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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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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冬季的一个清晨,一个遍体鳞伤、有着一头金色长卷发的年轻女子,被发现脸朝下裸身趴在美国迈阿密市西郊草地上。当时,一名当地电厂工人驾车经过这片车流很少的空地,惊愕地看见了她。

让他更惊诧的是,她竟然还活着,但人事不省。警方赶到现场,用直升机将该女子送往医院。她在医院里苏醒后,对此前遭遇的记忆非常模糊。但她的身体讲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她被、殴打后,又被丢弃等死。她的头部受重伤,体内有,右眼附近的骨骼被打碎,难怪她非常恐慌,神志不清。她一会儿说英语,一会儿说乌克兰语,让人很难明白她在说什么。她苏醒后要求了好些事,但奇怪的是她要找律师。

迈阿密达得区警方调查获悉,这名21岁女子已在机场丽晶酒店住了几个月,这里距离她被发现地大约13千米。该酒店主要为转机旅客提供过夜住宿。至于该女子,她受雇于美国一家游轮公司,但在工作时手指严重骨折,老板安排她在该酒店养伤。她住在该酒店的4楼。她说,当时有两三个白人袭击她,他们的英语好像有西班牙语口音,但她对此并不确定。她记得,他们当中一人用枕头蒙住她的脸,她被强迫喝下很辣的、像是烈酒的东西。她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自己如噩梦般的遭遇:一名男子用肩膀把她扛下楼梯……她在汽车后座上被……她求饶但被拒绝……她的讲述令人痛心,但讲述的内容并不具体,根本不足以提供有用的线索。她的律师很快就状告机场丽晶酒店,并提出巨额索赔。这让警方感到可疑,因为受害者通常并不急于要钱:莫非她是一个复杂骗局的一部分?

但警探们还是尽可能查找线索。他们在该女子所住房间里梳理证据,询问酒店员工,查看案发当天清晨的所有监控录像,翻阅旅客名单。该酒店的客房数多达174间,每天来往宾客很多,要把其中所有人的情况都弄清的话,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并非是达得区警署有能力为之的。最终,该警署的性犯罪分部把此案案卷放到一边,理由是线索不明。当时负责侦办此案的警探阿伦・福特后来回顾说:“我们(当时)实在是束手无策。”事发的酒店委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其洗清责任,该事务所则聘请私家侦探肯・布伦南调查此案。

福特当然有些不乐意。他通常很讨厌私家侦探插手他负责的案子。布伦南看上去也不像是个侦探,而更像是个演员。他已人到中年,皮肤黝黑,头发灰白。他曾经是举重爱好者,喜欢穿敞领衬衫,从而亮出他引以为豪的胸大肌。他很有男子气概,给人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感觉。他离了婚,前妻已过世。他曾是长岛(美国纽约州东南部岛屿)缉毒局的一名警探,而且是联邦密探。在那里干了8年后,他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辞职做起了商品经纪人,然后又成立了一间私人侦探所。他热情而健谈,但更突出的是他的睿智――他能很快掂量出一个人的情况。他很喜欢挑战,最喜欢接手来自大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疑难案子。

至于这桩案子,布伦南要查明的是:谁、殴打了这名年轻美女,并弃她于荒草地?袭击是发生于酒店内,还是她在酒店外遇到了袭击者?究竟有几个袭击者?她是一个简单的受害人,还是某个骗局中被利用的对象?或者,她是否在出演“苦肉计”?

福特的年龄与布伦南相仿。前者长着一头红黄色的头发,蓄着浓密的金黄色胡子。一见到布伦南,他对后者的敌意就消除了。他一下子就把布伦南看成是自己的同事加兄弟。布伦南对福特说:“我不会干任何没有告诉你的事儿。我不会给你找任何茬子。如果我查出了那个坏蛋,当然是由你去抓捕。”

福特认为布伦南说得在理,于是与后者分享了通常他不会分享的东西:犯罪现场照片、来自酒店的监控录像和受害人头脑不清的陈述。福特询问过多名酒店员工,但他们什么都没看见。总之,福特自认为在调查此案方面已竭尽全力。他想的是:布伦南好家伙,你就看着办吧,祝你好运。

2005年11月,布伦南细读了机场丽晶酒店所投保公司的精算师对此案案情的详细记录和总结,当时距离受害人被发现已8个月。从记录看,该女子的记忆点支离破碎。她先说自己被1个男人袭击,然后说是2个男人,接着又说是3个男人。她一会儿说袭击者有西班牙口音,一会儿又说是意大利口音,一会儿还说可能没有什么口音。总之,没有任何证据把任何人牵连到此案中。

案发酒店有完善的监控系统。整座酒店由篱墙环绕,所有后门都上锁并监控。酒店的全部入口和出口数量并不算多。夜间,后门全部关闭,只有通过遥控才能打开。任何时候,任何出入口都有两名保安值守。每个出入口都有监控摄像,酒店大堂、大堂电梯、游泳池和停车场等也有监控摄像。酒店所有旅客都有数字钥匙卡,其房门的每一次开闭都会在电脑中留下记录。因此,要追踪到每一个客人进出房门和酒店的情况是可能的。

布伦南知道,受害人当日凌晨3时41分开门进入过自己的房间,这从她的钥匙卡记录可以查到。破晓时分,她就趴在了酒店以西13公里外的草丛中。在这两者之间大约3小时的时间窗口里,她一定是在某个时刻离开了酒店。然而,任何监控录像上都找不到她离开酒店的证据。这是为什么?

受害人曾无数次出现在酒店的监控录像中。这些录像显示,她穿着亮红色夹克,金色卷发齐肩。她经常在夜间进出酒店。在酒店住了一段时间后,她很明显已经有些烦躁。她经常来到一楼大堂与员工或其他宾客交谈,或者到指定吸烟处吸烟。她经常与一位朋友外出吃饭,午夜前后返回酒店。

案发当晚,她被看见在凌晨3时左右离开电梯,前门监控显示她步行离开酒店。她对酒店人员说,她要去附近加油站购买电话卡,因为她想给在乌克兰的母亲打电话,当时的乌克兰时间正好是起床时分。录像显示,她离开了几分钟后就返回了酒店。大堂监控显示她回到酒店并经过大堂。一会儿后,她进入电梯,最后一次上楼。一名个头很大的黑人男性跟在她身后也进了电梯,监控录像显示他们有交谈。警方调查报告证明,她在这之后20分钟才回到自己的房间。那么,这20分钟内她到哪儿去了?警方对此有多种猜测。她自己对这20分钟没有记忆,而是说自己当时直接回到了房间。布伦南查看了电梯录像上的时间,发现它比酒店电脑时钟(它记录了房门插卡即开关房门的时间)快了不止20分钟。也就是说,她出电梯后确实直接回到了房间,在这之间并没有什么20分钟的空档。不过,当她进入大堂电梯后,她再未出现在任何监控录像中。

酒店的监控录像井然有序。它们并非连续工作,而是被“动静探测器”激活。达得区警方曾试图通过很缓慢的移动等方式来欺骗“动静探测器”,但都失败了。由此看来,一种可能性是她通过自己在4楼房间的窗户而离开了房间。有可能是,已经失去意识的她被人扔出窗户,或者用绳索等方法把她下移到酒店背后的地面灌木从中,然后把她带走。但她并未显示出被扔出窗户、被绳索捆绑的迹象,酒店背后的灌木丛也没有被踩压的迹象。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因为袭击者不止一人,所以在她被下移到灌木丛的过程中,避免了在她身上或灌木丛中留下痕迹。而布伦南认为这类解释根本就行不通,原因很简单:性犯罪通常都不是由把受害人从4楼下移到地面的犯罪团伙来实施的。那么,凶手究竟是谁?答案仍未明朗。不过,不管他(她)是谁,都一定会在酒店的监控录像中留下蛛丝马迹。那名保险精算师在其案情总结中这样说:“最大的谜题是,这名女子是怎样离开酒店的?”这个谜尚未被破译。

布伦南在备忘录中写下了这样一个词:“伪装?”他开始更仔细地研究酒店录像,直到能解释每一次人员进出。每当一个人或一群人到达酒店,酒店的前门录像都有记录。几秒种后,他(她)或他们被大堂录像记录。接着,被电梯录像记录。房门钥匙卡则记录了客人进房情况。与此类似,客人离开酒店被以与前述相反的顺序记录:电梯、大堂、前门。酒店停车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汽车的每一次进入和离开。

一个接一个地,布伦南排除了几十个潜在的嫌疑人。如果某人在受害人重回自己房间之前就离开了酒店,并且再未返回,那么他(她)就不可能袭击她。这样的人被排除嫌疑。那些进入酒店后也未见离开的人,也被排除嫌疑。同样被排除嫌疑的,还有那些离开酒店时没有拿包或只拿了小包的人。但布伦南不排除任何可能有动机的人,哪怕是女性或家庭对象。他尤其仔细地寻找神情举止紧张、奇怪的人。

这种十分费神的过程,让他最终圈定了唯一的一个嫌疑人:在案发凌晨3时41分紧随受害人进入电梯的那个黑人男性。他戴着眼镜,个子很高大――身高超过190厘米,体重大约145千克。他在进电梯时与受害人轻松交谈,并且他在早晨5时28分走出大堂电梯,还拖着一个带滑轮的手提箱。前门监控录像显示,他很随意地拖着手提箱前往停车场。他在大约1小时后返回酒店,但手提箱不见了。回酒店后,他乘电梯上楼。这些记录让布伦南相信:受害人被装在此人拖的手提箱中带出了酒店。

但这只手提箱看上去太小了,甚至能放在飞机客舱的头顶行李架上。可是,这个男人的个头很大,因此这只手提箱看上去太小就是一个假象。布伦南研究了此人离开电梯和离开酒店前门的录像,并且测量了两者的门道。通过观察监控录像中的参照物――位于该男子所拖手提箱两侧的瓷砖的数量,以及电梯内的一圈把手的高度,布伦南估计出了这只手提箱的实际大小。他找到了一只与此大小相仿的手提箱,并邀请一名与受害人身材相似的女性钻进去,结果能装下。

他在进一步仔细审视监控录像时发现,该男子在拖着手提箱从电梯中出来时,手提箱的轮子在很短时间内卡在了电梯底面与楼面之间。如果不是很仔细地观察,就很难发现这一点。当时,该男子不得不拖了一下手提箱。尽管他的个头很大,拖一下手提箱却明显费力。布伦南这下子确信了:虽然受害人自述被2个甚至3个“白人”男性袭击,并且袭击者可能带有西班牙或意大利口音,但真正袭击她的肯定是这个黑人男子。

布伦南对这个嫌疑人的举止感到惊讶。他在监控录像中的表现竟然是如此镇定。作为联邦密探,布伦南见过很多因为实施暴力犯罪而在其后表现异常的人。他们几乎毫无例外地表现出发狂、震颤和惊慌。如果一个人并殴打一名女性,直到相信她就要死了的地步,然后把她弃“尸”荒野,却还能若无其事地溜达回来,那只能说明此人是多么残暴而冷血,其心理是多么“强大”。可悲的是,这个黑人大块头正是如此一个冷血狂魔。

要找到这个嫌疑人,酒店的记录根本就没用。这间酒店的客房太多,客人也太多,所以没有办法详细调查每个房客。就算有酒店员工记得(事实上他们记不得)一个戴眼镜的大块头黑人男性,也无法确知他是住客还是来访者,或者他是否与其他人住一间房。哪怕酒店复印了旅客的驾照(酒店并非总是这么做),复印的照片也会很模糊,所以根本没办法看清脸。

于是,布伦南只好又去看监控录像。既然已确定了嫌疑人,布伦南就开始仔细观察他――观察他在电梯、大堂、餐厅和前门的情况。在一段电梯监控视频中,嫌疑人与另一名体格健壮的黑人男子走在一起,后者身穿的一件白色T恤的前面印着“mercury”字样,但这对布伦南来说没什么用。这个单词既是一个汽车品牌的名字,也是一颗行星――水星的名字,还是元素汞的英文名字。这两人当时在一起的方式,证明他们互相熟悉。在这段录像中,他们经过电梯后右转,朝餐厅方向走去。于是,布伦南调看餐厅监控录像。没错,它记录了这两人进餐厅的情景。随着布伦南审看更多的监控视频,他发现这两人经常在一起,因此他怀疑他们这段时间一直都待在一起。穿白T恤的男子在其颈部挂有身份识别牌,但在录像中看不清楚。布伦南询问美国宇航局是否有办法强化视频中的这个场景(宇航局有强化外星探测图像的能力),但后者回复说没有这个能力。

这样,布伦南不得不再次审视监控录像。在餐厅录像中,短暂可见穿T恤男子的背部,其背上可见另一个单词。最佳视角来自于他侧身避让他人的一瞬间,它给予摄像机一个更好的角度。布伦南能看见这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V和最后一个字母o。中间的单词都模糊,只能猜个一二。他能猜的最好结果是“Verado”。他不知道这个词表示什么,但上网查到它是船舶发动机制造商“海洋信使”生产的一种新型船艇舷外挂机。2005年2月,也就是机场丽晶酒店美女失踪案案发期间,迈阿密举行过一次船艇展览。也许,穿白T恤者当时正在为参展的“海洋信使”公司工作。那么,嫌疑人有可能是他的同事。

“海洋信使”是大名鼎鼎的布伦瑞克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还生产台球、保龄球设备及其他娱乐装备。布伦南致电该公司保安主管阿兰・斯帕林,向后者解释他的意图。布伦南首先想到的是,该公司可能会安排参加船艇展览的雇员住在机场丽晶酒店。如果是这样,他就能通过该公司找到嫌疑人。斯帕林查了查,发现本公司参展员工住在另一家酒店。布伦南又问:有没有该公司聘请来搭建展台的人住在机场丽晶酒店呢?对方的回答同样是:没有。

“那么,谁能得到这种T恤呢?”布伦南穷追不舍。斯帕林两周后打电话对他说:这种T恤只在船艇展览的美食区散发,负责的是中央餐盘公司。这家大公司专门服务大型会议和体育赛事,其雇员遍及全美。布伦南打电话给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后者说他们公司的确有一部分人当时住在机场丽晶酒店,但公司为那次船艇展览新雇了超过200人,他们来自全美各地。布伦南说:“总该有人记得一个戴眼镜、体重达145千克的大个头吧。”

一周后,中央餐盘公司有人回电布伦南说:他们公司的确有人记得一名戴眼镜的大个子黑人,但没人知道他叫什么;不过,有人记得公司当时雇他在梅泰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南部城市)的和风运动场工作,那里是美国职业体育运动小联合会成员――新奥尔良和风棒球队的主赛场。这是个很好的线索,但天公不作美――卡特里娜飓风几个月前摧毁了梅泰里,该市居民全部撤离。

布伦南是个固执的人。至此,他已经花了好几个月来辨认、寻找那个、殴打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女子的人。这已经绝不是因为他受雇帮人调查,事实上,没有人比他更关心这个案子。他知道,酒店的投保商最希望的是他能查明受害人是个,这样一来凶手就不过是她的一个嫖客而已,这对酒店开脱责任来说大有助益。

但布伦南头脑中抹不去一个场景:一个戴眼镜的大个头男子,镇定、冷酷地重复其罪恶勾当――寻找下一个猎物,并且确信自己不会被发现。卡特里娜飓风当然是个坏消息,但也有好消息。布伦南有个好友――欧内斯特・德马在梅泰里警局工作。多年前,带着孩子在梅泰里度假时,布伦南恰遇德马抓捕一名越狱逃犯,并且帮了德马的大忙。接到布伦南的电话,德马立即派员前往和风运动场。当时,该运动场正加紧重建,准备在2006年重开。德马很快就回电布伦南:“好消息是,我知道他是谁了。他叫迈克・琼斯。当然,叫这个名字的恐怕有几百万人。不过,他已经不在那里工作,也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

布伦南立即重查机场丽晶酒店的数据库,果然查到了一个叫迈克・琼斯、并且在袭击当晚住在该酒店的客人。他入住该酒店的时间是2月14日,也就是在、殴打事件发生之前7天。他退房是在当月22日,即此案发生后当日。他的旅行信用卡上的全名是迈克尔・李・琼斯。此卡已注销,卡的主人(一个叫琼斯的美国弗吉尼亚州居民)多年前就已搬离办卡时的居住地址,并且未留下转递地址。布伦南无权从信用卡公司查询更多信息,而他所得证据也不足以让迈阿密达得区警方介入此案。琼斯在酒店登记时留下的电话号码,果然是中央餐盘公司的一个号码。

尽管琼斯不再为中央餐盘公司工作,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布伦南却对其追踪对象的一些情况很肯定。从他此次的作案过程来看,他无疑是一个惯犯。在中央餐盘公司的工作让他在各个城市间穿梭,为他用“屡试不爽”的手法连续作案提供了“方便”。如果琼斯确实是布伦南要寻找的目标,那么他肯定不会就此收手。既然他不再受雇于中央餐盘公司,以他的工作经历,他又可能去哪儿呢?

从中央餐盘公司那里,布伦南得到了该公司的25个最大竞争者的名单。他致电了这些公司当中多家的人力资源部,均未得到线索。碰巧其中一家公司――喝彩公司的总部在坦帕地区,而布伦南当时正计划去那个方向出差,于是他决定登门造访该公司。其实,作为一名侦探,上门调查总比电话询问好。果然,该公司相关主管还没等布伦南把话说完就回答他:因为你并非是执法官,所以必须有传票才能获得有关信息。而其他所有公司都已回复他没有他要找的这个人。因此,布伦南判断答案就在喝彩公司。福特警探知晓后,很快就向喝彩公司发去了传票。不出所料,该公司确实有个名叫迈克尔・李・琼斯、戴眼镜、个头大的黑人雇员,他目前在马里兰州的弗雷德里克工作。

当福特警探及其一名助手出现时,迈克尔・李・琼斯正站在哈利林体育场的一个烧烤柜台后面。当布伦南告诉他关于琼斯的信息后,福特很佩服他的坚韧,但仍然对他所言将信将疑。警署有规定:出城抓捕嫌疑人,不能单独一人执行。于是,福特一直等到另一名警探能跟他一起去。这趟行程的单程驾车花了一个半小时。

当天早些时候,福特打电话给琼斯,问他在哪里。福特在电话里说,他想调查的是在迈阿密船艇展览期间发生的一个事件,并且证实了琼斯当时在那里工作。琼斯在电话中显得很有礼貌,有问必答。他说自己当时的确是在迈阿密,并说等待福特侦探的到来。他还告诉了福特前往棒球场的路该怎么走。

琼斯的个头大得有点吓人,但说话和举止特别轻柔、友好。同事们都很尊敬并喜欢他。他穿着围裙,把福特及其助手引到体育场外的一个野餐区域。福特问琼斯在迈阿密有没有找女人,后者说“上了一次当”。福特又问他是否在机场丽晶酒店与女性发生过关系,他说没有,还说他在迈阿密与之发生过关系的女子一直为船艇展览工作,他们是在别处认识的。福特问:“是金发女子?”琼斯答:“不是。”福特又问:“她有没有外国口音?”琼斯说,她是个德国人。

福特其实没把琼斯当嫌疑人,因为后者举止坦荡,令人信服。他不想再浪费时间,于是直入话题:“听着。一个女孩在那一周被。你与此有没有关系?”“绝对没有。”“你没有把她打得半死,然后把她拖到一个荒草地等死?”“哪来的话哟!”“你是否愿意提供DNA样本?”琼斯立即表示愿意。福特拿出DNA采样箱,让琼斯签署认可书,然后把棉签插入琼斯口中。

福特返回后,立即致电布伦南:“我告诉你,他(琼斯)不是我要找的人。”布伦南说:“不。绝对是他!”布伦南还立即飞到弗雷德里克,和琼斯对话了3天,而后者继续否认。布伦南返回迈阿密几个月后,福特致电他:“你说的没错。”琼斯的DNA与在受害人身上提取的DNA完全匹配。

2006年10月,布伦南飞到弗雷德里克,与抓捕琼斯的福特会面。接手此案11个月后,福特正式琼斯犯有多项重罪:、绑架并严重殴打一名年轻妇女。在弗雷德里克警方的一间审讯室里,琼斯始终不认罪。面对DNA证据,他承认与这个“”发生过关系,但说自己绝对没有伤害过她。布伦南问他案发当天早晨5时为什么要拖着大箱子去停车场,他说他已记不清当时的情况。他还说他的大手提箱里只有他的衣服、鞋子和游戏机。但当警方出示的证据表明他拖这只箱子很费劲时,他又突然记起箱子里装了一些大开本的书,还说自己很爱读书。然而,当布伦南问他都读些什么书的时候,他却说不出一个书名。

不过,琼斯的否认看起来一点都不失态,反而让人觉得他很诚实。就算有了DNA证据,却也不算是确凿的铁证。与“”发生关系,当然会留下DNA证据,而这并不能证明、绑架和殴打(尤其是在受害人神志受损、一直未恢复的情况下)。另外,如果他就是凶手,那么他又怎么会主动提供DNA证据?虽然受害人从一堆照片中认出了琼斯,但她对那夜的记忆模糊不清,因而构不成令人信服的证据。

琼斯最终承认了性袭击,迈阿密检方因此取消了对他的其他多项重罪指控。他被判坐牢两年,此案结案。布伦南对此很失望,好在故事到此并未结束。

布伦南坚信琼斯是惯犯,性袭击是他的“爱好”。他对福特说:“把他(琼斯)的DNA输入系统。”这个“系统”是指“DNA联合索引系统”(简称CODIS)。这个由美国联邦调查局掌管的数据库,如今已存储了超过800万份罪犯DNA样本。美国各级执法官员经常把来自罪犯、犯罪现场和来自未破解罪案受害人的DNA样本输入此系统,多年来被该系统电子匹配的案件超过10万例,其中包括不少时空跨度很大的案例。2006年底,迈阿密达得区警方把琼斯的DNA输入CODIS。7个月(系统比对结果最终确认所需标准时间)后,3个新的匹配结果出来了。

美国科罗拉多州斯普林斯警署性犯罪处的特里・斯拉普顿警探手头有个已经困扰了她超过1年的、殴打案。受害人是一名蓝眼金发女子。2005年12月1日清晨,她上了一名男子的车。这个个头很大、戴眼镜的黑人当时主动送她回家,却进入她家了她,还用手死死捂住她的嘴。斯拉普顿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然而,采集自受害人的DNA证据最终被发现与琼斯的匹配。

在美国新奥尔良还有两个受害人。2003年5月5日,其中一人(也是金发美女)在法语区玩得很晚,清晨时分想打车回酒店。当时,一名戴眼镜、个头很大的黑人男子把车停在路边,说愿意送她。她后来说,他把她带到一片草地,然后了她,并且在袭击她时用他的手死死捂住她的嘴。她说,她咬掉了他手掌上的一小块。他后来驾车逃离,把她留在草地上。她报警,并且向警方提供了者的样本。最终, CODIS证明了她的人正是琼斯。另一名新奥尔良受害人也讲述了类似的案情,但未能从一堆照片中认出琼斯。

在上述3个案例中,琼斯都被证明在对应的时间到过案发地区。2008年,当他在佛罗里达的刑期将满时,他被送到科罗拉多州的斯普林斯受审。由于那名科罗拉多妇女(即蓝眼金发受害人)已经因为与罪案无关的原因死亡,地区律师请求迈阿密受害人和新奥尔良受害人之一充当证人。她们都提供了DNA证据来指证琼斯。

那名新奥尔良证人的作证卓有成效。她的记忆清晰,证词有力。但迈阿密的乌克兰受害人依然记忆模糊,加上她的英文不好,更让审讯变得困难。琼斯坚持说,这些女性都是,都自愿与他发生关系。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们真的是,况且她们互相不认识,对案情的描述却惊人地一致,再加上无可辩驳的DNA证据,琼斯最终被判终身监禁,迈阿密受害人则获得酒店及其保安公司的30万美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