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乡镇公厕构建监管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随着我区城乡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部分城乡公厕设置的数量、标准和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加快城乡公厕的建设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275号)及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市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9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水平是衡量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尺度之一,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树立城市新形象的重要窗口。加快公厕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对深化我区文明城市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按照“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年至年在全区和试点小城镇新增22座公厕(包括移动公厕),其中年7座,年15座(试点小城镇新增2座)。新增公厕主要包括四类:(1)新建独立式公厕;(2)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市场、加油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新建附属式公共厕所;(3)新建活动式公厕,在人员比较密集、用地比较紧张的地段,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活动式公厕;(4)利用既有建筑改造成公厕或改造提升损坏、废弃的公厕。
加大城乡公厕管理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公厕606座,其中镇区18座,农村公厕588座。力争做到全区所有公厕都有专人管理,定期对每座公厕进行维护,每座公厕的通风、除臭、清洁、卫生等基本功能做好,一类公厕做到“九无”,即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灰、蛛网、成蝇、蝇蛆,以及无臭无味。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划布点,落实项目选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导则》,配合规划、建设、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交通、经贸、电力等部门,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确定公厕建设项目布点,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按照上半年为时间节点实施,把这次公厕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具置,特别是今年底必须建成的新建独立式、活动式公厕应尽量利用边角地、市政设施等用地,在条件允许的园林绿地、广场等可以建地下公厕,同时将现有使用率高但又破损较严重的公厕纳入本次公厕建设进行统一整改。具体布点位置见附件一。
(二)精心设计施工,打造精品工程。公厕的建设力求外观、色彩、造型设计要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突出具有南风格,设有鲜明的标识和指引牌,内部功能要合理,注重以人为本,方便使用,特别要方便老年人、残疾人使用。新建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厕位男女比例一般为1:1.5至1:2,且设有盥洗室和管理间;活动式公厕应男女分设,男厕至少设置一个厕位和一个小便器,女厕至少设置两个厕位;附属式公厕要设有专门的进出通道向社会开放;公厕要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
公厕要做好通风、排气、排污设计,在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且污水管网的区域,污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在没有污水管网的区域,应先设置化粪池。
(三)落实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实施。根据规划及实际情况对公厕进行布点后,由专人负责公厕具体的建设改造。大型商场、超市和人流量较大场所以及公共建筑附属式厕所改造,由该经营单位或业主具体负责实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加强过程监管,严把验收关。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公厕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指导服务,确保质量与安全。要按照规定和《导则》的验收内容和格式进行验收,独立式及其他公厕项目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联合验收。环卫部门要参与公厕项目的验收。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镇(街)环卫站的职能,由各街镇环卫站负责辖区内的农村公厕的日常管理,做到每座公厕有专人管理;发挥农村低保户的作用,鼓励低保户参与公厕管理。公厕管理采取方案如下:
一是镇区公厕由区市政环卫处统一管理,区市政环卫处需对拟移交的镇区公厕及时进行整改。区市政环卫处管理的独立式公厕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农村公厕分3批次逐步由村(居)委会移交镇(街)环卫站管理,农村公厕从年起分3年由村委会移交各镇(街)环卫站管理:
年主要移交镇区、工业区、新城区周边农村公厕所,数量为174座(占总量的30%);
2012年主要移交纳入新农村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市容考评的农村公厕,数量为174座(占总量的30%);
2013年移交其余的农村公厕,数量为40%。
所有农村公厕均须由区市政环卫处实行统一考评监督。
三是由区市政环卫处管理的镇区公厕,资金由区财政统筹;纳入街(镇)环卫所管理的农村公厕由各镇(街)财政统筹。
(六)加强公厕维修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委托专业公司维修等办法,由专人负责对接各公厕管理人员,保证设备随坏即修,确保每座公厕365天均能使用,并建立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案可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公厕建设项目是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城市公厕建设作为城市建设战役的新要求、硬任务,作为当前和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区政府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发改、财政、国土、经贸、交通、环保、电力、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公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倒计时安排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建设局:督促指导推进公厕项目建设,每旬、每月牵头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向上级报告,及时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卫生局:负责协助农村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公交场站、码头、渡轮、车站等公厕建设和改造对外开放;
经贸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场所、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厕建设和改造对外开放;
财政局:负责安排下达公厕项目建设资金,协调督促各级财政落实公厕项目建设资金;
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对公厕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
电业局:负责协调对公厕项目的用电开通“绿色通道”,并承担从配电网至用户电能计量表范围的电力设施建设;
监察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得力、不按时完成的,实施效能告诫等行政处分。
(三)优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敦促供水、供电部门要特事特办,先行供水、供电,确保与公厕项目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厕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按照有关文件(包括发改政策〔〕157号)、建筑〔〕16号、建筑〔〕35号等)执行。
(四)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公厕建设工作纳入“城市建设战役”考核内容,采用旬、月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每旬通报、逐月考核。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公厕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制度》,使公厕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保障建设资金和管理费用。
1、关于城乡公厕建设方面。区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公厕建设资金,根据相关设计估算:新建标准公厕约50万元/座、附属式公厕约30万元/座、改造公厕约25万元/座(其中生态公厕约5万元/座)。需要区级资金投入520万元,其余争取省市级补助。
2、关于城乡公厕管理方面。参照《市公厕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定额标准》,测算出公厕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镇区公厕74468.32元/座·年,其中维护及材料损耗费用28600元/座·年,占总成本的38.4%;农村公厕37234.16元/座·年,其中维护及材料损耗费用14300元/座·年,占总成本的38.4%,维护及材料损耗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附件二)。
镇区和农村公厕分开管理,每年需投入费用:年全区需投入的资金为507.25万元;2012年全区需投入的资金为926.38万元;2013年以后全区需投入的资金为1457.54万元。各街(镇)所需的费用详见《全区公厕管理费用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