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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博尔赫斯短篇小说创作之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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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博尔赫斯是阿根廷当代最重要的小说家,对拉丁美洲文学有深刻的影响。他仅以短篇小说跻身世界叙事大师之列,这样的作家在整个20世纪也屈指可数。

关键词:博尔赫斯;短篇小说;艺术特色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6-0069-02

被誉为“作家们的作家”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一生只写了七十个短篇小说,却对后世拉丁美洲文学及世界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将整个世界带入他的故事迷宫。

一、打破传统叙事艺术的枷锁

博尔赫斯饱学多识,却无学究气。其作品极具颠覆性,常将不同体裁和叙述手法熔于一炉。他自称其小说《恶棍列传》为“散文叙事作品”,可见其较之常人少了很多文体束缚。是故其作品“不再是一种侧重刻画人物形象,叙述故事情节的文学样式。”

博氏认为,真正的艺术创作者应该全方位地来观察世界、描绘氛围和网织人事。他大胆改进传统写作方式。其叙述常使精神与现实错位,对传说或是历史人物、事件“重述”,以此演绎事物的诸多可能。他常在小说最后一页写上:“博尔赫斯和我,我不知道在我俩之中是谁写下了这一页。”看似玄虚,实则竭力使故事向多维发展、以有限言语追求无限可能性。他受叔本华不可知论影响,把世界看做一个谜,他笔下文学不是反映现实的镜子,而是对世界本质的推测假想,迷宫、镜子、图书馆、老虎、梦等是他用以表述对世界理解的具象化语汇。他在迷宫一样的文字里设置了无数镜子,使它们折射出无数侧面,使废墟变得无限。故造假象,使人们误以为到达了一个永远也走不出去的中心,实则四周空无一物,到处都是出路。迷宫只是人在无形枷锁下自己囚禁自己。他还惯于用永远分岔又永远不期而遇或者从未分开的时间为意象来构筑其迷宫。事情发展从不按逻辑进行,故事推进也多依靠神秘力量完成,结尾和之前情节看似毫不相干。这些转折及出乎意料的结局和多重折射的镜像,花样迭出,令人眩目。

其颠覆套路也层出不穷,有的采用反向逆求的手法,妙趣横生,更大胆颠覆了某些恒定已久的认知。如《女海盗金寡妇》结尾金寡妇向大清帝国神秘归顺,龙与狐狸的晦涩隐喻;《双梦记及其他》中对经典故事的转引变更;《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中哈基姆由小染工一跃成为教主的大起大落及万人敬仰的教主居然是麻风病人的绝妙讽刺。有的完美地将艺术与哲理熔铸一体,如《玫瑰角的汉子》叙述主题是无限中的偶然。

二、语言表达文简义丰,极具幽默感

诗人庞德说过,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博尔赫斯善于字斟句酌,用“最少的言辞表达最多的意念”。他认为短篇小说最大的特点是文字经济。他说:“我认为,在我后期的作品里面,文风简练利落,辞藻尽量朴素,或者说用词经济,可能于人有益。”

如《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之“众人”一节这样描述:“他们住的是木板小屋,睡的是泥地。除了母子血缘之外,亲属关系暧昧混乱。这些人有名字,姓有没有都无所谓。他们不识字。说的英语拖字带腔,像用假嗓子唱歌,音调很感伤。他们在工头的鞭子下弯着腰,排成一行行的干活。他们经常逃亡;满脸大胡子的人就跨上高头大马,带着凶猛的猎犬去追捕。”本段多属短句,寥寥数语就把小说中密西西比河两岸黑人的生活习性、处境和悲惨遭遇道了个明白。由此可推断出故事背景,又为继续发展做了立体形象的铺垫,一举两得。

《女海盗金寡妇》之“指挥有方”一节结尾写道:“船员带老婆出海,首领带妻妾,一般都有五六个,打了胜仗后往往全部更新。”“打了胜仗后往往全部更新”一句既不褒贬,言辞也并不激烈,看似轻描淡写,但绝妙讽刺了海盗们的荒淫,平淡中显出尖锐。

他还常常实话反说,使其作品深邃而不失轻松,增加了趣味性和可读性。试举几例:

1.“买一个身强力壮的奴隶往往要花一千美元,但使唤不了多久。有些奴隶忘恩负义,竟然生病死掉。”

2.“只消一颗子弹,小肚子上捅一刀,或者脑袋上打一棍,只有密西西比河里的乌龟和四须鱼才能听到他最后的消息。”

3.“离家出海是英国传统中同父母决裂的做法,是英雄事迹的开端。英国地理环境鼓励这么做,甚至《圣经》里也有案可查。”

4.“假如1914年有谁想冒充德国皇帝,他首先要作假的是两撇朝上翘的大胡子,一条不灵便的前臂,威严是神情,灰色的斗篷,胸前挂满勋章,头上戴一顶高头盔。”

5.“夫人在一家凄凉的巴黎旅馆里噙着幸福的眼泪翻来覆去的看了信,不出几天,她回忆起了儿子希望她回忆的所有细节。”

幽默寓意丰富,有时增加可读性,缓解严肃气氛;有时举重若轻引出下文;更多的形象刻画了人物的外部形象和精神形象,为全文发展埋下伏笔。

三、艺术风格:巴罗克风格与现实主义手法相融合

巴罗克风格绘画,颜色鲜艳,内容浮华。很多人评价华而不实,这是把艺术现实化、功利化的谬论。文学作品最根本的成立要素应是其“可读性”,况且,艺术作品最根本的作用在于陶冶身心,借此提升人生的境界、净化人的灵魂,最后达到人生的愉悦感。如在注重形式的前提下再适当加些人生沧桑,让人有所感触觉醒,则不失为最好范本。博氏说他“旨在给人以消遣和感动,不在醒世劝化”,这话半真半假,其极富智慧性情的作品充满匪夷所思的幻想,却也总直指人心。其文风虽是巴罗克风格,但仍现实地写了可读性的故事,即使是依赖传说或书本的故事,叙述仍真实可靠。诸如《解放者莫奈》、《金寡妇》、《玫瑰街角的汉子》,行文简洁,行动坚决。因博氏对巴罗克风格的绝妙运用,使得其作品博得各个阶层的喜爱。

四、男性作家独有的粗豪霸气

潘帕斯草原上高乔人素以勇猛剽悍著称,博氏虽自幼体弱,但这并不代表其作品里就没有快意恩仇。其作品里洋溢着男性作家的粗豪霸气,主要表现在于其行文中的用词上。博氏自称之为“郊区语气”。其《恶棍列传》1954年版序言中说:“小说文字有郊区语气,然而可以察觉出其中了一些‘脏腑’、‘会谈’等文雅的字。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平头百姓也追求高雅,或者因为(这个理由有排他性,但也许是真实的)他们也是个别的人,说起话来不总像纯理论的‘哥们’。”由此可见博氏之本意在于全用“郊区语气”来写,却由于某些原因有所收敛罢了。不可置疑,写“世界性丑事”里的恶棍们非用这样的语气不可。例如:

1、“此外,还有那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解放者拉萨鲁斯・莫雷尔的事迹。”“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纯粹口语化,干净利落,掷地有声。

2、“金钱和自由,叮当作响的大银元加上自由,还有比这更令人动心的诱惑吗?”“叮当作响的大银元”给人诱惑,有黑道遗风。

3、“那个奴隶坯子拿到他们给的很不情愿的现钱,在伊利诺斯州埃尔开罗的妓院里胡花,喝上几杯黑麦威士忌就泄露了秘密。”“奴隶坯子”看似粗口,但豪放之情溢于言表。

4、“按照加勒比海岛屿上的老习惯,决斗时双手都有武器:左手拿一把准头不高的长筒手枪,右手握一把靠得住的佩剑。手枪没有打中,但佩剑毫不含糊……”“决斗“、“准头不高”、“佩剑毫不含糊”等词能引起每个男人原始的野性。

5、“假如你像个男子汉那样战斗,你就不会像条狗似的被人打死。”类似于警句格言,粗狂有力。

诸如上述引文,穿插于各个篇章之中,时而使人眼前一亮,时而使人热血沸腾。粗狂的言语,奔放的豪情,弥漫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中,艺术之味愈久弥香。

参考文献:

[1][阿根廷]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小说集[M].王永年,陈泉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05:12-1.

[2]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71.

[3][阿根廷]博尔赫斯.我的生活[M].//博尔赫斯文集.文论自述卷,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