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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法务管理应用人才是新世纪高等教育被赋予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分析培养法务管理应用人才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能力和素质为核心及校企合作两种培养模式,以期为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借鉴。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1-0114-02
一、引言
在教高[2012]10号文件中,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明确提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性、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在现有国内高校的培养模式中,法学往往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开展,而把法学和管理学交叉融合进行人才培养的模式还鲜有。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大批既懂法律、又懂管理,同时又熟悉实务操作的法务管理人才,这为法务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政策支持。
法务管理涉及法学、管理学及经济学,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运用现代的科学方法,对企业可能和已经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事前的合理预防、事中的恰当控制、事后的妥善处理,以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及减少法律损失,保障企业目标顺利实现。其是企业管理中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一个分支。
二、培养大学生法务管理应用技能的必要性
1.社会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文化程度的提高,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社会事务中法律的案例会随之增加,且变得复杂,加之,国家司法系统越来越独立的氛围和环境整逐渐趋成,所以会致使更多的普通民众在面临自身利益受损时,不再选择忍气吞声,而会用法律武器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处理社会实践中琐碎的且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案件?毋庸置疑,这需要大量的专业性法律人才,但是仅仅懂得法律可能无法圆满、合理地解决社会中遇到的法律案件和纠纷,因为案件的主体往往是人,而人是复杂的动物,也是管理学最难管理的对象,不同的人由于文化背景、家庭环境等不同导致面对同一事件反映出来的行为不同,所以这要求处理案件的人不仅要懂得法律,还要了解管理,只有这样在处理案件时才能得心应手,做到公平公正,让民众满意,进而维护社会稳定。总之,当今社会更需要比法律懂管理,比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2.企业需求。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业务的不断增多,其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加。中石油在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之后,遭遇了诸多法律方面的障碍。首先遇到了一项法规:若要直接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需要该国政府的同意和审批。不过,PK石油公司实体资产虽在哈萨克斯坦境内,但注册地却在加拿大,且股东皆为加拿大人。为尽量保护该国利益,哈萨克斯坦政府在收购前夕通过了一个新方案,方案规定像PK这样的项目也需通过国家审批才能生效,尽管法案最终未能完全实现,但这彰显了政府欲借助法律工具和手段,向中石油施加压力。就在中石油宣布与PK公司达成协议后不久,哈萨克斯坦政府一致通过议案,规定国家可以干预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中外国股份的出让,于是中石油被迫改变百分之百收购的方案,把其中三分之一的股权转给该国国有石油公司,并同意与其在对等条件下共同管理PK公司的奇姆肯特炼厂和成品油业务。哈政府借助法律举措阻碍了中石油部分战略的实现。此外,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禁止中石油收购该石油公司,并对收购行为申请仲裁,他们向加拿大法院,申请法院阻止该项目的收购行为。尽管法院最终未支持其诉求,但整个收购过程中,中石油遭遇来自全球多个国家的法律问题,经历了诸多的法律风险。
无论是中石油收购事件的发生,还是三鹿事件、中信泰富事件、瘦肉精、明胶事件的爆发,都在预示着一个风险时代的来临。愈来愈多的企业管理者认同当今企业不仅面临着金融风险、经济风险,同时也面临着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所谓有为者有位,在众多负面事件爆发后,企业的法务管理被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期望。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变大,组织结构的不断变迁,企业对公司治理的需求日益强烈,法律风险更加聚集化,对法律管理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企业开始意识到仅靠外部的律师在企业发生法律事务后,再来负责处理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企业需要提前预防法律风险、事中有效控制才能最有效的减少企业损失,而这种事务的处理仅靠外部律师无法有效完成,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法务部门,拥有自己的法律队伍,所以吸收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迫在眉睫。
3.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在高校改革的三十几年中,招生人数的增加、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普遍开设都造就了法学专业的发展壮大。在这样的大潮下,出现了几种有代表性的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渠道:一类是传统名校,这些院校的招生规模的扩大使得更多学子投身到法学专业中来;另一类是一些新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许多工科院校也开设了法学专业。这些院校为了让自身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纷纷开设文科专业,而首选便是实用性较强且报考热门的法学专业。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及社会对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在广大考生心目中被塑造成了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因此许多考生为了选择这样一个好专业而纷纷考入这些工科院校法学专业,致使每年有大量的法学毕业生走出高校寻找工作,但是纯法学专业毕业生出路较窄且转行发展困难,导致竞争异常激烈,找工作难度加大。这促使法学需要与管理学等其他学科进行融合创新,培养出满足社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应用性人才。这为法务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三、培养法务管理应用性人才的模式
1.构建以能力和素质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在培养过程中,高校以培养法务管理应用人才所具备的能力和所拥有的素质为核心的理念要贯穿到教育教学体系中去。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主要是依靠所学法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将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应用到处理实际问题中来,是一种技能型人才或管理型人才,主要承担民间法务纠纷、企业风险预防、控制、处理及决策制定等任务。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是综合素质和谐发展的较高层次的人才类型。在突出应用特征的同时,还具备综合素质和谐发展的特征。在知识方面,一是他们要有一定的法律、管理及经济方面的知识深度,既要有以够用和应用为限,又要有基础扎实,增强后劲的实力;二是他们要有一定的知识广度,既要有法律和管理学科专业的知识,又要有与其相近学科的专业知识,具备以增强知识面宽,适应面广的实力。在能力方面,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有一定的决策、管理、方案设计等实践操作能力,还要有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在以成熟的技术和规范为基础,具有法务行业或管理职业群所共有的职业技能和技巧的同时,更要有较强的技术应用及研究创新能力。在素质方面,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还要有一定的非专业素养。由于法律管理应用型人才在开展具体职业行为时,专业知识的运用。职业技术的发挥,往往与个人的价值观、道德观、意志品质、心身素质等非专业方面的素质关系密切。这些非专业素养对事件的处理效果和质量有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