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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科的语文知识内容,来源于语文学术资料。但是在使用时,必须根据本学科的性质、特点和需要,进行这样或那样的选择,有所取舍、增删、简化或合并。
要选择,首先要有标准。根据语文教育界的研究成果,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经验,我们以为起码应有以下四条标准:(1)合目的性,(2)经济性,(3)可接受性,(4)民族性。
有了这些标准,仍不能确保选择到适合中学语文教学的知识。面对繁丰复杂的语文学术资料,还要善于分析,善于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进行选择。
一、语文知识领域之间的选择
语文知识领域之间的选择,即在知识所属类别之间的选择,这是横向的选择。习惯上把这些领域分为语、修、逻、文,或字词句篇。从现代语文学角度观察,语文知识有以下领域(类别)及其子项目:
语言知识,包括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
文章知识,包括立意、选材、剪裁、章法(结构)、技法(表达技巧)和常用文体的特点等。
文学知识,包括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的特点、作家作品和文学史等。
阅读知识,包括朗读、默读、速读、精读、略读、笔记、提要、利用工具书等。
逻辑知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等。
根据经济性和可接受性两条标准,我们首先舍弃逻辑领域的知识。尽管逻辑是思维科学,对听说读写有很大的益处,但是语言和文章知识完全可以取代它。用词准确即概念明确,句义符合事理即判断正确;语言连贯周密和紧扣中心即符合同一律、排中律和不矛盾律。逻辑知识又难教难学,所以在目前中学语文知识体系中不应有它的位置。
根据合目的性标准,我们认为应该加大语言、文章和阅读知识的份量,让文学知识占有较少的份额。因为现代语文的听说读写能力主要指适应公民工作、学习、生活的能力,重在实用。二十世纪以来的语文教育大趋势是注重实用能力的培养,而把提高素养放在较后的位置上。另外,文学知识中对听说读写能力的形成有直接作用的项目,文章知识已将它们包括在内,除去这些共同因素,余下的只有提高素养和利用闲暇时间的作用。因此,文学知识要教,但要简单,量要小。
语文教学本质上是语言教学,语言知识在中学语文知识中应占较多的份额。但这个领域中的子项目对培养语文能力的作用不尽相同。根据合目的性和民族性的标准,文字知识应是重点,尤其是字形和笔顺知识,对于写好字和利用工具书大有帮助,此外,还可以使学生理解汉文字的特点。修辞是关于语言运用的知识。中学生学语文以训练为主线,理解与评价别人的言语作品,自己的说和写,都要以言语规则(修辞原则)为指导,因此修辞知识在语言知识中应该占最多的份额。修辞知识有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两个分野。由于中学语文侧重实用能力,所以又应侧重用词、用句的知识,而应把常用文体和日常交际很少用到的修辞格式的知识放在次要的位置。当然,根据民族性的标准及有用的标准,一些重要的特别是有民族特点的修辞格,如比喻、对比、对偶、仿词、拆词等还要介绍得详尽些。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这类知识的子项目不多,过去和现在的课本所选的项目也大体适宜,只是“词汇意义”部分似嫌单薄,应补上“适用范围”义、语体色彩义,这样才于使用词语有大的裨益。
值得讨论的是语法。在中学语文科教不教语法,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历来有争议。语法是造句的规则,按理说十分重要。但是正常儿童在十岁左右已经感性地、不自觉地掌握了这种规则。能听懂别人的话,也会判断是否符合语法,还会说出合乎语法的句子,就是说具备了母语的语感。但是要这种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又十分艰难。这个事实说明本族语者懂语法认识,不懂的是语言学家描述的语法;也说明学习后一种语法对提高听读说写能力帮助不大。不过中学生还得学习书面语,它跟口语有细微差别,而他们原先懂的是口语语法;(2)还要学修辞,语法是修辞手段之一;(3)还要学外语,将两种语法比照着学,效果会更好,靠感性的语法知识是无法比较的;(4)掌握一点母语语法知识是现代公民应具备的知识素养。所以学一点基本的、浅层次的语法知识还是必要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九年义务教材在这方面作了很好的尝试。
语用知识是关于如何解释话语意义的知识。由于阅读和修辞知识也有类似的功能,只要在这两个领域里增加相应的内容,完全可以替代它,所以不宜引入语用知识。
文章知识在中学语文知识体系中和语言知识有同等重要地位,应占较高的份额。这里的文章指常用文体和实用文,也包括文学中的散文、杂文。中学语文主要培养这些体类文章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在这个领域的子项目中,以往和现在的教材注重文章的结构方式和表达技法。这是不够的,应增加立意、选材、剪裁和各类文体语言运用方面的知识。如此,对读与写才有适切的指导。
中学语文教学占用课时最多的是阅读教学。上述各领域的知识都对提高阅读能力有帮助,但为了发挥阅读对其他语文能力的辐射作用,还应向中学生介绍阅读自身的知识。其中主要项目有:朗读的重音、节拍、语调,默读的视幅、视距、思考的内容和方式,精读的解释词语句的语境义的规则、评价作者和课文的标准,精读和略读中概括段意和篇意的方法、提要和笔记的要点与方法,速读的方法等等。
综上所述,中学语文知识要从四个领域的学术资料选择,它们所占的位置及在知识总量中所占的份额多寡应是:
语言知识、文章知识、阅读知识>文学知识。
各领域的子项目的位置及其知识总量中所占的份额多寡应是:
语言知识:文字、词汇、修辞(消极修辞>积极修辞)>语法、语音。
文章知识:立意、选材、剪裁、章法、文体>技法。
阅读知识:默读>朗读,精读>略读、速读、笔记、提要。
二、知识体系结构内部的选择
这是深入某一知识领域内部、按知识的复杂程度进行的纵向选择。
最早提出知识体系结构这一说法的是美国人加涅。他认为,知识体系象一个“金字塔”结构:塔底层是事实性知识,即具体事物,具体现象;中间层是概念知识,分为两级,即抽象程度低的具体概念和抽象程度高的定义概念;上层是规则知识,也分两级,即初级规则和高级规则。并认为这也是人们知识学习的次序。①近年又有人提出知识体系的“球状”结构,与加涅学说大同小异。
加涅的学说对选择语文知识很有价值,使我们在知识领域之间进行选择的基础上,又从领域内部和知识复杂程度角度进行选择,从而使中学语文知识体系成为优良体系,更好地为实现语文教学目标服务。依据上文提到的四条标准,我们认为,中学语文知识应以现象知识和规则知识为重点,大多数概念知识只需要掌握到具体概念程度,极少数要达到定义概念程度。
(一)现象知识
语文教学必须引导学生接触并记诵足够的典型的语文现象,语言的、文章的和文学的。因为:
首先,任何学习都自接触现象开始,语文学习自不例外。特殊地说,语文学习接触的现象比别的学科要多得多,并且要熟读、记诵其中的一部分。这样才能积累足够的字词句,以为听说读写的基础;同时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第二手的说写材料和间接的百科知识。
其次,沉浸于语文现象之中,习见习闻,耳濡目染,加上典范现象吸引学生模仿,在自觉或不自觉中会形成一些语文能力,“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接触语文现象,不但是读,也包括听说写。再次,为学习概念和规则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掌握了丰富的典型的现象,会顺利地认识现象里蕴含的理论,语言的,文章的和文学的理论。
因此,应该把掌握现象知识放在较高的地位上,掌握了现象等于掌握了语文知识的一半儿,不仅仅是开了个好头。我国传统语文教学,强调熟读、记诵、多作,应该继承这个好传统。
(二)概念知识
掌握了足够的各个领域的语文现象,将它们分类,含有共同基本属性的集合便是概念。概念被称为知识的细胞,是知识体系结构的中坚部分,中学语文科也是如此,各个领域也有相当数量的概念。但语文科的概念是否也像其他学科那样,一定要让学生掌握事物的本质,达到定义概念的程度呢?我们认为多数语文概念只要达到“具体概念”程度,即半表象半抽象的程度即可。
对概念的认识,当然越深刻、精细越好。问题在于中学生受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很难认识到这种程度。例如“名词”,许多语法学家反对从意义上而主张从语法功能上揭示其内涵,说它是“能受数量词修饰”“不受副词修饰”、“能用在介词后边”、“经常用作主语和宾语”的词。但稍有经验的教师都知道,初一学生很难接受这个定义。所以人教社编九年制义务教材坚持从词的意义揭示名词的内涵,说它是“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这还是一百多年前《马氏文通》的认识,在今天语言学家看来是不完全、不适当的。但却符合中学生的认识水平,他们易于接受,并且凭借这样的认识,形成名词的概念,能够辨识汉语中大部分名词,分析它在句子里充当的语法成分,这也就足够了。语文科里的其他概念也作如是观。尽管是科学概念,却不象语文学家那样描述它,能让中学生认识某些基本属性,或某些特殊属性,形成“具体概念”,甚至象日常生活中认识牛、菠菜、计算机那样,形成日常概念那样的概念,也未尝不可。只要学生掌握了足够的某类语文现象,经教师指点,很容易形成相应的概念。这也是我们重视现象知识的原因。
但是,那些常用的或对后继学习迁移作用大的概念,如形声字、词序、比喻、对偶、映衬、总分总结构和并列、偏正等语法概念,则要教得深一些,细一些。
(三)规则知识的选择
规则、亦称法则、准则、原则、原理、规律等,有的被表述为“要求”和“注意事项”。加涅说的初级规则指的是小规律,如比喻对喻体的要求;高级规律则指的是大规律,如修辞原则。
从功能上说,规则“一般是关于如何做才正确的知识。”教育学家和有真正灼见的语文学家都非常重视这个居于“金字塔”顶端的知识的教学。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懂得基本原理使学科更容易理解。”培养智力技能的学科,“本质上,一开始是学习一个普遍的观念,而不是学习技能,然后这个普遍观念可以用作认识作为原先所掌握的观念的一些特例的后继问题的基础。这一种类型的迁移应该是教育过程的核心。”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熙说:“学习语法,把一些基本术语弄清楚是必要的,但懂得这些术语的含义并不等于就懂得语法……语法是造句规律,学习语法主要是为了掌握这些规律。”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学者,不约而同,都认为普通人学知识,重在掌握规则知识。可是在我们的语文知识教学中,却重概念,重术语,轻规则,轻规律。各种练习包括课堂讲授,常常是引导学生辨识现象属于哪种概念范畴。这也许是目前语文教学质量不高的一个症结。
规则知识在语文知识各个领域都有。语音中的拼写规则、“一七八不”变调规律、语气词“啊”的音变规律,文字中的笔顺规则、构造规则、笔画和部件的配合关系、用字规范化原则、语法中的词语组合要求,具体词语运用的特殊要求、常见语法错误的规律,修辞中选择与锤炼词语的要求、句式选择的要求、各种修辞格运用的原则、语体对语言的要求、修辞总原则,文章中的立意要求、选材的标准、安排结构的原则、文体对材料和表达方式的要求、修改文章的原则,阅读中确定朗读重音等规则、默读的要求、释义的原则、欣赏评价的原则、笔记的要点、速读的方法,等等。
我们认为,在学生积累了丰富的语文现象、粗知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加大原则知识的教学力度,不但在阅读中教,而且在听说写中教,不但要理解,而且重运用,那么语文教学将为之改观,教学质量会明显提高。
在迁移理论有一个著名观点,即对规则的理解是训练迁移的最重要手段。语文教育界过去有个公式:知识+训练=能力;更有用的公式是:规则+训练=能力。学生理解了汉字笔顺规则、笔画和部件的配合关系,会把字写得工整匀称;懂得常见语法错误规律,说写会减少错;按修辞原则使用语言会说写出确切、连贯、得体、简洁的话语,按释义规则去解释课文的词句段篇的意义,会更准确周严。总之,掌握一类规则,经过训练,就可以形成相应的语文能力。所以加强规则知识教学,充分体现了语文的工具性和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
加强规则知识的教学,又充分体现了语文科人文性的一面。人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注重培养批判精神、价值观;在方法上引导对学生揣摩、体验、讨论、领悟、欣赏与评价。在多数情况下,学生揣摩和领悟的是“道”,即语文表达方面的道理及人生哲理,实际上就是语文规则和社会规则。欣赏评价要有尺度。在课堂上虽然允许学生自由讨论,各执己见,但最后还要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前提下,采用社会公认的尺度,而这个尺度还是语文规则和社会规则。这样,如果教学方法得当,学生接受规则的过程也是培养批判能力、批判精神和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工具性和人文性是对立的统一,二者的结合点便是规则知识的教学。这样的语文教学吸取“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长处,又避开各自的缺陷,摆脱了近几年忽彼忽此的困扰。
注释:
①转引自万云英主编《学校教育心理学》第217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②诸大建《科学知识体系的球状结构》新华文摘.1993.5。
③熙《语法讲义》第37页.商务印书馆.1982;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第325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
④羽正义主编《学习心理学》第152页.吉林出版社.1989。
⑤⑥布鲁纳《教育过程》第12-16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
⑦熙《从作文和说话的关系谈到学习语法》.《语义学习讲座丛书》(一)第181页.商务印书馆.1989。
⑧J.M索里《教育心理学》第394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