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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网络:东亚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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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地区吸引FDI成效卓著,但区内投资合作严重滞后。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背景下,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全面展开,尤其在投资合作方面,在滞后于贸易与金融合作的情况下需要及时跟进。东亚投资合作具有坚实基础,东亚各经济体应该顺应这一潮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和强化东亚投资合作,以此来实现东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目前东亚总体投资环境还是良好的,这一点可以通过东亚地区FDI流入的情况得到证明。在世界FDI流入量自2000年以来呈逐年递减趋势下,东亚的FDI流入量却自2002年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2003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最大的FDI接受国,当年东南亚国家吸引的FDI也达到了191亿美元,增长了27%。总的来说,东亚国家在吸引FDI方面成效卓著。

东亚区内投资合作严重滞后

东亚地区区域内的制度性合作,不仅远远不能满足投资领域功能性合作进展对制度性合作提出的强烈需求,更是大大落后于东亚其他领域如贸易领域、金融领域制度性合作的进展。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包括:

在宏观领域,由于东亚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多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其很难像欧盟那样进行水平型的投资合作,同时又由于种种原因,区内大国难以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从而也使其很难像北美自由贸易区那样进行垂直型投资合作。这意味着东亚投资合作注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需要东亚各国求同存异,选择一些优势区域和领域率先进行投资合作,然后再扩展到全部区域和领域。

在微观领域,由于区内企业投资东亚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导致区内企业双向投资不畅。以日本为例,日本是东亚的第一投资大国,其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与其市场规模和潜力相比,还是极其小的。而且日本吸引的外资主要来自欧美,2003年来自亚洲的外资仅占其全部外资的7.6%。此外,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基本上是单方面的,主要是东盟资金流向中国。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中国正逐步成为资本输出国。在东盟的投资已呈现出稳步增加的趋势。但截止到2003年底,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总投资额9.4亿美元,也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8.25%,与其作为友好近邻的地位极不相称。

上述投资问题的存在与投资服务体系不健全密切相关。环视东亚地区,在投资服务体系的建设上差距很大,很多国家基础设施落后,行政缺乏效率,政策法规上也有待于进一步协调。

从现实来说,虽然各国之间包括宏观和微观层次的投资合作意愿很强,但付诸行动的少,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个合适的载体来推动区域内投资合作的展开。

对策建议

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的建设正好顺应了东亚投资合作的进程,同时作为载体弥补了东亚区内投资合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于推进东亚投资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就是在东亚各成员国内选择适当地域建设若干“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在各成员国内的“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协调形成统一的“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

一、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的主要功能系统

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是围绕东亚投资合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构建的综合系统。这一综合系统应由一般性商贸服务系统和与东亚投资合作直接相关的专业系统组成。其中与东亚投资合作直接相关的专业系统涵盖如下10大子系统。

1.投资信息交流系统

制约目前东亚投资合作的主要瓶颈因素之一,就是投资信息交流不畅,投融资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要扩大东亚投资合作,关键是要建立起完善、便捷、顺畅的企业投资信息交流系统,只有信息通畅,投资才会蓬勃发展,不然,信息缺乏的瓶颈因素将始终制约企业投资东亚的热情。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可以设立东亚投资信息中心,一方面收集、整理和分析本国宏观经济走势、产业发展动向、外资政策、产业政策、引资项目等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信息对东亚各国的投资者;另一方面收集、整理和分析东亚各国的相关信息对国内企业。尤其重要的是,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的投资信息交流系统在未来可与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的信息网络系统直接对接,既可提高信息效率,亦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

2.投资项目展示系统

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有专门的机构跟踪东亚的大型投资项目,并在园区内常年设立东亚投资合作项目展厅,推介展示东亚的大型投资项目;同时也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投资展览会、投资项目洽谈会,开展大规模地招商引资活动,为企业之间的项目对接创造条件。

3.投资相关物流系统

投资活动必然伴随有相关的物流活动。由于园区聚集了大量的信息流、资金流、服务流,与投资合作相关的物流功能也必然催生。

4.投资便利系统

东亚投资合作园区设立的投资便利系统,首先要为东亚企业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如准备相关文件、代为办理与投资相关的各种手续;其次要为本国企业投资东亚其他国家提供便利条件,如利用熟悉东亚各国国情的优势,为企业投资其他东亚国家提供东道国政策咨询、市场行情分析、寻找合格的合作伙伴等。为此,园区将设立东亚投资服务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人才资源交流中心、运输公司、旅游公司、综合服务性公司等相关的服务机构。

5.资金融通系统

融资当地化是许多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方式,许多中小跨国企业由于在国际金融市场和本国资金市场融资能力有限,更是倾向于在东道国融资。因此,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承担起为东亚投资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功能,同时也为本国企业投资东亚提供融资服务。

6.总部经济系统

作为东亚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和东亚地区的一个高级投资服务区,园区将为未来在东亚地区投资的各国跨国公司建立亚太总部奠定良好的基础。尤其在吸引与东亚投资相关、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现代服务业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7.双向招商引资系统

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面向东亚,发挥“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功能,构筑招商引资的双向系统。一方面,作为东亚投资合作园区,面向东亚招商引资是其主要的使命之一。由于园区内建立了完备的面向东亚的投资服务体系,使之与其他工业园区相比,在面向东亚招商引资时更具有专业化特点。另一方面,东亚投资合作园区还将发挥帮助企业走出去的作用,尤其在企业集群走出去方面将发挥积极的效用。

同时,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的建成将强化东亚概念,使得东亚区外的资金在东亚寻找投资机会时成为率先考虑的对象,从而获得对东亚区外招商引资时的先发优势。

8.投资争端调解系统

目前,东亚区域投资合作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整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尚未健全,这极大地妨碍了东亚投资合作的进展,影响了东亚投资活动的效率。在此条件下,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可率先构建投资争端调解系统和机制,一方面为东亚各国引入园区的企业提供高效的投资争端调解服务;另一方面亦可为区外企业投资东亚遇到的问题、摩擦和争端提供调解服务。为此,园区应与东亚各国政府和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园区自身的投资争端调解系统将与未来的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的投资协调和投资保护网络直接对接,应可提升其调解效率和水平。

9.投资合作研究系统

鉴于东亚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和区域内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复杂情况,投资本身又涉及有关母国和东道国的软、硬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当发挥东亚投资合作研究中心功能,构建与东亚投资相关的研究系统,为企业投资东亚以及东亚的投资合作提供深度研究。园区可以与国内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成立一些研究中心;同时,可以引进一些研究咨询机构,或邀其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这些研究机构专门从事有关东亚的宏观经济、重大投资项目的研究,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个领域、某个国别的研究,目的是为相关政府机构尤其是投资东亚的各类企业提供专业的投资决策咨询。

10.投资合作培训系统

从目前东亚的整体状况看,政府的投资行政管理效率、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人力资源的素质和水平还比较低下,这是妨碍东亚投资活动有效展开、东亚投资合作顺利进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应设置与东亚投资合作相关的培训系统,并直接与上述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的培训网络对接。园区可以和国内以及东亚其他国家的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大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合作,设立各种培训中心,或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等,培训对象可以是行政管理官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二、东亚投资合作园区与一般园区的区别

1.东亚概念

如上所述,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建设,是东亚经济发展与投资合作形势变化的必然产物。园区的功能定位虽也具有开放性特点,即不排除非东亚区域的投资者进入,也不排斥非东亚投资服务活动,但面向东亚的国际地域特色更加鲜明,东亚投资者及其投资服务活动将构成园区功能的主体和核心。

2.网络体系

国内已有各类园区基本是以独立形式存在和运营的,彼此之间并未形成功能和制度性的必然联系。而未来的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则具有鲜明的网络特点,东亚各国、各地区设立的东亚投资合作园区,都是整个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东亚投资合作园区之间形成内在的功能和制度性联系。园区内部的各个组成系统,都是整体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各个子网络系统的构成环节,以致可使各个组成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乘数效应”。

3.投资合作功能

国内已有各类园区的功能定位多是综合性的,一些具有专业特点的园区也几乎没有以投资合作为主体功能的。而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则以投资合作为中心和主体来构造系统、设置功能。其中虽也鼓励一般商贸机构进入,但这些机构也仅限于为其他投资合作机构提供配套服务,进入园区的主体机构一般都应是从事与东亚投资活动或投资合作的某一领域和环节直接相关的专业机构,分别组成从不同层面和领域与东亚投资合作直接相关的专业系统,使其为东亚地区投资者提供一个高级投资服务区。所以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必然超越现有园区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转向主要以信息、会展、融资、物流、决策、咨询、培训业为主体,一方面将分散全国各地的东亚直接投资进行整合,发挥集聚效应;另一方面也为中国企业对东亚地区投资提供各类支持,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

三、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的主要功能

1.信息网络功能

由于每一园区都承载足够的信息流,并建有相应的信息甄别、分析和研究机构,网络将各个园区的投资信息系统连接在一起,使各个信息流汇聚为统一的信息网络,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东亚投资合作在信息交流方面遇到的障碍。

2.融资网络功能

在东亚,既存在严重的投资不足,也存在大量的资金外流。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区内融资渠道,难以实现资金余缺分布失衡的区内调节。同时,一些大型投资项目,单靠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是难以满足其庞大的资金需求的,在东亚尤其是东亚落后国家更是如此。这些都说明了建立区内融资网络的必要性,而“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即可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这一功能。

3.物流网络功能

在各园区物流中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统一的东亚投资相关物流网络。这不仅促进了区内相互投资的顺利开展,而且本身也为东亚投资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4.项目网络功能

在每一园区均建立相应的投资项目推介展示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投资项目推介展示网络,能够适应各投资项目之间的协调配合关系。

5.协调网络功能

从东亚的实际条件看,在目前及未来近期很难建立起统一的投资合作法律框架。从而也意味着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摩擦和争端,还很难依靠统一的法律框架来调停和解决。建立“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在各园区建立相应的投资规范体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然后在各园区之间进行统一协调,可在相当程度上填补难以建立统一的投资合作法律框架留下的制度和法律空白。

6.培训网络功能

在各园区设立相应的投资相关培训机构,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统一的东亚投资合作培训网络,通过合作协调,从整体上提高东亚政府的投资行政管理效率、东亚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东亚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能力。这对东亚后发展经济体可能尤为重要。

7.研究网络功能

在各园区建立起相应的东亚投资研究机构的基础之上形成统一的研究网络,既可为东亚投资活动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亦可通过分工协作提高各研究机构的效率和水平。

8.投资政策试验功能

如前所述,目前及未来近期很难通过建立统一的东亚投资合作法律框架,来全面推进东亚地区的投资自由化。而“东亚投资合作园区” 可以作为各国推进投资自由化的“试验田”,率先在园区内实行相对超前的投资自由化政策,然后通过园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统一的区域投资自由化网络。

9.投资保护网络功能

企业是跨国投资的主体,而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与跨国经营往往是独立进行的,因而在东道国遇到问题时往往显得势单力孤,难以得到应有保护。构建“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一方面可以帮助本国企业以“团队”形式开展对外投资与跨国经营活动,在东道国以一个声音反映问题,要到相关政策,保障投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可通过东道国政府在园区实行统一的保护政策和机制,使外来企业通过园区可以得到力度更大的保护。

积极参与东亚投资合作园区网络建设,对中国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目前是中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这一战略机遇期更加需要稳定、和谐的国际环境,而周边更是关键所在。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对周边国家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加强沟通与交流是增进了解的重要方式,而东亚投资合作园区及其网络化则是增进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场所,有利于融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为中国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