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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资打假整顿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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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农机及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有7项,分别是种子(含种畜禽)、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农机具。

种子,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在当地种子部门登记注册、无授权委托书、无质量检验报告及种子合格证,尤其是外省种子进入我县经营手续不全的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督促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经营台帐,严厉打击哄抬种子价格、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

农药,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经营销售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过期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不规范以及“以肥代药”等违法行为。销售商点严格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信誉制度。坚决杜绝毒鼠强、三步倒等违法禁用药品,彻底查处经营不规范、人药同处等违规操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特别是我县地处陕甘交界,流动售药点较为严重,要加大对三不管地区流动销售的查处力度,要暗设举报人员,一有情况讯速出击,严防假药渗入我县市场。

肥料,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监管,坚决取缔违禁兽药。彻底杜绝药混合经营,以人用药代替兽药、过期兽药、无批号兽药等混乱现象,确保养殖户用上放心药苗。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是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滥加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的饲料厂、作坊和预混料生产单位随意滥用添加剂,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和无注册商标、无检验报告单或检验室形同虚设等违规操作企业。严查在饲料加工和饲喂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品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中牛羊源性成份,强化对违禁药物及埋植剂的禁用监管。

农机具,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劣农机具及零配件、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许可证书、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无推广许可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维修监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着力清查农机零配件“三无产品”,净化农机市场。

农膜,重点是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生产超薄农用地膜、棚膜和生产原料参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农膜产品。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各乡镇、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整治重点,认真履职,积极配合,属地管理,各自出动,认真做好农资生产经营者培训、督查。种子管理站对全县种子委托销售商和经营销售的资质全面摸底纠查,通过注册登记,种子抽检、送检,严格控制非法种子进入我县,让广大农民买上放心、可信种子。县农技中心和畜牧中心要对全县的农药、农膜、农兽药等经销门店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

第二阶段,抽查和督查阶段。对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向县农资打假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

五、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县农牧局、工商局、农机局、供销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对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条件审查,保证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条件达到法定要求。要在春耕前组织对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县农牧局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重点培训与农资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和使用知识以及农资产品经营等方面知识。要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农资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强化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县农牧局、工商局、农机局、农技中心、畜牧中心、种子管理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及生产经营单位、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集中督办。对近年来群众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行为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管,重点整治,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同时,要严密监测农资价格和供应情况,对乘机囤积农资、哄抬价格行为,县工商局、物价局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农资广告监督管理。针对目前部分农资广告宣传不规范、内容不实、误导农民群众的现象,县农牧局、工商局、广电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虚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前农资购销高峰季节,县工商局、质监局要对重点农资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企业。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定点监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依法及时公布市场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放心消费。

(六)狠抓农资案件查处。县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纪委、检院、法院、公安局、农机局、供销社、畜牧中心、农技中心、蔬菜站、种子管理站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七)加强服务指导。县农牧局、农机局、畜牧中心、农技中心、蔬菜站、种子管理站要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工商、质监、纪委、检院、法院、公安、物价、广电、供销、农机、质检、农技、畜牧、蔬菜站、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工作。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县农牧局牵头,抽调工商、质监、公安、农机、供销、质检、农技、畜牧、蔬菜站、种子管理站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切实工作、有分有合、相互协调、步调一致、联合整治,决不允许互相推委相互扯皮。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