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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文化遗产资源现状和保护情况
(一)资源现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方面,现已完成收集和整理的有传统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故事等5类21项,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山二黄剧种、向坝民歌、民间刺绣等。在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方面,现有馆藏文物3680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31件,较为闻名的有东坡砚、鲁班经等。现已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8处,其中古建筑14处、古遗址9处、古墓葬8处、古石刻4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3处。
(二)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保护机构健全,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建了文物管理所、专家委员会和保护中心等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负责推进的工作格局。
2、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普查和挖掘、整理工作全面推进。制定并完善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专班开展全面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收集、整理了山二黄剧种、向坝民歌、竹溪高腔皮影戏、民间故事、民间谚语、民舞、民乐等21种保护项目。同时,成立了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培训了专业人员,目前,已全面做好文物普查基础性工作,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认真规划,积极争取,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县文体局组建了申报工作专班,对重点项目开展了国家、省、市三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年,慈孝沟“采皇木摩崖石刻”被列入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年月,山二黄剧种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竹溪皮影、竹溪民歌、向坝民歌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关垭楚长城、中峰甘宗祠已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强了山二黄和向坝民歌等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者和传承者的“人”的保护。明确山二黄县级传承人15人,初定杨振武等5人为省级传承人。明确向坝民歌县级传承人14人,市级传承人4人。二是加强传承人才的培养。年,先后在竹溪教师进修学校(现应用科技学校)、十堰艺术学校开办了山二黄专业班,在全县选拔了20名艺术生,定向委培三年。三是搭建平台,培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生态”环境。开展民间艺术进课堂、送节目下乡和举办文艺比赛等形式,提升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四是打造精品、彰显特色。近几年来,山二黄剧团精心编排,使一批山二黄戏陆续登台上演。山二黄《村官拜师》、《云端飞歌》等10多个地方戏剧荣获省市奖项。目前,正集中精力、物力和人力复排传统戏《清风亭》·赶子选场,拟于10月份参加全省首届地方戏曲艺术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护经费匮乏。因缺乏经费,至今无法对竹溪火龙、竹溪刺绣、九佬十八匠等大批项目进行挖掘和整理,既影响项目申报,也影响其抢救、保护和传承。向坝民歌被誉为中国古汉民族“活化石”,可申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因无项目申报资金,至今仍为市级。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因经费尚未落实,至今调查工作无法开展。采皇木摩崖石刻虽被列入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但要争取国家保护经费,须聘请省以上专家组设计、编制保护方案,规划设计费为20—35万元,因经费问题,此项目至今搁浅。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博物馆、文物库房设施设备十分简陋,消防设施非常老化,文物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二是山二黄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山二黄剧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几十年未新建房屋、未添置办公和演出设施设备,办公条件十分落后,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三)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文物管理人员不足。县文管所编制3人,担负着县内3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检查巡视,还担负着日常公文处理、文物档案整理、库房安全、野外考古等工作,现有人员不足极大地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山二黄剧团人员现状已成为制约山二黄剧种传承与发展的“瓶颈”问题。表现为专业演出人才匮乏,引进、培养后备人才力度滞后,演出人才青黄不接,现有在岗演职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演唱山二黄传统戏专业人员少,重大活动、节庆演出剧团自身无法独立承担演出任务。
(四)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令人担忧。一是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数宝贵资料是靠口传心授传承的,拥有这些资料的民间艺人年龄日趋老化,口传心授传承显得后继无人,这些遗产处于濒危,若不加紧抢救,面临的是灭绝。二是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值得忧虑。如水坪唐代“白云剑迹”因山体自然崩塌被毁;部分古墓葬碑因缺乏保护而风化受损严重;随着潘口电站工程的上马,新洲乡、兵营乡等地淹没区内将有文物保护单位被淹没,如何保护好这批文物是摆在眼前的大事和难题。
三、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和文化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议成立竹溪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乡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建议县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搞好规划,科学推进。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科学推进保护工作。要尽快组织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文化遗产本底资源。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竹溪县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并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编制中期规划,按照中、长期规划如期推进项目申报、抢救、保护和发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及全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相关措施、文化遗产产品等,让全社会了解此项工程,达成共识,进而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是采取送“文化下乡”的方式,培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根基,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如采取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山二黄短剧精品,在“百里长廊”沿线乡镇巡回演出,让广大群众了解、喜爱山二黄,学唱、研究山二黄,创新山二黄,进而使濒危的山二黄剧种在群众中得到传承和发展。三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教育,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四是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依法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四)壮大队伍,夯实基础。一是采取“保、留、育”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即对重要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重点保护措施,建议对现在既参加演出又能挖掘收集山二黄剧种、向坝民歌等项目的杨振武、周毓成、孙水忠等九位代表性传承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享受100元政府津贴的政策;“留”,就是通过改善环境和待遇留住人才,建议县委、县政府解决山二黄剧团聘用制人员的行政事业编制,在原每演出一场补助100元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演出补助标准,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较重的创作奖励;“育”,就是进一步加强年轻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增添后劲。二是保障投入,夯实基础。建议政府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整合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广场,提升文化形象,建议政府将现有的剧团、图书馆进行公开拍卖,利用拍卖资金和政府投入在新建的竹溪广场(公园)建一幢集排练、演出和文化遗产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文化广场,提高竹溪文化公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