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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执法证据搜集概述、现况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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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关键。“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各级行政监督机构在执法工作中遵循的原则,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是其中的一大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管理、气球施放管理、雷电防护管理等职能。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得以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的必要手段。本文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证据采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如何做到科学、高效取证,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效率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二、气象行政执法采集证据的类型及重要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七种,结合气象行政诉讼与行政处罚实际,采集的证据中也应当包括七种,具体阐述如下。

(一)气象行政执法所采集证据的类型

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或图画、符号等载明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气象执法过程中采集的书证包括能够用来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材料,如违法施放气球活动中施放单位与主办单位的业务合同,违法防雷施工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同时还有气象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能的证据,如经当事人确认的询问资料、谈话记录、气象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

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情况、外形特征、内在特性及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例如,执法人员认定建筑物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装防雷装置,该建筑物为实物证据;查处违法施放气球活动过程中扣押的气球、施放工具等都是违法的物证。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的方法录制的音响和图象或者用电子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包括录音带、录像带、传真资料、微型胶卷、电子计算机存储设备等。

4.证人证言。证人是指那些非气象案件的诉讼参加人但掌握案件有关情况,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向其收集或调查证据,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到庭作证的人。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了解的气象违法案件事实的情况依法作出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由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专门的设备和材料,对案件中出现的专门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对气象执法过程中所用到的需要专门性鉴定的事项,气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现场时,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所作的书面记录。经过当事人、证人签名的现场笔录具有充分的证明效力,可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在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地位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查明案件的客观事实,才能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因此,要想查明并认定违法事实,必须依靠充分的证据。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中,行政处罚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具有补充和支撑的重要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对气象行政执法关于调查取证的合法性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在气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证据也成为一个决定成败的关键,证据采集工作是整个气象执法工作中的基本,也是工作的核心。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主要的举证责任。因此,气象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对其执法行为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表现在实施气象行政处罚、气象行政许可、气象行政复议等环节。

三、气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存在的问题分析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取证是最关键。然而,从广大基层气象执法工作者反映来看,调查取证是执法工作中一大难题。由于缺少证据或证据不足,给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气象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存在问题的体现

1.取证质量不高,证据不充分。一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气象执法工作不配合,甚至拒绝接受调查。例如证据材料中只有询问笔录,不足以认定事实,不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行政执法原则;询问笔录中针对性不强,体现在对违法事实描述、确认不到位。

二是未能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在行政管理相对人不配合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采用证明、留置送达等方式获取证据,这往往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机构的协助。为弥补调查取证工作的不足,实现调查取证的连贯、完整、规范,气象行政执法也有必要建立联动机制。

2.取证方式相对单一。目前执法方式比较模式化,基本上是本部门采取立案、现场调查取证、告知、行政处罚这样的程序。调查取证方式主要集中在询问笔录、物证,证据形式较单一。在证据收集上,重笔录、轻其它证据,往往是言词证据多、实物证据少,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少,除了现场记录和当事人陈述这两种证据外,其它类型的证据都很少运用到。

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取证程序未达到规范化。近年来,气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树立了较好的管理形象。然而,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未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往往是半路出家,在执法方式、程序上存在疏漏。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例如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下属机构进行了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与气象行政处罚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人员参与现场调查取证。二是调查取证的方式不规范。三是个别执法人员不注重管理相对人的的申述、申辩权利,甚至还存在程序错误,如先做出行政决定,后调查取证,还有进入复议、诉讼环节才取证。以上种种不规范的执法与取证手段,不但会损坏行政执法主体的形象,降低行政效率,同时达不到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

四、气象行政执法必须做到科学取证

(一)证据的形式与内容要符合法定形式

证据必须能够支持行政行为,比如违法内容或者性质、违法活动的实施时间、地点、责任人、违法对象、违法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内容都能够清晰,都能够体现在证据上,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所必需的要素。气象行政执法收集的证据应该围绕以上要素展开,当然,以上要素在法定的形式上可能没有固定的模式。其中,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最常用的主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例如,在查处建筑物防雷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擅自开工的违法案件过程中,通常采取询问笔录相结合的调查方式。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的证据内容通常包括:调查时间、地点、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宣传法律法规情况、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告知内容等。调查完毕,经过当事人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形式还有视听资料,包括现场调查的录象、录音、照片等电子资料。只有具备完整并且符合法定的形式证据,在行政诉讼中才能够处于主动的地位。

(二)证据的调查方式与程序要合法

调查取证要讲究方法技巧,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强调,违反法定程序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维持或确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也就是说,违反法定程序的调查证据在行政诉讼中无效。

因此,气象执法人员参与现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调查方式与程序十分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九种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作出了规定。气象行政执法在方式与程序上需要注意的是:一是执法主体合格,必须具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参与;二是注意不能以欺骗、暴力、威胁以及伪造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导致出现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与事实不一致;三是杜绝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四是遵循立案、调查、告知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三)证据的获取要讲究时效性

在基层气象执法过程中,对违法案件的调查与证据的获取要讲究时效性,尽量在第一时间内收集证据。我们通常是接到相关人员的投诉或者是进行执法巡查以后才展开执法工作,在这之前违法行为已经开始,甚至有些违法行为的过程相对短暂,如果不及时进行取证,或者在违法期间内无法取证,等到该违法活动完成,那取得的证据只有缺乏说服力的间接证据或者无法追究。例如在某露天场所,气球施放单位非法从事气球施放活动,而且该违法行为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旦施放完毕对现场设备拆迁,如果执法人员在该违法行为进行期间未进行取证将无法追究责任人。从另一方面来说,施放气球违法行为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在执法取证要做到及时、到位,不仅是对证据实效的要求,也是对遏止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获取的证据要讲究实效性

证据的实效性是指通过调查得到的证据能够真正成为支持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有力支撑点,这些证据既要全面,更加重要的是有针对性。证据全面并不是说取证内容越多越有力,而是指每一份证据都是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然的联系,成为“证据链条”;针对性指证据都能对查明案情起重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就要求气象执法人员在查处不同性质的案件过程中,首先要认真分析案情,明确取证的范围与方向,才能够获取有力的证据。例如,违法气象信息、违法施放气球、无资质从事防雷工程活动这三种违法行为都是气象执法人员查处的内容,但是这三种案件的调查对象、取证方式、着重点截然不同。

五、结语

以上阐述的气象执法证据采集所遵循的原则与方法,都是围绕着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一法理原则。作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只有对调查取证工作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能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科学、高效,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从而体现气象执法机构的严谨与权威,保证基层气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