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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学科归类中,财政学归属应用经济学。但由于财政活动非常复杂,理论界对财政学的归属长期存在争议。20世纪初,“国外财政学家有的认为财政学根本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属于政治学范围,有的认为它是政治经济之间的边缘学科”。1922年,道尔顿在其《公共财政学原理》中,第一句就是“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1960年,布坎南在《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的前言中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高培勇认为,人们广泛认同财政兼具经济和政治两种属性,财政学可以分为财政经济学和财政管理学。杨志勇将财政学看做介于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之间的一门学科。
(一)财政学基础理论
财政学基础理论的核心是财政本质论,有3种理论观点,即国家分配论、公共需要论与财政主体结构论。国家分配论和公共需要论反映了财政主体体现统治阶级或全体人民两种极端的财政本质特征。从历史与现实来看,财政活动往往倾向于满足政权掌控者的利益,但也具有满足公共需要的成分。财政主体结构论是整合国家分配论和公共需要论的结果。财政学基础理论可进一步分为财政主体论、财政职能论、财政客体论和财政运行论,从4个方面反映财政本质的特征。财政主体论。可分为国家主体论、公共权力中心论、财政主体结构论3种观点。主张国家分配论的学者认为,国家是财政主体,财政随着国家的产生与消亡而产生与消亡。主张公共需要论的学者认为,公众在自由平等基础上以契约形式建立公共权力中心,构成财政主体。财政主体结构论认为,不同社会力量互相作用形成对财政活动的合力,政府及对政府产生影响的社会阶层共同构成财政主体。财政职能论。从主观角度看,财政职能就是实现财政主体的意志,可分为统治阶级剥削论、实现公共需要论、不同阶层利益综合论。从客观角度看,可分为综合职能论和经济职能论。综合职能论认为财政同时具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职能,在关系国家与社会生死存亡的时期,其政治、社会职能更为突出。马斯格雷夫的经济职能论认为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3大职能,对我国影响颇大。财政客体论。可分为剩余产品论与财富(收入)让渡论。剩余产品论认为,财政对象来源于人类全部产品扣除基本生存所需产品外的一部分,剩余产品提供了财政产生的可能性和财政筹资的最大界限。财富(收入)让渡论认为,财政对象来源于收入提供者,是作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对价存在的。财政运行论。可分为统治阶级意志论、公共选择论和公私合作论。主张国家分配论的学者,把财政运行过程视为统治阶级意志的实现过程,与被统治阶级似乎没有多大关系,因而财政研究的目的基本上就是为政府出谋划策。公共选择论则认为财政运行是公共选择的过程,它从交易费用和决策效率的角度对不同的财政决策方式进行比较分析,提出的建议服务于公共管理需要。公私合作论认为,财政运行中可通过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合作,提高公共品的供给效率。
(二)财政经济学理论(微观、宏观)
财政经济学理论是现代财政理论的核心,分为微观、宏观2个部分。微观财政学可分为财政收入(税收)理论和财政支出理论。财政收入理论是适应17世纪以来现代国家演化中限制政府收入权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税收和公债是研究的主要对象。财政支出理论是适应19世纪以来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社会促进作用的过程中逐步成为研究热点的。1936年凯恩斯创立宏观财政学。此后,宏观财政学理论一直是显学之一,对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新古典综合派、新自由主义学派等,这些不同的宏观财政学理论派别在20世纪以来反复活跃,是世界多国政府干预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财政管理学理论
财政管理学理论可分为政府预算理论和分级财政管理理论。政府预算理论分析研究政府横向财政管理问题,又可分为预算管理技术理论、财政收入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理论。近年来我国预算管理领域的多项改革,如复式预算、零基预算、绩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都是在广义政府预算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可分为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分级财政管理理论从纵向研究政府财政管理问题,是近年来我国财政研究的热点之一。在当前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政策主张是以财政分级的扁平化为方向,逐步建立三级财政,实行同一规则下的分税制。(四)财政社会学理论财政社会学理论从全社会及社会变迁的角度来认识财政问题,注重研究财政与整个社会内部各子系统的相互关系,而且通过对税收和预算制度变革的研究,探求推进现代国家建构和政治文明进步的途径。从财政收入角度看,历史上的国家可以分为租金国家、利润国家和税收国家,明晰政府与社会的活动边界,纳税人用税收交换公共服务反映国家发展的趋势;从财政管理角度看,国家可分为前预算国家、预算国家和超预算国家,预算由政府管理的工具演化为管理政府的工具。向现代社会转型既是技术创新的结果,也是市场化的结果,还是财政制度变迁的结果。市场机制带来的讨价还价导致了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政府官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及纳税人与政府的讨价还价带来公共产品效用的增加。国家收钱、分钱和花钱的方式变了,政治结构和活动方式也会跟着发生变化。20世纪末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使财政社会学理论的阐释力受到重视。
二、对当前我国财政研究的启示
20世纪80年代后,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财政理论研究在探讨现实问题、寻求财政改革指引的过程中,大量引进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中盛行的现代财政理论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同时进行再创新,对财政活动的经济学分析成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产生了对财政改革影响巨大的公共财政论,成为财政改革的巨大推动力之一。当前我国的财政理论研究,主要囿于“应用经济学”范畴,被作为“出谋划策”的工具使用,财政学研究者天天在“提建议”,对直接税改革和预算体制改革的推进却十分乏力(两者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财政收支间联系松弛,财政约束不力,财政效率不高。在财政管理研究中,着重对财政对象的分析,却不重视对财政主体行为的分析,见“钱”不见“人”;重视技术性研究和应然的判断,忽略程序性研究和如何使其然的推导;财政管理研究多是向政府提出完善管理资金工具的建议,而鲜有为公众提供约束政府的抓手。对财政制度变迁的研究,偏重于现象的演化,缺乏历史纵深分析;对其他国家的借鉴,就财政与财政比较的多,深入到财政与政治、经济、社会演化关系研究的少之又少,视野不够开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财政研究应积极回应现实需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动力。
(一)财政基础理论研究需要重视财政主体的历史演化
在财政基础理论领域,国家分配论带有“阶级国家论”的鲜明时代印记,在解释阶级矛盾尖锐时代的财政特征时,说服力很强。在为计划经济背书的过程中,国家分配论假定社会主义时期财政主体具有“大公无私”和“无限智慧”的特性。事实证明,这些假定并不成立。公共财政论以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财政“满足公共需求”作为立论假定,而实际上市场经济是一个发展过程,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需要严苛的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容易满足,公共财政“满足公共需求”的条件在现实中是不一定具备的。在财政基础理论的建构中,对财政主体的历史演化研究十分重要,也是财政制度转型研究的重要基石。社会公共需要的形成与变迁也应是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着力点。有的专家甚至主张将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学的核心概念,将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贯穿整个财政理论体系的中枢,而公共产品仅是满足公共需要的手段,许多研究者在财政理论研究中错将手段当做目的了。
(二)对财政过程和程序的研究在财政应用研究中日益重要
财政活动不仅是一个“需求—决策”过程,而且是一个执行和效果反馈的过程,“需求—决策—执行—效果反馈”应构成一个周期性循环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强,甚至在一些基础性民生领域也实行产业化,按照市场的逻辑来组织和运转。市场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带来了经济增长,但如不加以有效约束,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环境代价。社会信仰迷失,贫富分化,污染加剧,食品安全等,都与过度市场化有关。过度市场化必然诱发各种“社会自我保护运动”。大致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早期的这一段时间,发达工业化国家曾经经历过双向运动形成的冲突,在这个过程中调整了国家治理制度,在双向运动的张力之间进行平衡。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21世纪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在追求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而财政制度改革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是财政制度的纲,而且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与核心。我国预算制度离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巨额收入的支出仍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财政运行的弱点,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伴随着中国走向现代化,只有当政府的征税权和用税权得到实质性制衡,建立与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现财政的公共性和法治性,才能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运营效率。不同社会力量对于财政全过程的参与,参与的程序和规则,关系着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应该成为我国发展新阶段财政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运用公共选择的视角和方法对我国财政决策过程进行研究,可以为我国的预算从“政府管理的工具”向“国家治理的工具”转型服务;引入财政社会学的视角和方法对我国的财政史进行重新解读,能够使财政研究获得更多可用的本土资源。
(三)财政研究服务对象需要拓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财政研究服务的对象是国家,也就是从事计划分配的决策核心。我国的改革开放是政府主导下渐进改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步释放地方政府和大众的积极性,财政改革发挥了竞争激励导向和社会稳定作用,如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引导市场公平竞争、采取补贴手段减轻物价改革的冲击等。财政作用的发挥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财政研究承载的也主要是为政府出谋划策的任务,普及税收知识等只是财政研究的辅助任务。在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的今天,财政活动已经不再主要是“聚国家之财”进而“办国家之事”,而是“聚众人之财”进而“办众人之事”,财政的公共性需要通过个人的参与来形成和体现。
作者:崔潮 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