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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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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区办发[2012]2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意见,决定对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自“十个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找出落实“十个全覆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纠正和处理在工作中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总结新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全面推广。

二、检查内容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区办发[2012]20号)要求,认真查找各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整改解决不到位问题,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全覆盖(具体检查目标及内容见附表)。

三、检查范围与步骤

(一)检查范围: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

(二)自查阶段。各单位要在5月29日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并将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形成报告(含电子文档)于5月28日前报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区政府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

(三)重点检查。5月29日-6月1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工作专班,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与被检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有关人员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的情况要认真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区政府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整改阶段(6月2日-3日)。各单位要把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自查、重点检查的全过程,边查边改。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对解决问题的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五)总结阶段(6月4日-5日)。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对自身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评价,提出要求,并将结果向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是区委、区政府为深入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作出重要安排和部署,其目的是要努力实现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覆盖。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区办发[2012]20号)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本部门、本单位的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意见》要求,开展好自查、整改、总结等项工作。如发现因工作不力、未按《意见》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等问题,区政府将本着“谁出现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总结,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注意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