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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重孝与楚人伍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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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先秦阶段,关于“孝”以及“重孝”的话题,有着丰富的内涵。几乎自传说时代开始,孝的意识就萌生并被发展、传承下来。夏、商、周三代,“孝”经历了自发、自觉和系统化的演变,逐渐稳固,并为诸予百家所推崇。春秋战国的楚国一般讲究先忠后孝,但伍尚是个特例。伍尚在生死关头选择了忠孝两全的做法,是“重孝”的极致表现,令人深思,给人启示,先秦的孝道以及伍尚的特殊个案所蕴涵的孝道思想,对于新时代的我们仍具有较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先秦;重孝;伍尚;意义

[作者简介]蒋波,西北大学文博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南阳师范学院汉文化研究中心讲师,陕西 西安710069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165-03

孝道,我国古代传统美德之一,也是历史研究者尤其传统文化研究者经常提及的一个话题。本文在简单回顾先秦“孝道”历程的基础上,联系楚国士人伍尚的特殊忠孝个案,对此问题进行简单探析,敬请方家指教。

一、先秦重孝

中国传统文化是多元多质的。从文化主体上看,它以儒学为主而又杂糅多家;从仪节制度的角度来看,它是重视程式礼节的礼文化;从伦理道德的视角看,我们又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尚尊祟孝的孝文化,一如梁漱溟先生所言:“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

谈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我们不妨从文字上追本溯源。“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历代字词典籍对这个“孝”字的涵义多有解释,《尔雅・释训》上说:“善父母为孝。”简短数字道出了孝的本意:重视人伦道德,要求晚辈恭顺、敬事长者。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做了进一步阐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其他如历史类别的著作,提到“孝”的,较早的要数《尚书》,“克谐以孝,父,不格奸”,并最早提出了“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包含孝义的“五教”之说。

但是,事实上的忠孝,或者说孝的意识、行为,恐怕要比文字的解释久远得多。中国传说时代的虞舜是个突出的例子。舜作为上古传说五帝之一,成长经历并不顺坦,自少历经诸多磨难,遭到父亲、继母和弟兄的迫害,“舜母死,瞽瞍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瞍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逃避,及有小过,则受罪”。然而他仍“二十以孝道闻”,“顺事父及后母子,日以笃谨,匪有解”。“瞽瞍”在古代指无目之人,亦引申为做人做事糊涂。面对糊涂的父亲,舜忍耐迁让,行孝顺事,这样,舜的孝道逐渐为外人所闻,舜本人因此也为百姓所爱戴。《史记・五帝本纪》云:“舜耕历山,渔霄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这种情况后来进一步反映到当时的上层社会,就连“诸侯”都以舜为德,在尧面前屡屡推荐他,“舜二十而以孝闻,舜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舜帝的孝德终于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夏、商两朝,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我们对这段时期的“孝”知之甚少。但若依据后世的文献,仍然有迹可寻,近代学者章炳麟研究《孝经》后,在《孝经本夏法说》一文中指出:“《孝经》皆取夏法,先王为禹,灼然明矣,”可见,夏是以孝为法的,柳诒徵先生也说:“夏道尚忠,复尚孝。”同样,商代“孝道”意识的存在,后世文献也有记载,《吕氏春秋・孝行览》记:“《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当然,夏商的孝道,脱胎于原始社会的纯血缘关系,主要体现在统治阶层追祀祖先方面,对下层阶级很大程度上还带有强迫性。

西周时期,祭祀、史官文化盛行,宗法制度逐渐确立,孝的概念也日益被程式化、规范化。孝道的内容与夏商有所不同,开始体现温和的亲情关系。特别是在父辈子女的感情方面。《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两篇,里面已有“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的丰富内容。《礼记・表记》篇说得很明白:“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威壮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子亲,”又盲:“子民如父母,有怛之爱,有忠利之教。亲而尊,安而敬,威而爱,富而有礼,惠而能散。”相反,在那个时代,如果“不孝不友”,则被视为“元恶大憝”的。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社会礼崩乐坏,“制度”颓败,很多东西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值得注意的是,败坏的东西似乎更偏重上层建筑、传统约束,包括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士大夫之间的礼制等等,家庭伦理范畴内的忠孝变化并不大,诸子百家仍强调“百善孝为先”,奉孝道为道德本位。“夫孝,德之本也。”《诗经・周颂・臣工之什》里讲:“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以介眉寿。”墨子一派,也是十足的孝行者,《汉书・艺文志》中概括墨家时说:“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尚)同:此斯所长也。”道家虽然讲出世,但仍提到“孝慈”。更突出的是,孝道观念在儒家思想中得到了广泛、系统的阐发。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已把孝摆在了为人之本的地位。孟子亦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孟之后,曾子将儒家的孝道观一脉相承下来(曾子本人后来成了孝道楷模,人们引经据典,一般都会提到曾子,即所谓的“曾子之孝”),直至后来《孝经》的出现。

由上可见,孝道观念在我国先秦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传统,从传说时代的肇端,到春秋战国的普遍化,进而成了古代中国文化的一大特性,“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二、楚人伍尚与孝道

楚国作为先秦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大诸侯国,同样处于一个重孝的大环境中,与“孝”不无联系。不过,目前学术界谈论先秦各个地域文化时,讲到重礼乐忠孝的,首推齐鲁文化。因为它与儒家息息相关;至于楚文化,人们对“孝”关注较少。个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一点在于楚人把“忠”字摆在了第一位,从而掩盖了“孝”。忠,即对国家的尽忠,不成仁便成义。因此,楚人中“自杀尽忠”的现象特别多。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尽忠现象在楚国相当普遍,既忠且孝的现象在楚国也不是绝无仅有。春秋时期的楚入伍尚是个显著例子。笔者下面对此进行简单探讨。

伍尚(?-公元前522年),楚入伍奢之子,著名历史人物伍子胥(伍员)之兄。楚人伍尚的事迹大致如下:伍尚的父亲伍奢与大臣费无忌,曾共为当时楚国太子建的师父,太子喜欢伍奢而疏远费无忌,于是费无忌忌恨在心。公元前527年,楚平王派遣费无忌到秦国为太子建娶妻。费无忌见秦国女子漂亮,便唆使楚平王自己纳为妃子。楚平王采纳了费无忌的“意见”。后来,费无忌担心太子建继位后对已不利,便继续进谗诬陷太子及伍奢。为斩除后患,费无忌进一步私谋除掉伍奢一家。在费

无忌的怂恿下,楚平王要求伍奢召回他在外任职的极有才能的两个儿子,假意承诺“子至则免死”。这样,伍尚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伍尚知道消息后,明知回去必死无疑,仍毅然领命回到父亲身边,最后惨遭杀害;伍子胥则外逃吴国,最后复仇成功,伍尚在楚国历史上的出场可谓短之又短,但我们认为伍尚一闪而过的历史事实,正是孝的观念的集中体现。

首先,伍尚知死不避,体现了那个时代楚人作为个体对国家的“大孝”。面对费无忌的迫害,我们往往赞成伍子胥的反抗,而忽略了对伍尚的具体分析。事实上,伍尚对家庭突然的变故是明白的,也不乏勇气反抗,他的回去就是一种勇的行为,因为知死不避也是一种勇,“知死不辟(避),勇也”。伍尚完全可以选择叛逃楚国,但他清楚,他的叛逃即意味着世臣的不忠。伍氏家族,在楚国历史上,虽然不如“屈、景、昭”三大家族显赫,但同样算得上世家,受朝廷之恩日久。先人伍参、伍举皆为楚大夫,伍参还曾在晋、楚之战中劝服有意撤兵罢战的楚庄王,使得楚庄王调转了战车,大败晋军,从而一战成名,奠定了楚国在诸侯中的地位。伍尚之父伍奢先为连尹,后升为太子师。伍尚本人,亦得重用,出任地方官,“棠君尚”是也。即楚国棠邑之官尹,正是因为这样复杂的家庭背景,面对是忠国家还是报家仇的二难抉择的时候,身为楚国之臣的伍尚,选择了前者,“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尽忠而死。

其次,伍尚的行为也是“善事父母”的孝行。伍尚的性格,在楚平王要求伍奢召回二子时,伍奢已说得很清楚,“尚至,胥不至”。因为“尚为人仁,呼必来”,“尚之为人,廉,死节,慈孝而仁,闻召而免父,必至,不顾其死,胥之为人,智而好谋,勇而矜功,知来必死,必不来。”伍奢对伍尚的分析,可谓知子莫若父矣。这么一个慈孝之人,即使明明知道楚平王、费无忌设计了一个陷阱,“归而免其父”只不过为一个幌子而已,但却不愿逃去。值得补充的是,在楚国官吏前来捕捉伍尚、伍子胥之前,兄弟二人还有过一番精彩的对话。为人强硬的伍子胥要求哥哥伍尚一起逃往他国,以等待时机复仇。但伍尚对于弟弟的劝说,最后拒绝了。伍尚知道,一旦回到父亲身边,必死无疑,“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但是,伍尚同样明白,不从父命是一种大不孝,“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终为天下笑耳”。“闻父免死而莫奔,不孝也。”传统的忠孝观念已在伍尚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痕。于是,伍尚勉励弟弟外逃,自己则毅然归去,悲壮地死在了父亲身边。

伍尚的死,令人扼腕叹息;他的死,也将孝放大到了极致。可惜,后人对于伍子胥的出逃给予了过多的关注,而对于伍尚的行为却不以为然。只有宋人刘克庄写有一首诗歌《杂咏一百首・伍尚》,对伍尚尚有惋惜之情:“伍奢呼二子,一至一奔焉。逃父吾无取。雠君亦未然,”其实,伍尚的所作所为,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他身处春秋战国孝道观念深入人心的时代,在变故面前,自然而然地将“孝”作为了权衡的杠杠。他的选择体现了忠孝一体。我们大可不必忽视具体时代环境而去否定伍尚之孝,更不宜将伍尚的行为与愚忠简单地划上等号。

三、结 语

综前所述,我国先秦阶段,“孝”的观念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再到普遍接受、大力倡导的发展过程。楚人伍尚的特殊个案,正是春秋战国时期孝道观念盛行并深入人心的历史现状的体现。对于伍尚本人及其特殊忠孝行为,我们不必作过多历史之外的指责,而应给予历史主义的理解,因为伍尚本人对整个事件本身有明晰的认识,也深悟“闻父免不奔,不孝也”的道理。因此,他最终选择对国对家忠孝两全的做法,是基于“孝,义基础上的选择。我们在看待这一事件的时候,只要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取其精华就行了。

今天,我们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国家正迈向新的建设阶段。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情况下。我们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孝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特征,在今天仍有很多值得吸取借鉴的地方。孝文化讲求的善事父母、尊老孝亲,对于我们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不无益处;另一方面,孝道文化对于促进家庭的和睦,融洽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秩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繁荣发展、进步,都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