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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特佩服那种活得有目的性、有方向感、冲劲十足的人,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坚持什么,身上长了一根不撞南墙不死心的犟筋。就算撞了南墙,撞得头破血流也要上;撞得粉身碎骨,再拼起来打了绷带还会上。
我不行,耳根子软,心里不笃定。听人劝,吃饱饭,没事干,洗洗睡了,也不长吁短叹,没心没肺的小呼噜也能打得热火朝天。
举个例子,17岁那年买羽绒服,我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长款羽绒服,我娘偏说龟壳绿的那款更符合我的独特气质。好吧,那阵子我还是个愣头青,八字缺火也缺心眼,我跟我娘说:“龟壳绿也行,就是那个绿帽子我不待见。”我娘说:“帽子是可拆卸的呀,买了吧,你一个大小伙子,穿一身红色在街上晃悠,跟个大炮仗似的多吓人!”
好吧,那就买吧,反正我一向是个不能坚持主见的人。后来,我发现这款羽绒服居然是双面穿的,于是我把讨厌的那一面穿在里面。此后多年,鲜有人察觉,我常常在大雪纷扬的冬天,头顶个绿帽子的内胆。
通过这事,我发现自己是一个特别不喜欢和人明枪明炮对着干的人,就算喜欢的路不能走,喜欢的物不到手,我也能偷偷摸摸地向我心仪的生存方式,表达某种崇高而隐晦的敬意。
到了高中文理分科时,我跟我娘的意见又出现了分歧。我娘是会计出身,后来做了人民法官,按说应该是珍爱生活、热爱文艺的女青年。可是我娘说:“学文科太空泛,还是学理吧,将来搞技术,有一技之长傍身,走到哪里都能活下去。”于是,我笑盈盈地背上新书包坐在理科班的大课堂里。
虽然我没去撞文科的南墙,但是也不妨碍我偷偷摸摸地跟我的文科真爱在南墙下幽会。
那阵子,我们在理科班,一样吟诗作对,一样推杯换盏,一样成立诗社和文学社,一样搞辩论赛和演讲比赛。不务正业的日子过得飞快,我终于顺利长成一名科大的自动化专业的新生蛋子。
大学也一样,我想泡图书馆,偏偏加入了学生会;我想搞乐队,偏偏进了篮球队。通常的情况是,我搞完联欢会,就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比赛赢了球,就跑上舞台唱首歌。
到了大四,又要面临择业和考研。我娘说:“你上班吧,家里条件不好。”我在电话里说:“好的。”放下电话就给自己报了一个辅导班――还是法律硕士的考研辅导班。
由于是这辈子头一回瞒着家里干这样的大事,我每天鸡贼地勤奋不已。那时候,班上到处是青春靓丽、求知若渴的女同学,一个假期的辅导班上下来,我愣是一个姑娘的名字都没问来。
我因为大学成绩还说得过去,比较顺利地在一家研究院找到了工作。等到考研出了成绩,我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录取通知书自行销毁了。这辈子,坚持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坚决、最接近的一次,就这么静悄悄地溜走了。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里写:生活在别处。仿佛天堂永远是住在我们隔壁的某个地方,伸开双臂,无法碰触,踮起脚尖,遥不可及,一个庸俗的肉体茫然无措又破事多多。而我又是那种天生软柿子的人,一辈子不想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冲,不想一根筋,不想撞南墙,不想热泪盈眶。
我只能说,我喜欢偷偷摸摸地向我喜欢的生存方式表达敬意,苟且偷生,爱着,羞怯着,在不能中不舍,在不舍中不执。后来我知道,没学文也挺好,一样阳光普照;后来我知道,没读研也挺好,一样春潮带雨。到最后,我发现了我居然成了理工学院里最会写小说的,写小说里最会打篮球的,打篮球里最会唱歌的,这个世界奇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