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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普法从“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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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是慢功夫,需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经过循序渐进地不懈努力,于潜移默化中使居民受到教育,从而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质。笔者经过多年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认为要搞活该项工作,应该做好“点”的文章,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关键词: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普及

中图分类号:G241.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1(c)-0095-01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众面较广,要面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众多不同传播对象。这些特点决定了社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是慢功夫,需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经过循序渐进地不懈努力,于潜移默化中使居民受到教育,从而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质。笔者经过多年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认为要搞活该项工作,应该做好“点”的文章,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一)把握法制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占领宣传教育工作的制高点。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搞清楚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服务对象有哪些,普法工作者担负着怎样的社会责任,这是开展一切法制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撇开这些搞普法,无疑是走过场,搞花架子。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普法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把居民群众需要不需要,喜欢不喜欢,作为衡量我们普法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加以检验,一切普法宣传活动都应围绕这一目的进行。否则,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其现实意义,普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二)着眼于居民中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握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切入点。焦点或热点问题,是居民极为关注的问题,是居民茶前饭后或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这里,此时人们的眼睛很自然的主动地找寻与此有关的信息,选择性地加以注意,并根据自己对事件的理解去寻求佐证。普法工作者应充分注意到这些热点焦点问题,从法制的角度挖掘其蕴含的法律意义,以此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切入点,适时推出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以满足居民对法律知识的期待和需求。例如:当前不断蔓延的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就业问题、房地产市场问题、物价问题、医疗体制改革问题、居民中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等等,困扰着众多居民,此时可以通过法律小讲堂、法制宣传广场、法制宣传栏、法制黑板报、普法小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捕捉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关注点和感兴点,制造普法宣传的看点。社区普法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居民群众,普法工作就应贴近居民、贴近家庭、贴近实际,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相联系。居民关注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居民对什么事情感兴趣,我们就讲什么,就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摆到他们眼前,如此,日常普法宣传教育才有看点,吸引更多居民的目光,法律法规宣传才更具有效性,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也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以保护家庭婚姻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赠与法》,和以保护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等,这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大居民所关注,易成为普法宣传的看点。这就需要社区基层普法工作者要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经常深入居民中间,察居民所需,知居民冷暖,认真收集发生在居民间的民事纠纷,以案释法,从而有效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居民受到法制教育。

(四)搞活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点,打造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和解疑释惑的地点。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搞好“一室”、“一骨干”、“一顾问”三个一建设。“一室”,就是每个小区建成一个融法制教育、图书阅览、法规咨询等于一体的活动室,解决居民读书难、咨询难的问题。社区每年订购部分法律书刊,陈列于活动室,让居民及时了解法律动态,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满足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可以向广大居民、社区职工征集或借用各类闲置的法律图书,让广大居民共享法律法规知识。“一骨干”,就是为每个小区培养一名普法骨干,使之担负起宣传法律知识、调解民事纠纷的职责,当好小区居民法律宣讲员和人民调解员。社区应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基层法制宣传队伍,他们直接面对广大居民,他们法律素质、工作水平、协调能力的高低,对于能否开展好小区的普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社区应注重对普法骨干队伍的培养,将那些文化水平高、热心公益事业、作风优良的中青年吸收到队伍中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使每一名骨干成为普法活动室从事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的优秀工作者,成为为居民解忧的贴心人。“一顾问”,就是为居民聘请一名法律服务顾问,利用律师专业优势,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为居民答疑释惑。一方面为律师提供了发挥专业知识的平台,一方面又为居民提供了法律服务,因而是一项双赢的活动。

(五)选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示范点,以“点”的示范效应带动社区普法“面”的开展。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将那些法制宣教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效果好的小区选树出来,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概括和提炼,组织其他小区观摩学习,并加以推开,这种以点带面做法,对于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具有较好的效果。以笔者所从事的胜北社区为例,辖区有六个物业公司,二十三个居民小区,每个小区居民大都在一千户左右。普法工作面临着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各物业公司、各居民小区硬件、软件建设水平不平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全面推进有一定难度。因此,我们鼓励条件较好的小区先行一步,帮助他们努力将普法工作搞出特色,做出成绩,并帮助他们深入挖掘整理其典型经验和做法,然后将其经验在全社区加以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效明显。

当然,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前提条件。健全有力的普法办事机构,完善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是做好上述“五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北社区管理中心

作者简介:韩传宝,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胜北社区普法办干事,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