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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个X”结构中的“个”的词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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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关于“V个X”结构中“个”的词性及语用特点,学界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采用新的视角对现代汉语中存在争议的“V个X”结构中“个”的语法性质及语用功能做了初步的研究。文章首先根据“个”在“V个X”结构中的不同的分布以及“X”的性质,对“V个X”结构进行了划类,再从结构关系这一划分词类的主要标准入手,根据“个”后“X”的性质及“个”在整个结构中的语法作用,并结合人们的认知特点,认为“V个X”结构中“个”大多数是作为动量词在使用的,并进一步划分出了两类作为动量词的“个”。

关键词: 个 动量词 事件 V个X

1.引言

现代汉语中的“个”字是所有量词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量词,以致有人提出量词“个化”的说法(黎锦熙、刘世儒1959)。一般来说,典型的量词“个”出现在名词性的成分之前,然而“个”也出现在大量的动词、动宾结构、成语、引语等成分的前面,呈现出一般名量词所没有的特殊功能。对于这种“V个X”结构中“个”的词性和用法,学者们的观点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认为此结构中“个”纯粹是量词的学者有赵元任(1979)、熙(1982)、邵敬敏(1984)、赵变亲(2007)等。他们都认定“个”在此结构中是量词,后面的成分作宾语,“个”使后面的动词、形容词体词化了。认为“个”由实词完全虚化的学者有吕叔湘(1984)、游汝杰(1983)、聂志平(1992)、赵日新(1999)等人,他们都认为“个”已经虚化了。“个”并不表量,只有一定的语法意义,“个”已经成为了一种联接词或已演变为结构助词。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个”在这种结构中,有些是量词,有些是助词,有些介于实词和虚词之间,即从量词到助词形成了一个连续统:名量词——表动量——标记宾语——助词(如张谊生,2003、王立群,2007、祝克懿,2000、王立凤,2005)。

虽然学者对“V个X”结构中“个”的讨论已经很深入,但是上述研究中对“个”作为量词的定性,主要是依据整个结构的动宾结构类型、“个”是“一个”的省略或者“个”仍有指示程度、情状或结果的指示功能等来定的;而对于“个”作为虚词或虚实过渡阶段的定性,主要是依据整个结构的动补结构类型、“个”的动词后附性或者“个”词义的虚化来确定的。因此,这些研究在对“个”定性时就忽略了“X”对“个”的用法的影响以及“个”在其中所起的动量词的作用。据此,我们主要根据“V个X”结构中“X”性质的不同、“X”与“V”的关系,对“个”的量词性质进行了分类,并且据此分析了“个”在这种结构中所特有的功能。

2.“V个X”的结构类型及“个”的词性归属

2.1“X”的性质及“V个X”的结构类型

我们根据“个”在“V个X”结构中的不同的分布,主要是依据“X”的不同,把“V个X”结构划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X”作受事宾语。这类“X”包括体词性成分和部分形容词、动词。

1)名词、“的”字结构等体词性的成分作受事宾语的“V个X”。根据“X”是否为“个”的作用对象可以再分为两类:

一类是“X”是“个”的作用对象,“个”指向的是“X”这个具体的事物;另一类是整个结构体才是“个”的作用对象,“个”指向的是“VX”这个具体的事件。如:

(1)小明买了个球;

(2)小明传了个球。

例(1)中的“个”是一个典型的名量词,限定“球”的数量;例(2)中的“个”指的是“小明传球”这个事件,而不是“球”这个具体事物。这是因为例(1)中的“球”是个有指成分,它的表示对象是话语中的某个实体,而例(2)中的“球”则不然,它是个无指成分。

这种结构中的“X”有些是“能够受动量词修饰的具有动词的某些动态特点的名词或者动名兼类词”(周清艳2012),如“会议”、“球赛”、“介绍”等。

这种结构中的“X”不需要“个”的指称,它与“V”构成一个完整的事件;在认知范畴上,不具有典型名词的典型特征。此外,这些“X”在认知范畴上可被人们感知的程度也不强,因为他们在认知范畴中所处的层级相对较高,所以不容易被个称,比如说“买个水果”与“吃个苹果”相比,由于“水果”比“苹果”更不易被感知,是“苹果”的上位范畴,所以其组成的结构构成了事件句。

2)动词、形容词作受事宾语的“V个X”,如:

(3)本市的不过是吃个新鲜;

(4)寻个快乐;

这里的“新鲜”、“快乐”分别代表新鲜的食物、快乐的事情等。

第二类:X作程度(情状)宾语。这里的“X”一般是形容词性的词语或短语,此外还有动词的否定式。如:

(5)今晚咱玩个痛快;

(6)喝酒就得喝他个痛快;

(7)打他个满地找牙;

(8)背他个八九不离十;

(9)把家里闹得个底朝天;

(10)总是“嗝—嗝”叫个不停;

(11)他们正吵个没完呢。

第三类:X作结果宾语。体词性成分、谓词性成分都可以作这里的结果宾语。如:

(12)凿个眼儿;

(13)打个三四百斤;

(14)美英联军在伊拉克打了个遍,也找了个遍;

(15)把对方骂了个体无完肤;

(16)跑了个快;

以例(12)为例,“眼儿”是“凿”的结果宾语,“凿”有[+得到]的语义特征,表示凿得一个“眼儿”。例(14)—(16)表示事件的实现,宾语“X”表示动作发生后所产生的结果。

2.2“个”的词性归属

汉语划分词类的依据主要是语法功能,同时结合形态和意义。吕叔湘(1954)认为将全面的结构关系作为划分词类的主要标准,既可以照顾到形态,也可以照顾到词义,甚至还能够适当地照顾到句子的成分。据此,我们根据“X”的性质及其与“V”在结构上的关系,将此结构中的“个”定性为量词,其中有些是名量词,有些是动量词。

第一大类中的第一小类,当“X”为“个”所指的具体的对象时,“个”是典型的名量词,是表示事物的量的计量单位。当“X”为体词性成分,同时“VNP”即整个行为事件为“个”所指向的对象时,“个”是个动量词。前者作为典型的名量词“个”,也是学界所公认的用法。但是,学界对于后一个“个”却有不同看法。周清艳(2012)将指示事件的这个“个”确定为“事件量词”。我们认为,首先,由于这里的“X”缺乏指称性质,是无指成分,因而它不要求其前面的“个”具有指称它的作用;其次,由于“X”不是所要被强调的具体事物,它的数量不是人们关注的,因而它也不需要一个具体名量词来修饰突出它;再次,在前两个前提下,“X”与“V”相结合构成的事件形成了具有完整性的动作行为,整个事件或动词则成为句子的表达重点,因而,“个”在这里必然要为突出这个事件或动词服务,以动量词所具有的计量行为动作的次数的作用出现,是作为动量词来限定整个行为事件或动作的。据此,“个”在例(2)中有表示动作、事件的次数的意义,是一个动量词,表示“传”了一次,强调整个事件。

第一大类第二小类中的动词、形容词作受事宾语,其在此结构中具备了具体名词所具有的空间三维性特征,因而前面的量词“个”就可以视为名量词。认知语言学研究者认为,名词、动词、形容词三大类词可以组成一个连续统,因而,此结构中的形容词、动词体现的是他们的空间特征,如“找个支持”中,“支持”就是凸显了他的空间三维性特征,从而可以受量词“个”的修饰;或者指代其所形容的事物,如:“吃个新鲜”中,“新鲜”指向吃的东西,突出所吃的东西中焦点元素“新鲜”,因而,“个”在此结构中是作为名量词来修饰受事宾语的。

上述第二类和第三类“V个X”结构大都是谓词性的成分作宾语,这种动宾结构中的“个”已不是典型的量词,但仍然是作为量词在起作用的,仍然具有指量的功能。当“X”为体词性成分时,如例(12)和(13),“个”是名量词,当“X”为谓词性成分时,“个”都为动量词,因为此时的“X”(即VP)与动词中心构成了一个完整事件的一部分,也是整个结构表达的焦点。所以,“个”一方面要连接V和X,表示一个完整事件的进行、动作的一次性完成或完成数次;另一方面,还要有量化X,表示事件的一部分的量,表示动作的施事或受事的一个不完整的动作。

此外,诸如第二大类中的例(10)、(11)中的这些“个”后的成分“不停”、“没完”、“痛快”等作为事件的一部分,单独看就可以表示动作的发出主体的一次不完整动作或感受。用分别针对X来提问的方法,可将答句与原句进行对比。如用“XXX怎么样了?”或“XXX在干什么?”等来提问:

针对“不停”:——(母鸡)怎么样了?

——它还不停呢!

针对“没完”:——他们怎么样了?

——他们还没完呢!

针对“痛快”:——今晚咱要干什么?

——咱要痛快一场!

从上面的问答中可以看到,针对“X”提问,回答中的谓语部分正是原句中的动作施受主体的一部分事件或动作。如“它还不停呢!”中,“不停”是“母鸡”的发出的动作,是“叫+不停”;“他们还没完呢!”中的“没完”是“吵架+没完”的一部分;“咱要痛快一场!”中,“痛快”是“咱”想要的一种情态或想完成的一种行为,但具体的却是“玩+痛快”这个完整事件的一部分而已。可见,在这里“个”充当的是特殊的动量词的角色,既是表示谓语动词后面的成分的动作的量,即这一“部分事件”的完成的动作量,也表示整个事件的行为动作量。

据上所述,第一大类中的第一小类中,当“X”为“个”所指的具体的对象时,“个”是典型的名量词;当名词作受事宾语且“X”不是“个”的作用对象时,“个”指向的是整个VX事件,聚焦于动作,我们将这种“个”归入动量词,记为“动1”。在第二、三大类中在谓词性成分作“V个X”结构的程度宾语和结果宾语的句子中,作为动量词的“个”记为“动2”,“动2”不仅限定整个VX事件和动作,而且也限定“X”这个“部分事件”;而当体词性成分作结果宾语时,“个”是一个名量词。

2.3“V个X”结构中“X”与“个”的用法分布统计

我们基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以现代汉语为分析对象,选择单音节动词“闹”、“打”,搜集这两个词分别在“V个X”结构中以及动词后面加了“他”和“了”的这种结构中的语料,统计了“X”的种类分布并分析了“个”在这种结构中作为名量词和动量词的分布比例。我们搜集了数据库中最前面检索到的“打个X”和“打了个X”句式各500条,“打他个”句式52条。在“打个X”和“打了个X”各自500条数据中,选择各自句式的奇数条(各250条)的句子进行了统计,总共552条,在实际统计中,又有19条例句不属于本文所讨论的V个X结构,被剔除,因此共统计了533句,统计结果见表1和图1、2:

表1 “打(他/了)个X”句式中“X”与“个”的类型及数量

图1 “打(他/了)个X”句式中“个”分别作为名量词和动量词的比例

图2 “打(他/了)个X”句式中分别作动1和动2的“个”

从图1中可以看出,“打(他/了)个X”中,无论动词后面是否加上了间接宾语“他”或者完成体标记“了”,“个”在其中作为动量词来使用的比例比“个”作为名量词来使用的比例要大得多。从图2可以看出,作动量词的“个”中,其作为动1的数量占了绝大多数。

在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中,我们搜集了“闹(他/了)个X”句式共220条,剔除9条非本文所讨论的V个X结构,共211条,统计结果详见表2:

表2“闹(他/了)个X”句式中“X”与“个”的类型及数量

图3 “闹(他/了)个X”句式中“个”分别作为名量词和动量词

从图(3)中可知,在“闹(他/了)个X”句式中,“个”作为动量词的数量也明显高于其作为名量词的数量。由于动词“打”和“闹”是任意选择的,所以可以充分说明在“V个X”结构中作为动量词的“个”比作为名量词的“个”数量要多得多。

图4 “闹(他/了)个X”句式中分别作动1和动2的“个”

从图4中可知,在“闹(他/了)个X”句式中,“个”作“动2”的比例明显多于“动1”,不同于之前“打(他/了)个X”句式中的分析结果,原因在于在这里“个”后的“X”多数(85.43%)是谓词性成分做结果宾语或程度宾语。

从以上的统计中我们可以知道,“V个X”中的“个”作为动量词的数量明显高于作为名量词的数量,而作为两种动量词的“动1”和“动2”的比例则要视其后成分的特征而定。

3.结语

本文通过对“V个X”结构的语料的整理和分析,依据“X”的特点及其对“V”的影响,将“V个X”结构分为三大类,并认为“个”在这三类结构中都是作为量词在起作用的。其中少部分是作名量词,大多数的“个”都是作为动量词发挥作用的。根据“X”的不同以及“个”的语法作用的不同,我们又将作为动量词的“个”分成了两类。当然,本文的研究以及数据分析还是初步的,还有待于更多的语言事实和语料分析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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