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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型期”国内外教师教育模式的演进
实现高质量、专业化师资队伍的建设已经成为世界性课题。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许多国家对教师的需求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对教师素质的关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培养高质量的教师成为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进入20世纪80年代,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和特点。很多国家都把教师培养模式作为提升教师质量的必由之路,并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性大学的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师范学校以及中小学为实施主体的三种模式。以英国为例,英国主要由大学实施“教育学士学位”(BachelorofEducation,简称为BED)课程和“研究生教育证书”(PostgraduateCertificateofEducation,简称为PGCE)课程对大学生进行职前教师教育。并以学校为基地,通过大学与中小学校之间合作开展教育实习的模式进行教师教育。这一时期,以美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PDS)为代表的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教师教育模式成为引人注目的新动态。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中,参与式管理和协同决策小组是最普遍的结构,它用来建立民主的关系,使教师与管理层能够更好地进行对话、沟通,形成一种新型的教师教育文化。日本在面临学生学习能力下降的状况时也进行了教师教育制度改革。在加强教师职业科目教学的同时,设立教职研究生院,并通过教师资格证书更新制度等方式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先后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基本国策,对人才的培养质量和师资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建立新型的教师教育模式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师范教育基本经历着两个转型:一是由“三级”师范教育体系(中师、大专、本科)转向“二级”师范教育体系(大专、本科);二是教师教育由“封闭”转向“开放”,逐步形成了以高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有开放性特点的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教育体制的探索和改革,对于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教师教育模式探索方面,首都师范大学王长纯教授于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了师范大学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育发展服务区的研究,并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作为建设服务区的重心,形成了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合作的教师培养模式。这是我国教师教育模式探索的成功案例,成为“转型期”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双方合作教师教育共同体探索的最初形态。
二、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基本内涵与作用机制
(一)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总理曾多次强调:只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培养出一流的人才,建设一流的国家;国家的兴衰在教育,教育的好坏在教师,师范教育可以兴邦。研究与创新教师教育体系,一方面可以为基础教育补充高素质的教师,另一方面能够切实促进在职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这是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和保障,也是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共同的职责。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部门的调控较多。在此时代背景下,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三方合作建构教师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成为推动教师教育模式改革、引领教师教育文化发展、提升教师教育成效、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选择。“共同体”以“整合”的教师教育为指导理念,充分实现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教师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将优质的教师教育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质资源、课程资源等进行多维“整合”,一方面形成了三方教师教育合力,能够将零散的、割裂的教师教育状况建立有效衔接,使教师教育的主体凸显职能,并扩充了各主体作用的弹性空间,进而促进教师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和有效开发;另一方面,“共同体”三方遵循共同的发展目标,彼此各司其职、各取所需、协同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了教师教育稳定、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推动了教师教育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作用机制
在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三方合作教师教育共同体的实践运行过程中,师范大学以服务基础教育为办学使命,凭借其固有的教师教育资源优势和师资队伍,负责“共同体”运行的理念引领、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资源保障;通过优质学科的建设、特色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以及教师培养资源能够促进优秀科研成果在中小学校转化,为中小学校提供在职教师培训等相关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与实施、教育经费管理等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能够为“共同体”的高效运行提供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协助师范大学选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实践场域,为师范大学师生的教育实习提供条件、环境等多方面保障。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为中小学教师的职后专业发展创造空间,开辟途径。中小学校作为师范大学的服务对象,在“共同体”运行过程中为师范大学提供教育实习平台、教育实验场域,开展调查研究,反馈基础教育现实问题和发展需要,并与师范大学分享科研成果,在教育实践中与师范大学共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探索基础教育优质、高效、均衡发展之路。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三方协同合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主体职能,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了多样化、全方位的教师教育保障体系。
三、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坚持育人为本,构建创新型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建立教师教育新的体制与机制,能够解决教师教育中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脱节、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相脱离的重大问题,进而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共同体”以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为合作主体,逐步实现了师范人才培养、教师在岗培训、教育课题研究、教育资源建设协同发展,改善了教育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传统弊病。通过三方主体的团结合作,为卓越型教师培养、创新型人才培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共同体”自身在运行过程中也形成了稳固的理论基础与发展理念。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哲学观
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提出并非是简单的、机械的,它旨在改变“分散、封闭、低效”的教师教育现状,打破了传统的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师范大学与地方中小学校相脱节的壁垒。以往的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合作的教师教育模式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在新形势的要求下却显现出一定不足。其中,师范大学为中小学校提供教师在职培训,中小学校成为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场所,这种组合缺乏一致的目标和多元化、全方位的建设机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低效结合,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之间的合作效能不高。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能够凸显政府职能,扩大目标建设维度,实行多位主体协同合作,紧密团结三方力量,直面教育现实需求,高效产出研究成果,及时服务基础教育;促进了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强了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团结协作的创新发展观
团结是力量的源泉,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以往的教师教育模式形成了以大学为主体,中小学校参与合作的运行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大学与中小学校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教师教育模式一体化程度较低。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以团结合作、创新发展为主调,在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协同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职能,形成集三方于一体的联动机制。这是对原有教师教育模式的创新和发展,实现了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的高度结合与密切协作,促进了教师培养与科研的一体化、一贯性产出与发展,并有利于资源整合,保证了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方主体各尽其能、各取所需、团结一致,提高了创新型教师培养的质量和规模,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培养卓越教师的价值观
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民族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区域建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已成为新时代的召唤。同时,也对人才的培养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高素质、专业化、卓越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只有符合时展的师资队伍才能培育出符合时展的一流人才。为此,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以培养卓越型教师,建设符合时展的教师队伍为价值本位。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三方主体抱定宗旨、开拓创新,在教师职前培养、教师职后培训、教师教育资源整合、教师教育制度保障、政策和资金支持、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形成合力。力主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迈进。
(四)“博雅兼上”的育人观
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要做到“知行合一”,使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同时还要更新并发扬“博雅兼上”的育人观念。“博雅兼上”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一方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学识,另一方面要求教师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博雅兼上”的育人观念才能培养出知识广博、道德高尚的学生。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在运行过程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愿景作为培养重点,建设一支素质高尚的教师队伍,为素质教育实施和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打好基础。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构建体现了新时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指导思想,对于新时期的人才培养和教师职业素养的提升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转型期”构建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的实践价值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教师教育创新和质量提升的三大难题:学科教育与教育能力的相互融合、理论教育与教育实践的有效衔接、教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一体化发展。现阶段,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使命上,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肩负着共同的责任。构建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三方合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成为当前破解教师教育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改善教育实习环境,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构建三方合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能够建立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进而为师范大学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提供有力保障。现如今,在各级学校“升学”压力的制约下,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已经成为中小学校的一个“负担”,多数学校不愿接收实习学生已然成为“潜在”的事实。通过构建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中小学校能够为师范生教育实习提供良好的场域和平台,并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控下积极改善教育实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优选学科教学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对师范生进行实习指导和班主任工作培养,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实习质量。同时,师范大学也会根据现实需求选派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生一道融入中小学校,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教师实习指导工作。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师范生教育实习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实习环境得以改善,实习质量也得到不断提升。
(二)凸显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职能,强化教师职后教育
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职后教育是教师获取专业发展的主要途径。通过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之间的有效合作,中小学校教师不仅可以在师范生教育实习期间与师范大学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合作,同时,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组织下,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师范生实习期间可以通过“岗位置换”的方式到师范大学接受在职培训,师范生可以进行“顶岗实习”,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在职教师到师范大学进行集中培训与研修。此外,师范大学可根据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现实需求选派相应的专家、学者等深入一线教育开展专业讲座、学术报告等培训工作。这不仅能够克服长期以来基础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难的问题,也使得教师职后教育的方式与方法更为灵活、多样、有效,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在职教师的教育成本,对于更新在职教师教育理念、完善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整合多方教育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能
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三方合作能够有效促进多方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整合。师范大学拥有优质的教师教育资源、人力资源、信息化资源、财力资源、图书、报刊、设备等相关资源,这些资源优势是中小学校所不及的。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政策资源、财力资源的主要拥有者,并能对政策、财力等资源起到直接的支配作用。中小学校拥有其学校特色资源、文化资源、教育实践、教师与学生等资源,这些资源正是师范大学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现实支撑。服务基础教育是师范大学的办学特色,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的终极使命。同时,中小学校也理应成为师范大学、教育行政部门所拥有的资源的直接受益者。三方合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能够在“整合”的理念引领下,充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改变各个合作主体教育资源的单一状况,发挥优质资源的教育价值,提高资源利用效能,有效地减少教师教育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四)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水平
教育科学研究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师素养、实现有效教学与高效课堂的重要保障。三方合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有利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全面展开。其中,师范大学可凭借其固有的科研优势与基础教育充分结合,切实发现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解决基础教育现实之需要,使教育科学研究源于基础教育,在基础教育中展开,最终作用于基础教育,这不仅能够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实效,也能带动基础教育领域在职教师充分融入教育科研,提高其自身的科研水平与能力,最终成为集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于一身的研究型教师。同时,师范大学的科研人员也能打破研究与实践相脱节的弊病,走出校园,走向实践,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的相互融合。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对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的合作研究提供政策支持、财力保障,选派优秀教研人员融入科研,成为三方开展合作课题研究的中间枢纽,建立起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科学研究的有效衔接。教育是培养人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进而影响着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只有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培育出高质量的学生,而教育质量的高低,其关键因素是教师队伍的综合水平。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决定因素。发展与创新教师教育体系,一方面可以为基础教育补充高素质的教师,另一方面能够切实促进在职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这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教师教育者获取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作者:曹阳 高凤兰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