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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及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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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出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管理效率的提升,林地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也逐渐提高,对遂昌县林地资源保护现状进行了评价,分析了林地保护特点及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林地;保护利用;现状;保障措施;遂昌县

收稿日期:2011-05-24

作者简介:廖建伟(1970―),男,浙江遂昌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6-0108-02

1 引言

遂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总面积2 539km 。2005年遂昌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显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1 332hm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7.0%,与1994年的调查结果相比,林业用地面积增加2 868hm 有林地面积增加6 957hm 其林地利用结构及动态变化情况变好。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的生态退耕造林工程的实施,以及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偏远山谷的梯田荒于耕种,经过多年的天然更新,现已发展为林地。另外政府对林地的使用加强了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完善了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办法,控制了林地的非法占用,有效地保护了林地。

2 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与评价

2.1 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

林地面积中,有林地199 628hm 占90.2%;灌木林地11 776hm 占5.3%;未成林造林地5 594hm 占2.5%;无立木林地2 373hm 占1.1%;疏林地1 513hm 占0.7%;宜林地439hm 占0.2%;苗圃地和辅助生产用地计10hm 。

2.2 有林地面积按类型划分

有林地面积中,乔木林面积182 058hm 占91.2%;竹林面积17 570hm 占8.8%。乔木林地面积中,纯林77 191hm 占42.4%;混交林104 868hm 占57.6%。

2.3 林地面积按分类经营体系划分

按森林分类经营体系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遂昌县共有生态公益林地130 066hm 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8.7%。商品林地91 512hm 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1.3%。

2.4 林种结构分布

现有防护林面积50 124hm 占纳入林种范围面积的23.5%;特用林面积5 709hm 占2.7%;经济林面积15 475hm 占7.3%;用材林面积14 0439hm 占66.0%;薪炭林面积1171hm 占0.5%。

3 林地保护利用特点分析

3.1 森林覆盖率高

遂昌县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7.0%,森林覆盖率达82.3%,林地利用率为94.6%,是林地面积极为丰富的林区县。林地面积中,生态公益林地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8.7%,是浙江省生态公益林面积最大的县。竹林地16 715hm 占10.1%,竹产业总产值5.12亿元,占全县总产值的17.9%。因此,森林覆盖率高,林地利用率高,生态公益林和竹林地面积大,是遂昌县林地资源的一大特色。

3.2 林地绿化率高

通过20个世纪90年代大规模的荒山造林,遂昌县现有的无林地面积已所剩不多,全县林业用地绿化率高达95.5%,较全省平均高出2.7%。无立木林地与宜林地2 811hm 仅占林地面积的1.3%,低于全省平均3.5%。因此,通过无林地绿化增加森林覆盖率的潜力已很小。

3.3 林地地域分异明显

遂昌县以九龙山、白马山、牛头山为主的山体形成的全县地貌的总体格局,使得全县林地类型的地域分异情况十分明显。用材林地主要分布于南部中山区和东北部的低山区;防护林地主要分布于湖山水库周边,九龙山、白马山、神龙谷和北部的丘陵区;经济林地主要分布于北部低山丘陵区和中部低山丘陵盆地区的金竹、湖山、大柘、妙高、石练5个乡镇,占全县经济林总面积的63.1%;竹林地也多分布在北部低山丘陵区和中部低山丘陵盆地区的乡镇,口、妙高、三仁、高坪、应村5个乡镇的竹林面积占全县竹林总面积的54.7%。

4 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4.1 林种结构不尽合理

林种结构不仅是林分结构的问题,更反映了林地的利用结构。遂昌县按要求于2008年完成了重点公益林区划扩面界定的调整工作,现有的生态林和商品林两大体系结构总体上是合理的,但二级林种结构失衡情况明显存在,突出表现在风景林与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比例偏低。遂昌县风景旅游资源丰富,根据《遂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遂昌县现有遂昌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神龙谷环线旅游带、桂洋林场森林度假组团、湖山度假组团、白马山度假组团和其他旅游线路,但全县现有风景林仅58hm 两者极不相称。用材林中,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面积为23hm 也是微乎其微。

4.2 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

遂昌县属于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从地区生产总值看,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从产业结构看,处于由初期向中期加速推进时期,从城乡结构看,人口聚集程度呈现工业化早期特征,各项建设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工业园区、城镇、社区、道路、电力、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将在短期内保持较大的需求,但由于遂昌县地处山区,耕地资源十分有限,无论是哪种建设项目用地,几乎都必须使用到林地。即使有时建设项目直接使用的是耕地,也因为受到耕地保有量的严格限制,需要使用林地开发耕地,使全县的耕地保有量保持平衡。遂昌林地既要承担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的任务,又要承担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的任务,使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甚至个别地方乱占林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3 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缺乏科学依据

虽然《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职责,但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实行,林地管理无法做到统筹规划、限量使用、科学管理,更加无法做到突出重点、分类使用、强化管理,林地保护利用的科学依据不足。事实上,由于林业经营的长周期性,一旦失误造成的损失将在长时间内难以挽回,更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划加以规范管理。

5 实施规划保障措施

5.1 深入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土管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国土、生态、环境、资源等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林地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认识到保护森林和林地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正确处理好保护林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保护林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增强全民对林地的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当地居民抵制违法、违章使用林地的自觉性,为顺利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2 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管理

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把贯彻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常抓不懈,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强化政府对林地的管理职能,树立规划的权威,充分发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府林地保护利用的参谋和落实工作。

5.3 健全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应严格按规划要求控制林地总量,确保林地减少面积控制在允许范围。编制使用林地年度定额,建立使用林地公告制度,切实落实规划的各项指标。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林地预审制度,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要强化对建设用地和综合开发的规划管理,根据规划严格审查用地规模和范围,搞好公益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并按规定开展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工作。

5.4 完善政策,保障顺利实施

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管制、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流转等多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规划的操作性,确保规划实施有章可循,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规划运作实施体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禁止违反规划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严肃查处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代法的行为。对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破坏林地与森林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林地林权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农村稳定、林业发展大局的基础工作来抓,为稳定山林权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发挥林权证的法律凭证作用打好基础。并在林地用途改变,林木采伐,以及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抵押、担保,调处等工作中,都必须以林权证为凭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

5.5 依靠科技,及时掌握信息

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与“3S技术”,建立林地、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信息管理系统,对林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准确地掌握全县林地利用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社会化。

参考文献:

[1] 潘 虹.保护林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J].安徽林业,1998(8):67~68.

[2] 陈日红.浅谈林地资源保护管理与生态林业建设[J].浙江林业科技,2001(2):32~34.

[3] 遂昌县林业局.遂昌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06-2020)[R].遂昌:遂昌县林业局,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