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山。
③苗木质量:采用良种,苗木规格应符合省苗木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④栽植: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5.4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农民收益,杉木是我县人工造林的主要树种,具有速生丰产的重点,成林快,周期短,有利于水土保持,发挥森林的防护功能。
3.3.5.5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3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的红壤、黄红壤区,我县推广区为新城、樟斗、左拔、池江、青龙、黄龙、南安、浮江、吉村、内良、河洞。
3.3.6模式六:低山丘陵经济林模式
3.3.6.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位于省的南部,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暖,热量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的特点,年平均温度18.4度,极端最高温39.8度,极端最低温-7.1度,年降雨量1551.6mm,植物生长期303天以上,土壤母质大多为花岗岩和变质沙岩、板页岩,土壤多为黄红壤、黄壤,土层深厚,肥力较高。
3.3.6.2技术思路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科学配置林种,发展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果木林。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
3.3.6.3主要技术措施
在坡度较大的耕作区,采用一坡多带模式,通过经济林带+原生植被护坡带,每条经济林带都配置原生植物护坡带,经济林带面宽3.5米,护坡带宽0.5米。能更好地保土保肥。
①树种配置:选择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树种:酸枣、脐橙、柑桔、桃、李、板栗等。
②整地:带面整地,植穴规格80×80×80cm,呈“品”字形排列。并做到表土回填,施足有机肥,整地在12月中旬完成。
③造林密度:经济林带脐橙、柑桔、杨梅,株行距4×3.09米,每亩栽植54株,柠檬株行距4×4米,每亩栽植42株。
④苗木质量,经济林选择嫁接苗,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遗传变异,远源杂交等技术,培育新品种、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省苗木质量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⑤栽植:经济林嫁接口必须露在土外,做到“苗正、根舒、深栽、压实、回虚土呈龟背状”。
⑥配套措施:在原生植被护坡带上可种植茶叶等灌木树种,以提高水保能力。
3.3.6.4成效和目标
此模式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容,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五年后进入盛果期,平均每亩可收入3000元。
3.3.6.5适宜推广区域
可在退耕还林的坡耕地和荒山荒地,选择光照好、土层深厚,排灌好,交通便利的地区。我县推广区域为新城、樟斗、左拔、池江、青龙、黄龙、南安、浮江、吉村、河洞、内良。
3.3.7典型技术模式
3.4封山育林主要技术措施
封山育林应按照《省封山育林技术条例》,选取符合封育条件的林地进行封育,因地制宜地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封育措施,其树种以现有林分的目的树种为主,同时对原有目的树种株数少、林中空地多的地块采取补植补播措施。
①对象:本项目确定的封山育林对象是具有一定森林环境、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疏林地和无林地,土层脊薄、岩石及破坏后难以恢复的灌木林地和灌丛地,且相对集中连片,能形成一定规模。
②林种:根据立地条件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本项目封山育林面积0.885万亩,全部为水土保持林或水源涵养林。
③封山育林措施:根据封育对象及培育目的,主要采取封禁管护封育方式,连续封育5年后,要求林木郁闭度达到0.5以上或植被总盖度80%以上。
主要措施:(1)人工巡护:依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危害程度,经营主体必须聘请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应与护林员签定护林合同,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严格全同管理。聘请的护林员应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在封育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其、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采笋;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林内吸烟、野吹;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林副业生产用火。(2)设置封育禁牌:在村庄附近、人为活动频繁地段、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封育禁牌,要求1500亩左右设置一块永久性封山禁牌,牌上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和封育措施;在小班周界明显处设置临时性封育禁牌。(3)育林措施: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出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理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进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4)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可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每平方公里设置一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3.5建设任务
根据省厅下达我县2011年退耕还林荒山荒地任务6900亩,封山育林8850亩,通过全县范围的调查摸底,并尊重农民意愿,综合确定工程乡、镇建设,各乡镇计划任务详见附表3。
工程建设营造生态林6900亩,占总任务的100%
3.6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宣传发动,编制实施方案,县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建,造林、育苗、土地流转登记林权确定。建设规模荒山荒地造林0.69万亩封山育林0.885万亩。
(1)调查摸底、宣传阶段:2011年10月1日-15日,各乡镇做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摸底宣传工作,政府交底,使农民完全了解国家政策,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农民主动、自愿申请在符合条件荒山荒地进行造林,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各林业站及退耕办,根据农民申请的退耕还林荒山荒地地进行测量、核实,注册登记。
(2)编制实施方案:在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及有关政策编制实施方案。
(3)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工程实施:我县于2003年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落实、协调、调查、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营林的副局长担任。各有关乡镇、有关林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3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实施,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4)落实山头地块:对退耕还林的山头地块逐块调查落实,标绘在图纸上,县、乡两级建立退耕还林台帐。
(5)造林作业设计:依实施方案,根据造林的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按照落实的山头地块进行造林作业设计,便于工程实施。
(6)营造林:包括整地、表土返穴、栽植。采用穴状整地,生态林穴规为40×40×30厘米;经济林采用反坡梯田,反坡梯田内开穴,穴规为80×80×80厘米;丛生竹80×50×50厘米(其中长80厘米)。开穴后,拣尽石块、树(草)根,适时返穴,返穴后土面高于地面10厘米,栽种经济林树种返穴时要放足基肥。根据林种、树种不同确定造林密度:营造阔叶乔木生态林110株/亩,马尾松200株/亩,杉木167株/亩,竹林45株/亩;营造经济林李、桃、板栗45株/亩,脐橙、杨梅54株/亩,林下种草;营造针阔混交林按树种比例确定造林密度。
(7)定植:做到“栽正、舒根、踩紧、培土”,在冬末及春初雨后土壤湿润时栽植。
(8)抚育:生态林采用扩穴培土法,劈除杂草、培土、整枝、除萌、排水等抚育措施,禁止采取大面积垦复、松土等抚育措施,经济林在确保不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下采用局部垦复、松土、施肥等抚育措施。抚育时间每年5-6月和8-9月,连续进行4年。并对死株、缺株进行补植。
(9)管护:对新造林地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封禁。
(10)检查验收及资金拔付:按验收单拔付人工造林国家补助资金及封山育林国家补助资金。
在具体工作中,县发改委、县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的立项、申报和计划下达及总体规划的审查、上报、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县财政局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发放和监督管理及县级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县监察局负责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监察。县审计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拨付。县审计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
3.7实施计划
根据时间要求、任务要求、质量要求制订明确的实施计划,详细制订各时期实施内容、实施要求和实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4种苗生产和任务
4.1种苗生产能力
县种苗推广站从市种苗站等单位调入和自产苗木种子3400斤,以满足全县的造林,其中:木荷80斤,杉2400斤,苦楝600斤,酸枣300斤,湿地松20斤。预计全县可产一级杉苗1440万株,一级木荷苗27万株,一级酸枣苗5.4万株,个一级苦楝苗9万株,一级湿地松苗12万株,桉树组培苗60万株。
4.2种苗供应测算
本县可生产苗木1526.4万株,可满足全县植树造林所需苗木。
4.3种苗培育和组织
种苗培育以县种苗推广站为龙头,多种所有制育苗苗圃共同发展,加强种苗管理工作,对苗木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检查监督、检验检疫。健全林木种苗生产与销售的“一签两证”制度(一签: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标签,两证: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检疫证),杜绝伪劣、带病虫害等不合格苗木造林。
5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5.1投资概算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国家规定的造林补助标准标准,2011年完成0.6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所需投资1167.5万元,其中:
种苗费(每亩50元):50万元;
景观绿化树投资:793.2万元;
清山、整地、造林每亩260元,合计投资179.4万元;
4年抚育7次每亩210元,合计投资144.9万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目乡镇,相关单位所需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阶段性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用于实施方案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核实乡镇退耕还林基本情况,资料准备,宣传,召开启动会议等10万元;
封山育林8850亩,封育5年计62万元。
5.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无偿补助的种苗费,地方自筹配套。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投劳、管护等,由实施经营单位或农户投劳解决。
①国家造林补助138万元;
②地方自筹配套资金793.2万元;
③经营主体投工投劳236.3万元;
④实施经营单位建设施工投劳6.67万工日;
⑤封山育林国家补助62万元。
6效益分析与评价
6.1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较合理的调整,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据分析,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森林蓄水20万吨,替代价值6.0万元;年增保土能力1550万吨,保土效益1560万元;年保肥效益60.2万元;年促进粮食增产10万公斤,增产效益1.1万元;年活立木储备蓄积量1324m3,储备效益15.62万元;年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其它效益35万元,生态总效益可达1607.5万元。
6.2社会效益
由于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有利于项目区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挖掘了坡耕地利用潜力;使边沿山区的撂荒地得到了再利用,并保持持续的较高效益;国家对项目建设的无偿补助,为农民群众增加了收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直接投劳4.2万个工日,折合劳务收入257万元,可增加劳动就业,获得劳务收入。
6.3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经测算,每年增加产值193万元。
6.4综合评价
项目建成后,可以恢复和增加森林植坡,遏制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为流域提供清澈水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控灾、减灾能力加强。特别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国家的无偿补助作支撑,地方投入和群众投劳作补充,通过上下努力,一定能够实施项目建设的各项预期目标。
7主要保障措施
7.1退耕还林政策
(1)荒山荒地造林补助费200元/亩。
(2)退耕还林工程坚持营造生态林为主,兼可营造部分经济林,经济林比重不得超过退耕还林总面积的20%。
(3)鼓励社会能人集中连片建设退耕还林项目,荒山荒地造林500亩以上的,视为退耕还林大户,在乡镇计划任务范围内优先安排建设计划,重点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
(5)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将权、责、利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退耕还林真正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依法继续承包。
7.2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措施
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委、林业、财政、粮食、、国土资源、农业、审计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理顺工作关系,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退耕还林工程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林业、发改委、财政、粮食部门的骨干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退耕还林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执行制订的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办公室下设技术组,由林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工程建设的林业技术工作。
(2)项目管理措施
①明确工作职责:县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领导、部门协调、理顺工作关系等;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种苗准备、调配、技术服务与指导、阶段性检查验收与造林质量抽查的技术人员安排等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的采购、调配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种苗补助资金的申报与拨付,工程支付的决算、报帐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年度建设计划的编报工作;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项目管理实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按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分乡镇精心组织实施。工程实施和施工管理做到“四有六定”,即:有实施方案,有施工设计,有项目负责人,有管理档案,定人、定任务、定质量标准、定山头地块、定时间、定奖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分工序施工,分工序检查验收,阶段性、工序检查验收必预提供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向施工单位开具工序质量验收单。项目建设完成后,退耕办公室进行全面验收。
(3)财务管理措施
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门管理,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追踪检查与审计;实行县级报帐制度,规范报帐手续,做到财务清晰、原始凭证齐全,财务管理规范,及时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和其它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的所有帐本、原始凭证,明细帐目等必须完整长期保存,供有关部门的查验。
(4)举报及责任追究
建立退耕还林举报制度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退耕还林工作做到村务公开、张榜公布,县、镇政府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及工程建设中的事故责任人,一经查实,不管是否调动和变化,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究制度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5)技术保障
聘请市有关林业、水保、果业专家在工程实施前期进行技术培训,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解决疑难技术问题。与省、市林业技术推广部门,果业研究机构、水保治理技术单位和周边地区对口行业取得广泛联系,应用现有技术成果,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经验,提高工程建设技术含量。印制造林技术手册,发至退耕农户手中,让农户更好地掌握造林技术。
7.3经营机制
采取多种经营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能人,下岗职工,在职人员采取租赁、承包、竞买等方式进行荒山荒地经营权的有偿流转,采取家庭式、联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林场,签订经营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利,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利用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经营管理。采取灵活、实用的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经营水平,实现经营目的。
①家庭承包:以直系亲属为主体建立。依据荒山荒地的面积、投劳程度确定利益分配比例。
②联营承包:以社会能人与同区域的多家农户为主体组成。依据荒山荒地的面积、投资、投劳程度确定利益分配比例。
③股份制林场: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农户组成。农户以土地入股,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投入资金、劳务、技术等入股,保持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