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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不对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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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发生不良贷款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在于银企之间、上下级行之间以及信贷流程前后环节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一方拥有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没有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相关信息,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

“不对称”的四维表象

表象一:内部信息不对称。

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主要涵盖两个层面。一是上下级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大型银行信息传递链条较长,且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经过层层加工处理,难免造成上级行接受的信息存在不全面、失真等问题。此外,基于考核、问责等方面的考虑,下级行或采取避重就轻、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等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上级行不能及时、全面、充分掌握事情的真实信息。二是信贷流程前后环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审批过程中,只有作为发起人的经营行客户经理直接与借款人发生联系,占有借款人的第一手资料,掌握着相对较多的借款人信息。其他环节的操作人员看到的只是经过前一环节加工处理后提交的资料,这种资料所反映的信息,可能由于前一环节操作人员个人信息处理能力的不足,使得有些信息在处理过程中出现遗漏或偏差,也不排除因为道德风险的存在导致一些不利信息被隐瞒,从而形成前后环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表象二:银企信息不对称。

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在建立信贷关系的前后均有体现,给银行决策和管理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并最终演化为信贷风险,滋生大量不良贷款。

贷款发放之前的信息不对称主要由于逆向选择问题而引发信贷风险。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结果即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往往就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而且是最可能拿到贷款的人。银行通常只能依据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以及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预判,而对于客户的投资项目及其风险大小、投入成本与预计收益等能够左右还贷资金来源的关键信息则很难准确掌握。银行一般会基于大数法则计算出客户的平均风险状况,并据此确定贷款利率。此外,获取信息的渠道分散,难以保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许多中小企业仅仅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其他经济部门难以获取信息,其自有资金实力、生产经营、产品技术含量、产销渠道、资金回笼及借贷还款来源等更多依赖借款的小微企业自身提供,而对于法人代表或“小老板”及企业的信用状况等信息也只能从相关同行、邻里等侧面获取,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仅能获得在银行有开户、借款不良记录等信用状况的部分信息,这使所获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客观性大打折扣。

贷款发放之后的信息不对称主要由于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引发信贷风险。贷款发放后,由于企业在信贷资金使用、对防范投资风险的负责态度、项目建设的损益状况以及在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和主观意愿等方面享有信息优势,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往往会因为机会主义动机引导采取不利于银行的实际行动,如私自改变资金的投资项目,采取不完全负责的行动致使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收不回投资,或者采取虚假财务报表、转移利润或者采取破产、合资等方式转移资产,使得银行难以准确判断企业的还贷能力和意愿,进而影响贷款的收回,导致信贷风险发生的概率增大。

表象三:同业信息不对称。

虽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了“商业银行应督促授信治理部门与其他商业银行之间就客户调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建立相互沟通机制”。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各商业银行都把客户授信、贷款等信息作为重要的商业秘密,不愿意与同行实现信息共享。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借款人往往利用商业银行之间的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多家银行之间进行谈判与博弈,尽量压低贷款利率,并要求一系列优惠待遇,致使部分银行间恶性竞争,银行贷款利率不能有效全面地覆盖风险,从而加大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同业之间的这种信息不对称极易引发“羊群效应”,导致盲目介入。在实践中,对于具有行业优势的大型客户或当地经济的龙头企业,只要一家银行介入,其他银行常常竞相跟进,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实际资金需求,造成“垒大户”和过度授信,埋下风险隐患,最后结果只能是“银行相争,客户得利”。此外,由于商业银行间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一旦贷款出现风险信号,借款企业不能还款时,各家贷款银行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政,采取简单的资产冻结、处置等资产保全措施,这种行为在实质上给银行信贷资产带来了更大的风险甚至损失。

表象四:机构信息不对称。

主要表现在银行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信用中介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中介机构被称作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是连接筹资者和资金提供者的纽带和桥梁,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必须通过信用中介机构才能高效、顺利实现。在中介机构的发展中,诚信是其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法律法规是促使其诚信履职的保障。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资产只有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或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才能为银行所采信,而中介机构主要通过收取借款人的服务费用或评估费用实现生存发展。从而在中介机构和借款人之间产生了紧密的利益链条,在掌握借款人财务、资产等信息的充分性和真实性方面,中介机构相对于银行处于更加有利的信息优势地位。

信贷风险管理优化

根据目前商业银行存在的“四维”信息不对称情况,笔者提出了关于优化信贷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首先,建议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共享平台有序运行。一是有效搭建全国范围内统一、公开、透明的企业信息共享系统。建议在央行目前征信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工商、财税、土管、房管、海关、环保、电力、水力、公安、法院、社保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企业信息,全面归集能够反映企业经营、财务、信用状况的信息;规范企业信用记录的收集、整理和披露行为,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通过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化,一方面对企业相对松散、无序管理的状况形成约束;促进企业特别是小微贷款的批量化、集约化,提高审贷服务效率和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切实强化信息征集的激励约束,保障信息共享平台有序运行。信息共享平台的有序有效运行,依赖于信息征集及时性和真实性。因此,建议将小微企业信息共享系统报送数据信息纳入对企业及相关部门考核,以提高信息征集和的行政约束力,提高社会信用信息化水平。对于部分涉及保密的信息及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要,可允许银行在授权方式下有条件地定期、批量导入相关企业信息。三是整合建立起政府主导的、独立的资信评估和项目评估机构。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政小企业融资工作,而评估机构是银行对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保障,政府主导或直接监管的独立性评估机构能够克服现有的“鱼目混杂”的评估机构的趋利倾向,提供真实可靠的资信和项目评估报告,会帮助银行机构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有效的信贷决策,克服“信息不对称”障碍,促使银行机构更好地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客户服务,从而也为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经营效率和降低风险提供支持。

其次,商业银行应更全面了解客户,更充分掌握有效信息。对客户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尽可能充分地掌握客户各方面的信息是防范信贷风险最重要的举措。在国际先进银行的信贷实践中,形成了比较有效的了解和分析客户的调查原则,如“6C”原则,即从客户的品格与声望(Character)、资格与能力(Capacity)、资金实力(Capital or Cash)、抵押担保(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s)以及风险控制(Control)等方面了解客户;“5W”原则,即针对借款人(Who)、借款用途(Why)、还款期限(When)、担保物(What)、如何还款(How)等方面开展全面调查;“5P”原则,即获取借款人(Personal)、借款目的(Purpose)、还款来源(Payment)、债权保障(Protection)、前景展望 (Perspective)等方面的信息。实际工作中,客户经理可参照国际通行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通过现场调查、从媒体上搜寻调查、委托中介机构调查以及其他有效方法,充分获取客户的全面有效信息。

再次,应健全信贷管理机制,改善信贷风险管控方法。一是完善调查环节信贷运作文本,有效固化客户信息;完善信贷管理系统信息质量和功能,为信贷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二是缩短业务流程。按照“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的原则完善信贷流程,改变操作实务中大部分法人客户由支行发起调查,逐级上报的现状,实行“谁管理客户谁发起调查”,缩减信息传递的层次和环节,减少信息扭曲、失真或遗漏问题。同时,可以尝试实行专家专职审贷。三是做实贷后管理。贷后管理要与贷前调查形成有效互补。既要对贷前调查所掌握的信息的变化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识别其中的风险隐患,又要针对贷前调查过程中未经其他途径证实、有疑问的信息进行重点管理。

最后,应尽快建立高效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目前,部分商业银行虽然建立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但在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实时性方面相差甚远,建立高效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一是要改变各部门独立进行信息收集、利用的现状,统一配备专门力量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更新和管理工作,建立全行统一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信息共享率和利用率。二是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特别是企业客户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首先,做好内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与银行外部信息源的对接;其次,对企业提供或外部输入的信息经过仔细甄别后才能输入系统,并依据其可信程度划分不同等级,以便于信贷决策时参考;再次,要保证系统信息的时效性,考察信贷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商业银行自身把握信息时效性和处理信息能力上存在不足,银行应该掌握和了解借款人多变的信息,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信息质量,以强化贷后管理,避免信息失效风险转化为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三是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与沟通,防范外部风险向银行传导。银行间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充分共享客户资源,大力推广银团贷款模式;加强与资信良好的中介机构或信息咨询公司的合作,弥补银行在信息收集方面的劣势。

(作者供职于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